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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樟树市邮政分公司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综合楼电梯

所属地区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关键词综合楼电梯   近期更新71项目点击关注“综合楼电梯”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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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樟树市邮政分公司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2023-11-15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樟树市邮政分公司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樟树市邮政分公司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第一次竞争性磋商因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磋商公告,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樟树市邮政分公司综合楼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编号:TC239X06D

  3、采购预算:25.8万元。

  4、采购内容:1台乘客电梯的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报检验收、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等。

  4.1 标包划分:总包采购,即采用一个标包采购

  4.2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4.3 费用构成:该项目为改造工程,成交单位负责原有电梯构件的拆除和整改(加装电梯过程不允许对原有主体结构、消防功能产生影响及破坏)相关工作,旧电梯部件拆除和新电梯的安装时间由采购单位统一安排。供应商报价中应对原有电梯部件的拆除费用、楼梯休息平台整改及垃圾外运费用等全过程费用。

  4.4 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合同签订后按工程实际进度要求,凭建设单位书面通知,60天内完成安装和初步验收。

  4.5 付款方式:设备完成安装并经需求单位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并审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决算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运输保险费、验收等所有一切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中标单位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将酌情扣除全部工程质保金。

  4.6 质保期:本项目中标合同项下所有货物自通过质监局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中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所要求货物配套的维保服务,服务期为 24 个月。

  4.7 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樟树市分公司。

  4.8 试运行时间: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初验后,试运行3个月。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且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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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体现能够承担本次项目履约能力内容。

  ②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2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5.3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声明函加盖公章

  5.4 项目特殊要求:

  (1)供应商如为电梯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资质,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 资质,并具有电梯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资质及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5 供应商承诺: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7 限制响应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注:对有围标、串标风险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可参与后续项目投标活动。

  提供: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5日09:00时至2023年11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缴费并获取磋商文件。选择电汇或个人网银支付(注:电汇支付方式须上传汇款凭证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个人网银支付可直接下载磋商文件)。

  1、以上手续必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磋商文件获取及参加响应的,责任自负。

  2、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092-8199、010-********查看详情、010-********查看详情

  3、本磋商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

  7、响应截止时间、唱价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响应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唱价地点: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838号千年美丽小区37栋4楼会议室。

  注:响应文件需现场递交,供应商需安排授权代表到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chinapost.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

  9、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代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萍钢大厦11楼1104

  项目联系人 :彭先生、李先生

  电话:0791-********查看详情189*****273

  电子邮件:lijinyang@cntcitc.com.cn、*********查看详情@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50号

  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07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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