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市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R-2023-ZC-060
项目名称:2023年度全市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4,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度全市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76,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6,8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测绘 服务 | 2023年度全市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1包 | 200(公里) | 详见 采购文件 | 476,800.00 | 476,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合同包2(2023年度全市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7,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7,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测绘 服务 | 2023年度全市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2包 | 200(公里) | 详见 采购文件 | 407,700.00 | 407,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全市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2023年度全市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全市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近三年来任意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3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2023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3年度全市市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近三年来任意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3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2023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网上报名;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查看详情@qq.com邮箱并致电代理公司以便及时查收。报名资料审核完成后方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3、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7、请各投标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信息大厦
联系方式:0915-*******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