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国家法官学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及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国家法官学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及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北京市-北京市-通州区 发布时间 2015/12/28
招标业主国家法官学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日期:2015-12-28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国家法官学院的委托,对“国家法官学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及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国家法官学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及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H-2015-1214

  二、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查看详情.00元)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包控制金额(元)

1

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

*******查看详情.00

2

协同办公系统

300000.00

  三、采购人 :国家法官学院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一号

  电 话 :***-********查看详情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四、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100101

  联系人:张朝霞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营业执照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人事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近三个月由社保中心在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4日出具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