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精神及西藏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于10月24日至10月30日在拉萨、日喀则、昌都、那曲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拍摄制作短视频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人: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片拍摄、制作。
三、项目内容:拟拍摄、制作西藏自治区生态厅在拉萨、日喀则、昌都、那曲市开展矿产联合执法检查短片。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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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具体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
(六)在西藏自治区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稳定。
(七)询价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中标方式
本次询价采用以低价者优先。报价函每人每天的拍摄制作价格。
七、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价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10:00
地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金珠中路26号
联系人:次仁潘多
联系方式:0891-*******查看详情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