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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塘片区一期一标段施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人居环境整治

所属地区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发布时间 2023/11/2 关键词人居环境整治   近期更新4547项目点击关注“人居环境整治”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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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海 丰 县 乡 村 人 居 环 境 整 治 工 程 项 目 可 塘 片 区 一 期 一 标 段 施 工招 标 公 告1 招 标 条 件海 丰 县 乡 村 人 居 环 境 整 治 工 程 项 目 可 塘 片 区 一 期 一 标 段 施 工 已 由 海 丰 县 发 改 局 以 海发 改 2021 29号 文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丰 县 可 塘 镇 人 民 政 府 , 建 设 资 金 来 源 除 申 请 专 项债 券 外 , 不 足 部 分 由 县 财 政 统 筹 解 决 , 招 标 人 为 海 丰 县 可 塘 镇 人 民 政 府 。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现 对 施 工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 工 程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1 工 程 建 设 地 点 : 汕 尾 市 海 丰 县 可 塘 镇 。2.2 工 程 规 模 与 招 标 范 围 : 美 丽 乡 村 人 居 环 境 整 治 及 相 关 配 套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工 程覆 盖 范 围 为 可 塘 镇 全 域 乡 村 。 经 过 全 镇 乡 村 人 居 环 境 实 地 勘 察 调 研 情 况 , 结 合 美 丽 乡村 人 居 环 境 整 治 及 相 关 配 套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建 设 原 则 , 本 次 一 标 段 拟 定 改 造 范 围 为 以 下村 :东 新 村 人 居 环 境 整 治 可 北 村 人 居 环 境 整 治 凤 山 村 垃 圾 中 转 站 联 金 村 农 贸 市 场 提升 联 金 村 人 居 环 境 整 治 夜 市 街 道 黄 厝 港 村 人 居 环 境 整 治 溪 头 村 水 环 境 整 治 联 金村 外 立 面 整 治 长 桥 村 人 居 环 境 整 治 。可 塘 镇 长 桥 新 村 至 东 新 村 段 道 路 沥 青 罩 面 及 沿 线 风 貌 提 升 工 程 总 长 度 6.3 公 里 , 北 起长 桥 新 村 , 南 至 东 新 村 。 实 施 范 围 包 括 优 化 路 面 基 础 , 沥 青 罩 面 改 造 道 路 两 侧 环 境 同 时 对 沿 途 的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进 行 完 善 。 具 体 以 施 工 图 为 准 2.3 计 划 建 设 工 期 : 180日 历 天 。
2.4 招 标 控 制 价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44660404.52元 。 其 中 : 暂 估 价 : 200000元 ,绿 色 施 工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费 : 3073386.93元 2.5质 量 要 求 : 工 程 质 量 要 求 符 合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 合 格 标 准 。2.6标 段 划 分 :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划 分 为 一 个 施 工 合 同 段 。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3.1投 标 人 应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并 依 法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处 于 有 效 期 。 (如 为 联 合 体 投标 , 则 联 合 体 各 方 分 别 提 供 )3.2 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资 质 要 求 (如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则 联 合 体 各 方 分 别 提 供 )3.2.1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承 接 本 工 程 所 需 的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1 市 政 公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和 2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二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3.2.2 本 工 程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组 成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须 一 方 满 足 上 述 资 质 条 件 并 须 提 供 联 合体 协 议 书 , 联 合 体 成 员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2 个 。
联 合 体 投 标 人 除 应 符 合 投 标 人 应 当 具 备 的 资 格 条 件 外 , 还 应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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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 联 合 体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中 标 后 签 署 的 合 同 协 议 书 , 对 联 合 体 各 方 均 有 法 律 约 束力 。3.2.2.2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投 标 协 议 书 , 在 该 协 议 书 中 必 须 指 定牵 头 人 , 授 权 其 代 表 所 有 联 合 体 成 员 负 责 投 标 委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合 同 实 施 阶 段 的 主 办 协 调工 作 , 并 约 定 各 方 拟 承 担 的 工 作 责 任 和 权 利 义 务 。 联 合 投 标 协 议 书 必 须 加 盖 所 有 联 合 体 成 员 法人 公 章 并 由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确 认 。3.2.2.3 联 合 体 资 质 按 联 合 体 协 议 约 定 的 专 业 分 工 确 定 , 负 责 同 一 专 业 的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位 确 定 资 质 等 级 , 负 责 不 同 专 业 的 联 合 体 成 员 按 照 分 工 内 容 分 别 确 定 资质 。3.2.2.4 联 合 体 各 方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后 ,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投 标 或 加 入 其 他 联 合 体 在同 一 标 段 中 进 行 投 标 。 如 有 违 反 , 其 投 标 和 与 其 有 关 的 联 合 体 的 投 标 均 将 被 拒 绝 。3.2.2.5 联 合 体 中 标 后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当 共 同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 为 履 行 合 同 向 招 标 人 承 担连 带 责 任 。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应 被 授 权 作 为 联 合 体 各 方 的 代 表 , 协 调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承 担 责 任 和 接
受 指 令 , 并 负 责 整 个 合 同 的 全 面 履 行 和 接 受 本 项 目 工 程 款 的 支 付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中 对 收 款 方 式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 。3.3 投 标 人 须 持 有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有 效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3.4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重 大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记 录 名 单 (如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则 联 合 体 各 方 分 别 提 供 )广 东 省 以 外 的 投 标 人 须 在 进 粤 企 业 和 人 员 诚 信 信 息 登 记 平 台 https://jydj.gdcic.net 录 入 相 关 信 息 提 供 网 页 查 询 结 果 截 图 (如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则 联 合 体 各 方 分 别 提 供 )3.5 对 投 标 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要 求 (如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则 由 牵 头 人 提 供 )3.5.1 对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须 具 备 有 效 的 注 册 于 投 标 人 本 单 位 的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专业 二 级 及 以 上 注 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证 书 , 并 持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B证 ) (投 标 人可 提 供 证 书 复 印 件 或 所 在 省 份 相 关 市 政 施 工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信 息 系 统 的 证 书 查 询 信息 网 页 打 印 件 或 电 子 证 照 打 印 件 ) 。3.5.2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没 有 在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中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有 在 建 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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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未 开 工 或 人 员 处 于 锁 定 状 态 项 目 的 建 造 师 作 为 项 目 负 责 人 。 投 标 人 如 存 在 以 上 情 形 , 招 标 人将 取 消 其 投 标 中 标 资 格 , 并 将 有 关 情 况 上 报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 由 此 产 生 的 一 切 经 济 和 法 律责 任 全 部 由 该 投 标 人 承 担 。3.5.3 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期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当 月 往 前 顺 推 3个 月 )为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缴 纳 社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料 的 原 件 的 扫 描 件 为 准 。3.5.4 投 标 人 应 慎 重 考 虑 选 派 一 名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参 加 多 个 工 程 项 目 的 投 标 竞 争 , 如 拟 派 项目 负 责 人 在 两 个 及 以 上 工 程 项 目 均 中 标 的 , 只 能 按 照 不 同 工 程 项 目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的 时 间 先 后 ,担 任 本 企 业 最 先 中 标 工 程 项 目 的 投 标 项 目 负 责 人 。 如 本 工 程 项 目 为 后 确 定 该 企 业 为 中 标 人 的 ,招 标 人 将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3.6 对 投 标 人 拟 派 技 术 负 责 人 的 要 求3.6.1 对 拟 派 技 术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 应 具 备 市 政 工 程 相 关 专 业 高 级 (或 以 上 )职 称 。3.6.2 需 提 供 投 标 人 近 期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当 月 往 前 顺 推 3个 月 )为 拟 派 技 术 负 责 人 缴 纳 社
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 社 保 证 明 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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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 的 原 件 的 扫 描 件 为 准 。3.7 对 投 标 人 拟 派 专 职 安 全 员 的 要 求 (如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则 任 意 一 方 提 供 均 可 )3.7.1 对 投 标 人 拟 派 专 职 安 全 员 的 要 求 : 专 职 安 全 人 员 3名 或 以 上 ,均 须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合 格 证 (C 证 ) (投 标 人 可 提 供 证 书 复 印 件 或 所 在 省 份 相 关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生 产 考核 信 息 系 统 的 证 书 查 询 信 息 网 页 打 印 件 或 电 子 证 照 打 印 件 )且 为 投 标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 需 提 供 投标 人 近 期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当 月 往 前 顺 推 3个 月 )为 拟 派 专 职 安 全 人 员 缴 纳 社 保 资 金 的 有 效 的社 保 证 明 材 料 。 以 投 标 人 (或 其 分 支 机 构 )所 属 当 地 社 保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材 料 的 原 件 的 扫 描件 为 准 。备 注 : 本 项 目 的 以 上 人 员 必 须 一 人 一 岗 不 得 兼 职 3.8 对 投 标 人 企 业 的 信 誉 要 求 (如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 则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均 须 符 合 )3.8.1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 破 产 状 态 。3.8.2 没 有 受 到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此 处 所 指 的 处 罚 , 是 指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作 出 的 有 关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行 政 处 罚 , 且 该 行 政 处 罚 信 息 已 按 照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制 度 公 开 , 除 此 之 外 , 其 他 以 通 知 通 报 等 形 式 或 依 据 规 范 性 文 件 对 投 标 人 投 标 资 格 作 出 的限 制 , 不 属 于 此 处 所 指 的 处 罚 范 畴 )3.8.3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没 有 骗 取 中 标 和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此 处 骗 取 中 标 是 指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所 作 出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中所 认 定 的 违 法 行 为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则 以 司 法 仲 裁 机构 等 出 具 的 生 效 文 件 予 以 认 定 , 其 中 的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或 重 大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 是 指生 效 文 件 认 定 的 重 大 事 故 等 级 达 到 关 于 做 好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报 告和 调 查 处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和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条 例 的 标 准 最 近 三 年 是 指该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发 出 之 日 起 往 前 顺 推 三 年 , 以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或 司 法 仲 裁 机 构 等 出 具 的生 效 文 件 的 落 款 时 间 为 准 )3.8.4 投 标 人 若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不 得 参 加 本 工 程 项 目 投 标 。注 : 拟 派 驻 本 项 目 机 构 人 员 须 一 人 一 岗 , 同 时 提 供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及 近 期 (扣 除 发 布 招 标 公 告当 月 往 前 顺 推 3个 月 )的 社 保 缴 费 单 复 印 件 。
4 资 格 审 查 方 式本 项 目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 潜 在 投 标 人 无 需 报 名 即 可 参 与 投 标 。5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发 布 公 告 之 日 起 到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从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网 址 : http://zbtb.gd.gov.cn/login 或 汕 尾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网 址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或 通 过 汕 尾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建 设 工 程 网 上 交 易 系统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等 资 料 , 具 体 系 统 投 标 操 作 指 南 详 见 中 心 门 户 的 服 务 指 南 >办 事 指 引 >建 设 工 程网 上 交 易 系 统 用 户 手 册 。6 答 疑 时 间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和 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6.1 答 疑 时 间 : 投 标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异 议 的 , 应 当 在 2023年 月 日时 分 前 , 通 过 登 录 汕 尾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系 统 向 招 标 人 一 次 性 进 行 网 上 提
问 , 逾 期 不 再 受 理 , 按 收 到 时 间 为 准 。 招 标 人 应 当 自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收 到 异 议 之 日 起 3日 内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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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答 复 。招 标 人 可 以 对 已 发 出 的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或 者 修 改 。 澄 清 或 者 修 改 的 内 容 可 能 影 响 投标 文 件 编 制 的 , 招 标 人 应 当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至 少 15日 前 , 以 书 面 形 式 在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和 汕 尾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门 户 网 站 发 布 , 即 视 为 送 达 所 有 投 标 人 。 不 足 15日 的 , 招 标 人 应当 顺 延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截 止 时 间 , 具 体 以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和 汕 尾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门户 网 站 发 布 为 准 。6.2 网 上 投 标 递 交 : 投 标 人 应 在 网 上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023年 月 日 时 分 前 , 登 录 汕尾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上 投 标 。注 : 具 体 系 统 投 标 操 作 指 南 详 见 中 心 门 户 的 服 务 指 南 >办 事 指 引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手 册 ,投 标 人 需 先 办 理 GDCA 数 字 证 书 及 企 业 入 库 已 办 理 的 无 需 重 复 办 理 , 相 关 数 字 证 书 办 理 指南 详 见 中 心 门 户 的 通 知 公 告 >汕 尾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GDCA 数 字 证 书 及 电 子 签 章 申 请指 南 , 咨 询 及 联 系 电 话 : 0660-3826991。
6.3 电 子 文 件 U 盘 递 交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023年 月 日 时 分 至 时分 前 , 凭 法 定 代 表 人 证 明 书 原 件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原 件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非 法 定 代 表 人 办 理 手 续 时 提 供 本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投 标保 证 金 凭 证 或 保 函 原 件 , 将 电 子 文 件 U 盘 非 加 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密 封 递 交 至 指 定 的 开标 地 点 , 逾 期 的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或 不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密 封 的 电 子 文 件 U 盘 非 加 密 的 电子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将 不 受 理 其 投 标 。6.4 开 标 时 间 : 2023年 月 日 时 分 开 标 地 点 : 汕 尾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海 丰 分 中 心开 标 室 海 丰 县 附 城 镇 324国 道 小 路 陂 段 南 侧 海 丰 消 防 大 队 后 面 。6.5 各 投 标 单 位 开 标 前 请 密 切 关 注 汕 尾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和 本 项 目 招 标 澄 清 公 告 , 本 项 目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址 如 有 变 更 , 各 投 标 人 须 按 网 上 更 新 的 场 地 地 址 递 交 投 电 子 文 件 U盘 , 如 因 投标 人 未 及 时 关 注 网 上 公 告 而 导 致 的 电 子 文 件 U盘 递 交 失 败 ,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7.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汕 尾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门 户 网 站 发 布 。8.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海 丰 县 可 塘 镇 人 民 政 府地 址 : 汕 尾 市 海 丰 县 可 塘 镇 8巷 6号邮 编 : 516429联 系 人 : 施 志 源电 话 : 0660-6762778传 真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深 圳 建 呈 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车 公 庙 泰 然 工 贸 园 211栋 601邮 编 : 518000联 系 人 : 杜 晋 张 爱 萍 官 兵
电 话 : 0755-82991062 13538276352 13602604468 13602546765传 真 : 0755-8299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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