为切实规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司决定将位于湄潭县观音居(湄潭至遵安高速收费东十字路口右侧)的厂房通过公开竞价招租方式确定承租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湄潭同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东出口厂房基本情况
本公司位于湄潭县观音居(湄潭至遵安高速收费东十字路口右侧),厂房占地面积约14亩,该生产线是福建泉州鑫尼奥公司生产的QT8-15加强型智能砖机,时产标砖超6000块;公司生产线设备齐全,有烘干房、包装机、转运叉车2台(含叉车和抱夹机)、铲车1台、立缘石生产线(75型搅拌机1台、震动台1个),各类砖型模具10套等各类生产物资物品,接手即可经营盈利。
二、出租方式、条件
(一)出租方式:厂房、设备和构筑物等以现状整体出租。
(二)出租条件:
1.竞租对象为具有可从事生产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人不得破坏现有厂房、设备和构筑物,且只能用于生产建筑用砖,不能另作他用。
3.竞租人不得在承租资产内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从事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经营、生活的行为。
4.竞租人在未征得我公司同意不得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共同使用招租标的。
三、竞租方式及租金
1、采取加价式的竞价,起拍价为31万元/年,出价最高者成为所竞租资产的承租人。
2、租赁期限:租期为5年,起租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交,第2年起逐年递增底价的1%,押金为首年租金标准的1个月租金。
四、承租人退出机制
1、承租人主动申请解除租用的,因承租人经营不善主动要求退出的,当年剩余租金不予退还,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因出租人原因解除租用的,如政府征用或出租人因发展需要需提前终止租用导致需解除租用的,出租人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解除租用合同,竞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并不计任何赔偿或补偿,剩余租金据实退还。
3、因不可抗力因素解除租用的,因自然灾害等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解除租用合同的,双方再行协商解除事宜。
4、承租人退出后,需将进场前双方清点认可的物品完好交予出租人,丢失或损坏的,竞租人负责修缮补齐,拒不交还的,公司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5、承租人承担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矛盾纠纷处理,涉及产权问题纠纷,出租人配合处理,涉及承租人注册公司经营合法合规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如需出租人配合的,出租人配合。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五、报名条件:
1.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明资料。
2.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交纳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或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转账。
收款户名:湄潭裕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湄潭县茶城支行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7日下午17点止。
报名地点:湄潭县茶博会展中心C区二楼6号会议室
报名电话:133*****668(李先生)
贵州湄潭中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