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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推动中心城区人口集聚人才扎根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动中心城区产业工人市民化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人才 人口 产业

所属地区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 发布时间 2023/10/7 关键词人才人口产业   近期更新60735项目点击关注“人才,人口,产业”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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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人社局起草了《关于加快推动中心城区人口集聚人才扎根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动中心城区产业工人市民化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信地址:荆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50号市人社局就业科,邮编:******

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查看详情),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心城区人口集聚人才扎根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产业工人市民化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二、联系电话:0724-*******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三、电子邮箱:*********查看详情@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

附件:1.关于加快推动中心城区人口集聚人才扎根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推动中心城区产业工人市民化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

关于加快推动中心城区人口集聚人才扎根三年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中心城区人口集聚人才扎根,不断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和人口吸引力,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产业引人、平台聚人、服务留人,推动人口规模持续增长、人口素质逐年提升、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到202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新增15万人,新增各类人才10万人。引留高校毕业生5万人,引返在外务工人员5万人,引进外地劳动力3万人,引留高层次人才5000人,引育技能人才1.5万人。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人口集聚人才扎根五大专项行动

1.“才聚荆楚·智汇荆门”高校毕业生引留行动。着眼“走出去”,与高校共建“招才引智工作站”“就业联络站”、设立校园“荆门日”,选聘“最美家乡代言人”,擦亮“才聚荆楚·智汇荆门”名片。着眼“引进来”,组织“学子看荆门”“考生看荆门”“高校招才引智”“高校学子暑期荆门实践”等活动,建设“青春驿站”人才服务综合体,吸引外地高校毕业生到中心城区就业创业。着眼“留下来”,引导在荆高等(高职)院校学生在中心城区成建制实习实训,实施留荆就业考核奖补机制,推动在荆高校毕业生留在中心城区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以下均需三区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雁归农谷·就在荆门”返乡创业就业行动。打造常态化服务平台,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设立一批驻外劳务服务站点,成立外出务工者协会,发挥站点、协会力量持续引导返乡,促进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开展系列迎归活动,利用中秋、春节等重要节假日,组织走访慰问、座谈交流、专列迎归、“家书”祝福等活动,唤归外出务工人员建功家乡。做好返乡务工服务保障,提供岗位推送、入企选岗、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促进返乡人员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

3.“产业引凤·悦来荆门”外地劳动力招揽行动。以争创全国人力资源产业园为契机,加大整合人力资源市场,拓宽劳务引进渠道,在劳动力资源富集地区建立劳务协作基地,开展深度劳务对接活动,帮助企业集中引进外地劳动力。加强“宜荆荆”城市群劳务协作,组建区域人力资源合作联盟,建立区域供需信息数据库,定期举办区域联合招聘活动,吸附城市群劳动力来荆就业。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作用,支持人才集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合作,定向为企业输送劳动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4.“荆英人才·扎根荆门”高层次人才集聚行动。深入实施“荆门英才引领计划”,建立‘1+N+7’人才引进培育体系,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来荆就业创业。持续实施“招硕引博”计划,加大高学历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依托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持续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挥“博士创新创业联盟”“人才服务联盟”作用,推广使用“荆才码”和“荆英卡”,实现人才服务事项“一网查询、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5.“荆工巧匠·技兴荆门”产业工人引育行动。鼓励企业建立以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设立高技能人才特聘岗位,大力引进产业工人。立足特色优势产业需求,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带动技能人才以赛代练、以赛促学、以赛提技,选拔培养高素质产业人才。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搭建技能人才交流平台,培育急需紧缺的产业人才。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下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培训模式,实施冠名培养、订单式培养。开展新时代工匠体系建设试点,组建产业发展联盟,逐步扩大“双贯通”职业领域范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二)搭建人口集聚人才扎根三大平台

1.做实做准两大信息平台。加快建设中心城区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分类完善就业、教育、房产、卫生健康、婚姻、民族等信息,形成针对人口规模、人口流动、人口职住等分析能力,全面掌握中心城区人口流入流出情况,为中心城区人口集聚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升级完善“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劳动力资源、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数据库,全面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求职需求,打造求职、招聘、创业、培训、用工监测等场景,通过数据分析、精准画像促进企业岗位与劳动者求职需求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2.做大做强产业支撑平台。围绕绿色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加快建设锂电小镇、汽车小镇、循环小镇、石化小镇和高铁新城,培育集聚一批成长性高、引领性强、吸纳就业多的大企业、大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功能整合、产业聚合、发展融合,力争到2025年三大主导产业产值达3600亿元以上。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现代服务业,推进现代服务业向高端高质、创新驱动、融合集聚的方向转型升级,力争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1300亿元,占GDP比重达50%左右。实施战略新兴产业倍增计划,着力培育先进制造、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推动技术、人才、科技成果等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流动,力争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8%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6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招商局)

3.做优做精公共服务平台。基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最多跑一次”服务,着力营造有利于人口集聚人才扎根、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加快智慧城市大脑建设,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全面梳理惠企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通过数据比对精准推送,实现“免申即享”与“即申即享”全覆盖。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两个畅通”工程,全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突出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为人口集聚、人才扎根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实施人口集聚人才扎根十项政策措施

1.强化住房需求保障。构建以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企业自有住房为一体的多渠道保障住房体系,力争到2025年中心城区新增各类保障房房源4200套。实施大学生购房补贴,对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实施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购房补贴政策,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每个家庭给予2万元的购房补贴。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我市户籍,生育二孩及三孩的家庭,额外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4万元。实施团购优惠制度,支持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团购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团购优惠。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支持产业工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允许引进的各类人才及留荆就业创业的大学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产业工人,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住房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20%;“荆英卡”钻石卡、金卡持卡人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达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两倍。盘活库存房和居民旧房,试行国企平台公司收购开发企业库存商品住房和城镇居民“以旧换新”中的旧有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房使用。推行租购并举制度,住房困难人员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赁价格的70%;租赁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将现有保租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不低于60%)或全部产权,已交的5年租金计入购房款。共有产权房销售价格按照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9折,买断剩余产权份额时,按照首次购买部分产权价格确定;共有产权房满5年,在购买完全产权后可申请转为商品住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财政局)

2.均衡教育资源供给。科学规划中心城区学校布局,到2025年中心城区新增小学、初中、高中学位1万个以上。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机制,坚持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可凭父母任一方在荆居住证与辖区居民同等享受学校教育资源。根据生源分布与学校规模布局,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年龄段学生就读,确保应入尽入,充分保障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按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入学时,按照“长幼随学”原则优先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延长课后托管服务时间,公办中小学100%开展课后服务。在社区常态化开办“希望家园”,为新市民提供在读子女周末、寒暑假托管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财政局)

3.满足卫生健康需求。优化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中心城区每千人拥有床位数达到8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50%以上。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支持外来人员网上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就地享受医保待遇。推动医保待遇有序衔接,办理转移接续的外来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3个月。健全完善举家随迁、全家共享的医疗制度,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个人账户可支付家庭成员住院或购药等费用,缴纳家庭成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4.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深入实施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减轻生育养育负担,提高适龄家庭生育主观意愿,到2025年中心城区每千人拥有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力争实现人口动态平衡自然增长。降低生育医疗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家庭,按照每户累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予以报销。落实生育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加大托位供给,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对8000人以上的新建居住区按照不少于4个托位/千人的标准配套建设,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每个托位每年600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5.增强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构建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平台,以医养结合为方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中心城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8张。推动养老服务均等化,消除户籍差异,随迁老人与本市老人同等享受均等化的老年福利。满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对社会化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运营补贴。强化失能老年人服务,对失能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失能护理补贴,加快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社区打造一批“幸福里”食堂,引导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6.提升文体服务水平。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提升市民城市文化生活品质,力争到2025年中心城区引进1至2个知名休闲娱乐项目,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打造15分钟文体“生活圈”“健身圈”,让新市民乐享新生活。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场地建设,布局一批体育公园、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等民生项目,拓展全民健身新空间。统筹各类文化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积极承办全国性、区域性体育赛事、文艺展演,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打造一批契合青年需求的消费、文娱、社交、婚恋等场景,鼓励企业开展户外拓展、体育竞赛、相亲交友活动,织密青年社交网络,促进青年融入城市。倡导各级工会使用工会经费为会员购买荆门文旅卡,组织劳模和职工疗养休养、春秋游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7.支持在荆就业创业。突出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到2025年中心城区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鼓励来荆在荆就业,对首次到中心城区企业就业满1年的,按博士(高级职称)15万元、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6万元的标准给予人才津贴;按本科生2万元、专科及以下人员36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支持创业创新,在我市初次创业的返乡人员、大学生按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奖补。对企业员工推荐产业工人首次到中心城区企业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员工就业推荐补助。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和新型学徒制、新技师培训,岗前培训按500元/人、新型学徒制培训按5000元/人、高级技师按5000元/人、技师按3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企业职工主动提升技能的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引导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对接重点产业开设急需紧缺专业和订单班,给予每个专业30万元补贴、每个订单班每年1万元奖励。支持产业工人“传帮带”,以个人命名建设荆门“大工匠”工作室,符合创建条件的,给予每个工作室1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8.健全人才吸纳政策。鼓励用人主体广泛引才,每年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净增长数量排名前3的企业、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给予20万元引才奖励。持续深化柔性引才,对选聘的科技副总、农博士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工作经费,对新建的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专家工作站和学会工作站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建站补助。做好人才家属安置,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随调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符合相应调配规定的,根据空编情况按照人岗相宜原则限时安置。提供养老服务,持“荆英卡”金卡以上非行政事业单位人才父母随迁定居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发放养老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9.优化落户管理服务。全面放开中心城区落户限制,简化落户手续,推动户籍业务“一门办、及时办”。鼓励高校师生落户,在荆高等(高职)院校师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以集体户的方式落户,外地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畅通企业职工落户渠道,企业职工可申请在本企业集体户落户,企业职工所在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申请落户至单位所在地社区公共户,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随同迁入。(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0.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权益。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土地仍可通过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并获得收益,仍可就承包土地承包权获得相关补贴。进城落户农民可以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盘活农村宅基地。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对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进城落户农民,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中心城区人口集聚人才扎根工作的重大意义,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督导,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系统谋划、重点突出、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确保工作无缝对接、政策全面落地。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要围绕加快中心城区人口集聚人才扎根,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全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促进中心城区人口集聚人才扎根政策措施,瞄准目标群体精准宣传、靶向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


附件2

关于推动中心城区产业工人市民化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提升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质量和中心城区首位度,结合实际,现就推动中心城区产业工人市民化,制定如下措施。

一、围绕有恒产者有恒心,实施产业工人安居保障计划

(一)实施购房补贴政策。构建以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企业自有住房为一体的多渠道保障住房体系,力争到2025年中心城区新增各类保障房房源4200套。实施大学生购房补贴,对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每个家庭给予2万元的购房补贴。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我市户籍,生育二孩及三孩的家庭,额外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4万元。(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以下均需三区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开展企业批量购房优惠。实施团购优惠制度,支持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团购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团购优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三)给予公积金政策支持。支持产业工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允许引进的各类人才及留荆就业创业的大学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产业工人,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住房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20%。“荆英卡”钻石卡、金卡持卡人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办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达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两倍。(责任单位: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四)推行租购并举制度。试行国企平台公司收购开发企业库存商品住房和城镇居民“以旧换新”中的旧有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房使用。住房困难人员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赁价格的70%;租赁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将现有保租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不低于60%)或全部产权,已交的5年租金计入购房款。共有产权房销售价格按照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9折,买断剩余产权份额时,按照首次购买部分产权价格确定;共有产权房满5年,在购买完全产权后可申请转为商品住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二、围绕有长技者有恒业,实施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计划

(五)支持产业工人提能强技。鼓励企业组织新录用职工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展岗前培训,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支持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鼓励企业组织开展新技师培训,对完成培训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支持企业职工主动提升技能,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鼓励产业工人参加全国、全省技能比赛,给予一定奖励;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举办行业技能比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

(六)畅通产业工人职业发展通道。逐步扩大“双贯通”职业领域范围,按照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对应设置职称初级、中级、高级,推动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称有效衔接。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建立“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择优选聘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倡导“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薪酬分配理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七)优化产业工人培养平台。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推动培训设施共建共享、产学研协同发展。围绕急需紧缺工种,引导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优化学科专业体系,对接重点产业开设急需紧缺专业的,给予每个专业30万元补贴。围绕校企合作育人,推广定向委培、订单培养,对每个订单班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支持产业工人“传帮带”,以个人命名建设荆门“大工匠”工作室,符合创建条件的,给予每个工作室10万元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围绕有关爱者有恒念,实施产业工人城市融入计划

(八)享受就业创业补贴。鼓励来荆在荆就业,对首次到中心城区企业就业满1年的,按博士(高级职称)15万元、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6万元的标准给予人才津贴;按本科生2万元、专科及以下人员36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支持创业创新,在我市初次创业的返乡人员、大学生按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奖补。对企业员工推荐产业工人首次到中心城区企业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员工就业推荐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九)安置随迁家属。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以上人员到中心城区企业就业的,其随迁配偶根据原单位性质、原工作岗位性质、专业及企业需求等,由市政府国资委牵头协调安排到国有企业工作。对其他产业工人随迁配偶,由市人社局、引进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协助解决就业;就业困难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人社局)

(十)优化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均等化,消除户籍差异,随迁老人与本市老人同等享受均等化的老年福利。对新引进产业工人的随迁父母,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并优先进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社区打造一批“幸福里”食堂,引导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十一)满足医疗保障需求。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支持产业工人网上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就地享受医保待遇。推动医保待遇有序衔接,办理转移接续的产业工人,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3个月。健全完善举家随迁、全家共享的医疗制度,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个人账户可支付家庭成员住院或购药等费用,以及缴纳家庭成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十二)保障子女养育教育。对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在市内医疗机构生育三孩且子女落户(或居住)我市的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女方年满35周岁、未曾生育过子女、确需要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家庭,在市内具有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费用,按照每户累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予以报销。推进一批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规模在8000人以上的新建居住区按照不少于4个托位/千人的标准配备托育服务设施,对普惠性托育机构给予每个托位每年600元的补贴。优化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规划布局,扩大学位供给。保障产业工人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坚持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产业工人子女入学,产业工人随迁子女可凭父母任一方在荆居住证与辖区居民同等享受学校教育资源。按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入学时,按照“长幼随学”原则优先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延长课后托管服务时间,公办中小学100%开展课后服务。在社区常态化开办“希望家园”,为产业工人家庭提供在读子女周末、寒暑假托管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财政局)

(十三)丰富文化交流。统筹各类文化体育设施对产业工人开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倡导各级工会使用工会经费为产业工人购买荆门文旅卡,组织疗养休养、春秋游等活动,每年不超过200元。支持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活动,推动产业工人技术交流、技艺研修。鼓励企业开展户外拓展、体育竞赛、团建文化等活动,丰富产业工人业余生活。组织企业搭建青年婚恋相亲平台,创新交友新模式,拓展产业工人“朋友圈”。(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文联)

(十四)保障农村三权。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被征地农民落户中心城区,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土地仍可通过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并获得收益,仍可就承包土地承包权获得相关补贴。进城落户农民可以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盘活利用合法取得、权属清晰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对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进城农民,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

本措施所称产业工人是指将户籍迁移至中心城区,或者在中心城区有稳定住所(购房或租赁)、从事非农生产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

除大学生购房补贴、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产业工人)购房补贴实施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外,其他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各项奖补资金有资金渠道的按原资金渠道列支,无资金渠道的按市区财政1:1分级负担。各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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