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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核医学改造项目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核医学改造项目施工采购公告第三次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公共卫生 第三次 核医学

所属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关键词公共卫生第三次核医学   近期更新6826项目点击关注“公共卫生,第三次,核医学”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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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核医学改造项目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核医学改造项目施工采购公告(第三次)
发布时间:2023-12-15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ZC-******查看详情-NJCJ-C2023-0005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核医学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379万元

(五)最高限价:378.******查看详情万元

(六)采购需求: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核医学改造项目特种设备所用机房结构补强加固及核辐射防护工程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七)工期:90日历天。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联合体主体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且均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与响应;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7)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查看详情/t******查看详情29_*******查看详情.htm">http://www.ccgp.gov.cn/zcfg/mof/******查看详情/t******查看详情29_*******查看详情.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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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采购文件评审标准部分。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12月15日 09:00至2023年12月22日 17:00。

(二)地点: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3楼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01室)

(三)方式:1、现场获取: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2、网上获取: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三项资料(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查看详情@qq.com">********查看详情@qq.com):

********查看详情@qq.com">

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公司介绍信或本人工作名片(扫描成一份PDF版本文件);

供应商联系方式(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电话)word版;

付款记录截图(付款记录截图上需能反映付款时间)。

方式: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公司介绍信或本人工作名片购买获取磋商文件。邮件方式:支付至以下账户:支付宝账户:njcjzbgs@163.com,转账时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售价:人民币100元(如前两次公告有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本次不用交费但需要将本次报名资料发至邮箱)

所有资料经代理机构收到并确认无误后会统一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若没有按照以上要求递交资料将会视为获取文件不成功。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00

(二)开标地点: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3楼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02室)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及电子响应文件壹份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落实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供应商对于磋商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南京市第二医院

地址:江宁区康复路1号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方式:025-********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3楼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01室

联系人:张波

********查看详情@qq.com">联系电话:025-*****查看详情5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025-*****查看详情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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