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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红双林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5·22”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道路建设 森林防火 林场

所属地区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发布时间 2023/11/9 关键词道路建设森林防火林场   近期更新16778项目点击关注“道路建设,森林防火,林场”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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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2日14时10分许,位于瑞安市高楼镇瑞安市红双林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在炮眼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边坡坍塌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派人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及时向瑞安市政府报告了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5月24日,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单位参加的“5·22”坍塌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调查组还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技术勘验分析。2023年7月14日,调查组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及处理意见等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分析,一致认为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查明了事故的原因,明确了事故责任,对相关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形成如下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项目及相关单位概况

(一)事故项目概况

2021年10月,瑞安市红双林场将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发包给浙江宏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约定施工内容为瑞安市红双林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全长9.165公里。因各种原因,双方于2022年5月6日签订补充协议,新增3.752公里长路线与原路线相接,变更后路线全长为12.692公里。全线设错车道19个。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路基两侧宜林地设计建设6米生物防火隔离带。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开采出来的土石方,由浙江宏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35元/立方的价格支付给瑞安市红双林场,土石方由浙江宏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自行处理。瑞安市红双林场另支付工程造价陆佰壹拾肆万玖仟伍佰玖拾肆元(*******查看详情元),工期暂定32个月。2021年10月22日浙江宏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进场施工,2022年1月1日停工6个月,2022年7月1日复工至今。复工后,浙江宏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在道路开挖过程中碰到坚硬岩石无法使用炮头机等施工机械继续开挖,需采用爆破方式进行开挖。

2023年2月27日,浙江宏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将瑞安市红双林场森林防火道路路基工程爆破施工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爆破施工合同,施工内容为瑞安市红双林场森林防火道路路基工程爆破方案设计、指导装药、连接网络及起爆作业、爆后检查、盲、哑炮处理、解除爆破警戒。工期暂定20个月,双方约定单价以爆破后每吨陆元捌角(不含税),以车辆过磅为准,不包括装车和炮头车改大块石头。支付方式为按月结算,每月一日付款。

(二)总承包方概况

浙江宏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2日,注册地址为瑞安市经济开发区高新路977号,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壹仟陆佰捌拾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黄某某,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桥梁工程、市政工程、隧道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公路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凭有效爆破单位许可证经营)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7,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三)爆破分包方概况及爆破作业情况

1.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0日,注册地址为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百盛街36号七层,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叁亿壹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章东耀,经营范围: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凭有效爆破单位许可证经营)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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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详情Q,公司具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编号:330*****00158,资质等级:一级,从业范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2.2023年2月份,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负责人章某某临时雇佣林某某为爆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3月16日,林某某聘用田某某、谭某、姜某三名炮眼施工人员,并商量好以孔深米数计算施工费用。自3月17日起,田某某、谭某、姜某三人进场施工,期间于4月14日、5月3日、5月18日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分三次进行了爆破作业。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3年5月22日13时30分许,姜某、田某某、谭某三人在瑞安市红双林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工地离地20多米高的边坡,进行炮眼打孔作业。姜某和田某某在斜坡上操作打孔机进行打孔,谭某在地面操作空气压缩机为打孔机输气,林某某在地面给运输石料的大货车发票。14时10分许,姜某发现田某某作业位置上方边坡有大块石头坍塌,田某某被滚石击中,跌落至落差约有20米的溪沟中。谭某和姜某爬到溪沟边将田某某救起,但发现其已无生命体征。林某某拨打“120”“119”报警。40多分钟后,120急救车和119消防救援队到场。因地势原因直至17时许,救援人员才将田某某抬到山脚,医护人员检查后发现田某某已经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8万元。死者田某某,男,汉族,37岁,家住湖北省秭归县四、现场勘验情况

根据钻机位置可确定死者所在作业位置距离道路高度约25米,滚石坍塌位置位于死者上方5米边坡,边坡发生崩塌后死者被滚石击中,跌落至落差约有20米的溪沟中;边坡崩塌位置岩体自然碎裂,裂隙中生长有灌木及植被根系,滚石过程中被撞击倒下的小树;钻孔作业点处于陡坡上,作业平台宽度不足;滚石滚落溪沟,击碎开裂,溪沟中飘有安全帽冒壳和冒衬,沟边放有尼龙麻绳,提取后发现安全帽无下颚带,尼龙麻绳非专业防坠安全带。根据现场勘查及麻绳两端切口判定,麻绳并非受滚石击中断裂,而是并未牢固栓结在坚实稳固的大树或钢钎上,随人员坠落时一并滑落至溪沟。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死者田某某冒险作业,在未形成满足安全凿岩需求的作业平台进行作业。边坡石块崩塌,滚落时击中死者致其坠落至落差约有20米的溪沟中造成死亡,边坡爆破振动、坡体切割扰动和施工机械振动是导致边坡崩塌的主要外力。

(二)间接原因

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安全技术交底;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边坡石块崩塌的事故隐患;作业人员自带尼龙麻绳,非专业防坠安全带,安全帽帽衬与帽壳脱离,且无下颚带,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综上所述,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死者田某某冒险作业,在未形成满足安全凿岩需求的作业平台进行作业,使用非标准的安全绳和安全帽,且安全绳未按规定进行有效固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安全技术交底;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瑞安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企业主体方面。浙江安盛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爆破施工过程中,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施工安全;对所有参与爆破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安全技术交底,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二)部门监管方面。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落实“三个必须管”的原则要求,全面组织对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杜绝出现监管盲区,有效预防和遏制同类事故的发生。

瑞安市红双林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5?22”坍塌事故调查报告.doc


瑞安市红双林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5·22”坍塌事故调查组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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