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关于新污染物环境健康监测与风险评价实验室能力建设(耗材)进口论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411203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新污染物环境健康监测与风险评价实验室能力建设(耗材)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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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七、 申请理由: 本次申报请购耗材为我院“新污染物环境健康监测与风险评价实验室能力建设”课题涉及进口部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如下:1.我院目前配备的相关检测仪器需要相匹配的进口配件,以确保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精确性;2.用于新污染物检测的标准物质,需要高质量和纯度的进口试剂,以确保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精确性;3、样品前处理所需耗材,需要高质量、稳定和低本底的进口耗材,以降低前处理过程中杂质对样品的干扰,确保样品负荷检测要求。综上所述,申请购买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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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平 | 教授 | 浙江树人大学 |
魏晓红 | 教授 | 杭州师范大学 |
陈汉民 | 高工 |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 |
王永江 | 教授 | 浙江科技学院生化学院 |
余峰进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目前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配备的进口相关检测仪器需要相匹配的进口配件、以及用于新污染物检测的标准物质和样品前处理所需耗材。需购买匹配目前已有相关仪器设备的配件,高质量和纯度的进口试剂及耗材,以满足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精确性,降低检测过程中杂质对检测的干扰,满足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科研需求。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 许青兰
联系电话:0571-********查看详情
传真: /
地址: 天目山路111号5517室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查看详情
传真: 0571-********查看详情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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