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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家村河庄自然村停车场及村民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建设

所属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关键词建设   近期更新203996项目点击关注“建设”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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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家村河庄自然村停车场及村民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CG-2023HYT-0063

项目工作内容:本工程为钱家村河庄自然村停车场及村民活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位于湖熟街道。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查看详情.46元,超过最高限价当无效标处理;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需提供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为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

方式:①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邮寄方式:磋商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资料加盖公章邮寄至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自行考虑邮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磋商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予以确认且联系邮寄招标文件事宜。另:请以邮寄或发送邮件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纸质资料。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本项目面向所有的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 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钱家村村民委员会

地 ?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

联系方式:025-********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 称:南京浩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401号

联系方式:025-********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工

电 ? 话:025-********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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