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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河右堤堤防渗水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施工招标 水修复 堤防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3/10/28 关键词施工招标水修复堤防   近期更新5024项目点击关注“施工招标,水修复,堤防”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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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清河右堤堤防渗水修复项目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防御〔2023〕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2023年7月,海河流域发生“23.7”特大洪水,大清河河道长期高水位运行,大清河右堤发生多处渗水及管涌险情。因大清河为东淀蓄滞洪区洪水下泄重要通道,堤防存在渗水情况严重危害堤防,影响河道行洪安全。为消除安全隐患,对大清河右堤渗水段进行处理是十分必要的。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计划工期为189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清河右堤堤防渗水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大清河右堤堤防渗水修复项目施工,合同编号:DQHYDDFSSXFSG/HT-2023-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堤防渗加固、堤顶路修复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查看详情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查看详情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10月~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0月28日16时至2023年11月3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955*****718********查看详情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52*****548@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18日9时0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jggzy.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

联 系 人:刘相鹏

电 话:022-********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52*****548@163.com

联系人:李方园

电话:022-********查看详情转813、152*****548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8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相鹏

电话:022-********查看详情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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