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服务需求如下: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一年(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第三方提供合格票及合格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招标人审查合格后结算),由市财政部门按进度付款。
3、★服务内容:有色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北控污水处理厂及其涉水企业引入“环保管家”监督管理项目,并负责以下工作:
(1)配合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做好统一调度工作;
(2)负责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监管,对进出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督,发现水质异常立即上报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3)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线、泵站巡查,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4)负责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监督,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5)对涉水企业出水水质进行检测(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先期普查对管辖区域涉水企业出水水质进行检测)。
(6)做好对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的请示报告工作(配合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部门,对疑似点位取水检测,配合检测大旱河下游点位,并对涉水企业进行监管。
(7)对于管辖区域的其他重点涉水企业安装在线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8)对污水厂的设备、设施的维护,日常的运行状态进行监管;每周至少巡查两次,检查相关数据记录、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同时每周不定时的对进、出口水质进行检测。
(9)调查和监督排放到污水厂所有涉水企业水处理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查是否存在偷排现象;
(10)对排放到污水厂所有涉水企业的水质每月进行4次检测,并监管污水去向;
(11)不允许企业排放污水时,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外排、偷排污水现象;
(12)接受政府安排的污水输送、抢修、临时水质检测、专家论证会(提供所需材料)等临时工作。
4、采样点位:
① 营口顺发铝业有限公司、营口兴福化工有限公司、营口三三铝业有限公司、营口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营口三华有色金属发展有限公司、营口久源实业有限公司、辽宁鑫光再生油品有限公司、辽宁津大盛源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津大肥业有限公司) 、营口永利科技有限公司、营口润林铝业有限公司、辽宁鹏飞实业有限公司、营口老羊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辽宁津田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营口昌德化工有限公司、营口赛斯德型材有限公司(东厂)、营口赛斯德型材有限公司(西厂)、营口昌泰铝材有限公司、营口智佳粉末有限公司、营口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营口宁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涉水企业。
② 大石桥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有色园污水处理厂、北控(大石桥)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进、出口。
③ 应急采样:沿途管线、泵站和污水处理厂出口排入的河流下游,按照甲方的安排要求进行检测。
5、 具体检测项目:
pH、水温、流量、色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总磷、总氮、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汞、烷基汞、总铬、总镉、六价铬、总砷、铅、粪大肠菌群、挥发酚、甲醛、总镍、氟化物等日常检测。
应急检测: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检测项目,不排除以上检测项目之外的可能,需要具备较强的检测能力和较完善的检测设备。
6、采样频率:每周检测1次。每次取1个样品
7、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质量负责人1名。巡查员最少10名,分2班倒,每天24小时在岗,每组最少5人。
8、监测报告要求:根据甲方要求,不定期出检测报告。
9、应急或突发环境检测: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发生应急检测时,接到通知后90分钟内赶到大石桥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集合。
10、其他事项: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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