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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财政 申报 主体

所属地区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关键词财政申报主体   近期更新17328项目点击关注“财政,申报,主体”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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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4号)和《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经字〔2023〕5号)以及《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字〔2023〕124号)文件要求,由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所在乡镇(街道)推荐,经申报材料初审和现场实地立项核查,拟定以下合作社、家庭农场实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

1、樟树市大桥街道湾里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2、樟树市华慧养羊专业合作社;

3、樟树市义城广德双坑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4、樟树市琻麾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5、樟树市志强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

6、樟树市辉煌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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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樟树市宇星家庭农场;

8、樟树市刘细流家庭农场;

9、樟树市谢建忠家庭农场;

10、樟树市忠华家庭农场。

现对2023年项目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无单位、组织和个人提出异议,将由上述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施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支持,不进行递补。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反映,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并签名盖章,否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95-*******查看详情 邮箱:zssnyncj@163.com

???????????????????????????????????????????????????????????樟树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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