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共3户债权,涉及本金32,746.00万元,利息5,216.46万元。截止基准日(2023年7月20日),资产包内债权情况如下表:
债务人名称 | 所在地 | 本金余额 | 欠息金额(万元) | 担保方式 | 抵/质押物详情 | 担保人 | 当期资产状况 |
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威远县 | 9,899.00 | 1,829.74 | 保证+抵押 | 四川省宇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拥有的247项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位于成都) | 四川荣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宇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王劲 | 未诉 |
0.00 | 121.41 | 保证+抵押 | |||||
0.00 | 184.82 | 保证+抵押 | |||||
10,570.00 | 20.22 | 保证 | / | 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博宇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以及王劲 | |||
0.00 | 203.62 | 保证 | / | ||||
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省威远县 | 0.00 | 1,735.36 | 保证 | / | 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恒固贸易有限公司、成都盈驰贸易有限公司、内江市嘉瑞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盐源亨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劲 | 未诉 |
12,277.00 | 23.49 | 保证 | / | ||||
四川博宇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 | 0.00 | 123.47 | 保证 | / | 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王劲 | 未诉 |
0.00 | 974.33 | 保证 | / | ||||
总计 | 32,746.00 | 5,216.46 |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实际金额以相关债权文件约定标准计算为准。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买收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8-********查看详情
邮件地址:zhaosuyu@coamc.com.cn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二段35号中银大厦30楼
邮编:******查看详情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查看详情(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028- ********查看详情(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驻四川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28-********查看详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电话:028-********查看详情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