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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县服务部食堂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食堂服务

所属地区 辽宁省-本溪市 发布时间 2023/12/12 关键词食堂服务   近期更新1744项目点击关注“食堂服务”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大连建发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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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县服务部食堂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2-12 至 2023-12-19
撰写单位: 大连建发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杨彬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县服务部食堂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县服务部食堂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县服务部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

(1)负责食堂饭菜加工清洗,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2)按照就餐人数制作每日二餐,确保菜品质量,符合大多数员工口味,确保食堂设施及环境卫生;

(3)完成采购方的其他临时性、零星服务事项。

2.具体要求

(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3)制定周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二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4)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5)按要求做好各类用餐,工作接待,节假日加班的餐饮保障;

(6)卫生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就餐人员满意率到达90%以上;

(7)针对少数民族及有特殊饮食习惯的人员满足其就餐需求;

(8)对节假日及延时工作的人员提供就餐服务;

3.人员要求

服务人员需持有效的健康证,具备相关工作资质。

4.用餐人数约40人,包含2个餐厅的早餐、午餐服务。

5.具体要求

(1)人员配置数量、部分重要岗位配置人员应征求采购方同意。配置人数6人(其中:硬件管理员1名,厨师2名,司机1名,帮厨1名,改刀工1名)。

(2)中标方应合理妥善安置好现有在岗人员

(3)采购方将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在签订正式合同时签订,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4)报价包含承担全体食堂管理人员、后厨、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医保、社保、工作服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经采购单位考核无异议,可以正常续签2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下一年达到甲方服务要求。可以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最多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开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前将加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至指定邮箱。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电子邮箱电邮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备份文件均不予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地 址: 峪明路10号
联系方式: 024-********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建发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悦泰湾里301、302室
联系方式: 0411-********查看详情
邮箱地址: jfjl168@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建发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721*****826********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彬、洪豆
电 话: 151*****430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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