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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樾府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合作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电动自行车 充电桩

所属地区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发布时间 2023/11/25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近期更新4957项目点击关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福州新盛置业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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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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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樾府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合作项目

1.项目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金溪路13号金溪樾府

2.设置区域:金溪樾府1号楼地下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约 780 平方米;金溪樾府6号楼地下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约 811 平方米;金溪樾府9号楼地下电动自行车停放点约 764 平方米,面积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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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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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

3.提供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声明函。

4.服务要求:

(1)投标人建设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停车场相关设备(部件)、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及标准。

(2)充电桩收费标准按招标人的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充电设备的安装置不得对车辆的停放安全造成隐患,设备与车位保持相对安全距离,避免车辆碰撞到设备。同时设备不应影响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

(4)本项目充电桩设备、供电线路、计费管理系统平台等均由投标人投资建设并承担设备、线路及系统的维修维护。招标人仅提供电源接入点和停车场所,不需其它投入。

(5)由非招标人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安全事故、设备完好非人为破坏的触电均由投标人负责(不可抗力、人为破坏、故意私拉插排充电等投标人不负责任)。

(6)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的充电设施及充电区域的电动车的财产安全购买足额保险,若因充电设施质量问题、线路问题及偷盗等所引起的包含但不限于火灾事故、安全事故或存放人车辆损坏、车辆电池丢失、车辆丢失、头盔丢失等存放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付,保险不能覆盖的差额,由实际侵权人补足,如无实际侵权人或无法认定实际侵权人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7)充电区应实现监控全覆盖,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监控所需要的网络及通信信号覆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应保证所有停放车辆的充电及存放安全,若因充电桩产品问题导致电动自行车车辆损坏,存放人可凭停车卡(充电账号)、购车发票等相关材料,按相关公示标准向投标人索赔,且投标人赔偿范围不超过公示标准。因存放人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导致的车辆撞击、损毁等,投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有责任配合协助相关受损方进行责任事故鉴定。

(9)投标人建造的充电桩区域应配备满足GB *****查看详情-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要求,足额配置“顶挂式灭火弹”及手持式消防器具等必要的消防设施。

5.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①投标人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②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不满足以上条款的视为无效投标。

9.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并按约定向投标人指定账户汇入3000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超过3日中标单位仍未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未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约定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将视为弃权,招标人有权根据综合评选分值由高到低顺延重新选择中标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后将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协议期满后,按协议约定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10.服务期限:三年(具体入场时间以我司通知为准)。

11.本次招标参与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否则按废标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除标书明确允许的内容外,亦不得分包。

13.本项目场地使用费单价最低限价为:500元/年/10端口(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利润、税费、保险费、前期建设及运营管理、日常设备维护以及风险管控等一切费用)。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其报价为无效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NEWS03

招标文件获取

及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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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6日至2023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宁德市蕉城区金溪路13号金溪樾府5#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同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下午17时。

3.现场勘察时间:请于2023年12月5日下午17时前到项目现场勘察,并经项目现场人员确认后,将该勘察回执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因投标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于2023年12月6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宁德市蕉城区金溪路11号金溪樾府营销中心。(迟到、未按要求密封及密封破损的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

5.开标地址、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同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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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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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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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aixiaqc)上发布。

2.招 标 人:福州新盛置业有限公司。

3.公告中未尽事宜由福州新盛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4.联 系 人:阮先生(联系电话:13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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