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丹县鸳鸯桥水电站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技〔2003〕7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技〔2008〕313号文批复了修编概算,资金来源为自筹+其他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南丹县鸳鸯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南丹县鸳鸯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级站发电厂房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南丹县鸳鸯桥水电站位于南丹县城关镇境内、清水河支流打优河的中游河段,一级站为坝后式电站,包括最大坝高为40m砼单曲拱坝,坝后式发电厂房、升压站等建筑物组成,总库容563万立方米,装机2×630kw,一级站距南丹县城约16 km。电站拦河坝及厂房均位于南丹至龙滩二级公路旁,交通便利。
2.2工程建设地点:南丹县城关镇四山村旁。
2.3 招标编号:GSZB-*******查看详情
2.4 交货地点:南丹县鸳鸯桥水电站一级站发电厂房工地。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南丹县鸳鸯桥水电站一级站发电厂房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作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水轮机设备、发电机设备、主阀设备、起重设备、水利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升压变电设备、公用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上述标项内容包括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和部件采购、制造、检验与试验、防腐保护、包装、运输、装卸(含工地卸车费)、交货及开箱验收、安装、试运行、验收、保险费,同时包括技术接口协调与配合、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技术服务等工作。
2.6计划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供货计划书面通知为准。
2.7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电设备制造企业。投标人应是水轮发电机组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家(公司),水轮机及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必须由同一投标人制造,不得分包。励磁系统以及计算机监控系统可以分包,但分包商应具备承担分包部件设计、制造的资格、业绩和能力。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近五年(指从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有向两个及以上水利工程供应过单机容量500K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设备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5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并取得《委托代理人信息表》。
3.5.2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5.4 招标人可增加如下约定: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2号六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吕工,联系电话:0771- *******查看详情
发售方法:由《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信息表》、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供审验。并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盖单位公章)。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现金支付。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2月5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账户,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6年2月26日9:30时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2号六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丹县鸳鸯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鸳鸯桥村
邮 编:547200
联系人:罗再景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 编:530022
联系人:小黄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E-mail:gszx121@163.com
招标人:南丹县鸳鸯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