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葛市体育馆室内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长交建(2015)GZ076号
招标人:长葛市体育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长葛市魏武大道西侧,葛天生态园东门北侧,总建筑面积22551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长葛市体育馆图纸范围内室内装饰、装修、导向标识系统、电气及给排水工程。
开标时间:2016年1月5日9:30分
评标结果:
第一候选人: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查看详情.57 元;
项目经理:许飞 注册编号:豫141*****7684
技术负责人:许强 职称:高级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二候选人: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查看详情.12 元;
项目经理:霍东杰 注册编号:豫141*****5835
技术负责人:许海军 职称:高级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第三候选人:四川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查看详情.13元;
项目经理:周四川 注册编号:川151*****581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8
技术负责人:曾智生 职称:高级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流废标情况及原因:陕西建工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经济标中造价人员未签字,不符合初步评审第十项(4)条;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经济标中只有一名造价人员盖章签字,不符合初步评审第十项(4)条;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缺少《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和《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不符合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第十一项(1)条;未通过初步评审,其余各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将有关情况报告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公示时间: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