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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

所属地区 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区 发布时间 2023/12/21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近期更新30670项目点击关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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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安塞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状况

(二)地质环境基本特点

(三)地质灾害现状和易发区

1、地质灾害现状

2、地质灾害易发区

(四)“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及防范重点

1、重点防治区(A)

2、一般防治区(B)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段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一)调查评价

(二)监测预警

(三)综合治理

(四)风险管控

(五)能力建设

(六)年度安排

五、经费估算

(一)投资估算依据和原则

(二)经费估算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

(三)加大政策支持,拓宽资金渠道

(四)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技术保障力量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七、附则

附图、附表目录

附图编号

图名 比例尺

1

安塞区地质灾害分布及易发程度分区图

1:******查看详情

2

安塞区“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1:******查看详情

附表编号

表名

1

安塞区2020年地质灾害安塞区隐患点一览表

2

安塞区地质灾害“十四五”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表

3

安塞区地质灾害“十四五”防治规划表

4

安塞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预算表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进一步提升安塞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服务区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衔接《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延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陕西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2018~2022)》《陕西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结合安塞区地质灾害现状、防治工作基础、面临的形势,编制《安塞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为安塞区所辖行政区域,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规划》中地质灾害隐患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状况

安塞区位于延安市北部,地理坐标东经108°5′44″~109°26′18″、北纬36°30′45″~37°19′3″之间,东北与子长市毗邻、东南与宝塔区相连,南接甘泉县,西邻志丹县,北与靖边县接壤,东西宽36公里,南北长92公里,国土总面积为2950平方公里,占延安市土地总面积的8.04%,辖8镇、3个街道办,2020年末全区常住总人口约16.32万人,全区人口密度55人/km2。区政府驻地真武洞街道办,距延安市30公里,距西安市342公里。

2020年全区完成生产总值111.26亿元,增长0.6%;固定资产投资56.69亿元,增长11.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3亿元,下降13.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查看详情元、*****查看详情元,分别增长4.9%、8.7%。

按照《安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十四五”期间,全区将围绕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产品交易集散基地“四区一基地”定位、力争实现“三个追赶、四个超越、五个领先”,重点在经济发展质量、改革开放水平、绿色发展成效、城镇发展水平、人民生活品质、社会治理水平六个方面取得显著提升,为延安新时代追赶超越贡献安塞力量,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地质环境基本特点

安塞区地处陕北黄土高原中部,延河上游黄土梁峁沟壑区。境内黄土梁峁绵延,沟谷纵横,谷深坡陡,地形破碎,切割强烈,植被稀疏。境内均属黄河流域,其河流除北部双阳河、中山川分别为无定河、清涧河的二级支流外,其余均属延河水系,延河及其一级支流——杏子河、西川河是区境内主要河流。区内气候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典型的西北内陆黄土高原气候特征:春季干燥多风沙,夏季温热多雷雨,秋季晴朗降温快,冬季干燥雨雪少。年均降水量为497.8mm,日最大降水量131.1mm(2013年),年最大降水量达668.9mm(1983年);年最小降水量仅275mm(1997年),年降水量多集中在7、8、9三个月,呈暴雨形式降落,是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多发时期。

境内地层出露有中生界侏罗系、白垩系、新生界新近系和第四系地层。前二者主要为一套河湖相砂岩、泥岩地层;后二者主要为风成粘土和黄土。第四系广泛覆盖,下伏基岩主要沿切割较深的河流、沟谷两侧呈条带状出露。表层岩土地层较为破碎,加之黄土梁峁区的地形特征,都是地质灾害形成的有利条件,因此本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尤为重要。

安塞区地处鄂尔多斯台坳东南部的陕北台凹,属构造稳定地块,地震活动较弱。整体呈一向北西缓倾的单斜构造,岩层倾角1~3°,无大的褶皱和断裂,但节理裂隙构造较为发育。

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查看详情-2015),规划区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特征周期0.35s。

(三)地质灾害现状和易发区

1、地质灾害现状

截止2020年底,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8处,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两种,其中滑坡34处,占地质灾害点总数的70.83%,其中,规模为大型1处、中型16处、小型17处;崩塌14处,占地质灾害点总数的29.17%,其中,规模为大型7处、中型2处、小型5处。共危及127户,427人,房屋(窑洞)501间(孔),各级道路6402米,潜在经济损失约973.9万元。

安塞区地质灾害具有点多、规模较小、分布较为集中等特点。各类地质灾害的形成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等地质环境条件关系密切,矿山开采、切坡建房、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以及降雨则是最直接的诱发因素。

2、地质灾害易发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备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容易或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结合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气候植被、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人类工程活动等主要因素考虑,将全区按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A)、中易发区(B)、低易发区(C)。见附表2及附图1。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延河中下游及桥川河流域高易发区(A)

安塞区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区境东部延河中下游、桥川河流沟域,呈条带状分布,主要涉及坪桥镇、建华镇、金明街道办、真武洞街道办、白坪街道办、沿河湾镇。高易发区面积146.26km2,占全区总面积的4.96%。

该区地形破碎,沟谷纵横,沟道两侧坡度一般在25~60°,其中30~45°居多,斜坡植被覆盖一般。该区为安塞区人口居住最为集中区域,延~靖高速公路及安~子、延~吴、延~靖干线公路沿线、城市建设两侧边坡开挖及人工切坡建房、石油开采井场建设、运油修路等工程活动强烈。区内沟谷两侧斜坡坡度以30~45°居多,地形起伏高差较大。斜坡岩土体结构主要为土岩双层结构类型,基岩出露位置由北向南逐渐增高,岩性主要为斜坡表层覆盖第四系松散黄土,下部为白垩系洛河组、华池组软硬相间互层状砂泥岩,部分支沟沟脑部位零星出露新近系红粘土。该区主要致灾因素为降水和人类工程活动。

区内共发育滑坡17处、崩塌10处,共计27处。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分为2个小区,主要分布于安塞区镰刀湾—化子坪—招安—高桥—砖窑湾一带,及坪桥镇—建华镇东侧一带,包括黄土梁峁丘陵沟壑区除高易发区以外的大部分区域。该区涉及镰刀湾镇、化子坪镇、招安镇、砖窑湾等镇,总面积约1825.68km2,占全区总面积的61.88%。

该区大部分地段远离主河道,主要为黄土丘陵沟壑区,除西川河河谷区人口较为集中以外,大部分地区人口居住相对较为分散,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切坡建窑(房)、根植、修路等,但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强度相对高易发区较弱。区内沟谷两侧斜坡坡度多在25~40°间,地形起伏较大,斜坡岩土体组成结构主要为土岩双层结构,岩体以白垩系下统洛河组砂岩、华池组、环河组砂泥岩互层为主,土体主要为松散状黄土,在部分支沟沟脑处有新近系红粘土出露。岩体节理裂隙较发育,土体疏松易碎,在降水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下易于发生崩塌、滑坡。该区现代滑坡发育较少,主要为已趋于稳定、基本稳定的老滑坡,共发育滑坡、崩塌等各类地质灾害19处,其中滑坡16处、崩塌3处。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分为3个小区,包括低山丘陵区、王窑水库周边、安塞区西南部林区以及沿河湾镇到建华镇延河河谷宽缓地区,主要涉及坪桥镇王家湾、镰刀湾镇西部、化子坪镇西部、王窑水库、招安镇西部和西河口西部杜家河流域地区、砖窑湾镇北部、高桥镇北部,总面积约978.32km2,占全区总面积的33.16%,发育地质灾害隐患2处,且均为滑坡。

(四)“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完成了《安塞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安塞区共核销10处隐患点。“十三五”期间安塞区地质灾害防治总经费投入2754万元,具体工作部署完成情况如下:治理工程2个,保护人员88人,保护财产132.8万元;排危除险5个,保护人员37人,保护财产214.8万元;搬迁避让人数10个,保护人员33人,保护财产202.9万元;地质灾害勘查1个。区级开展培训次数26次,培训人员737人;区级开展宣传35次,发放宣传材料******查看详情份;区级开展演练次数95次,参加演练人员*****查看详情人;区级气象预警预报8次。

(一)防治工作成效

1、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基本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健全

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基本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涵盖所有在册隐患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了区、镇街、村的三级防治主体机构,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成立了安塞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防御、处置和救援等工作。解决协调各应急部门的工作,协助、指导当地政府地质灾害的防治救灾工作;依据灾情、险情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及时组建应急调查组,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灾害进行调查分析、并编写相关调查报告。从而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最大程度的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调查评价工作扎实推进

每年积极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累计完成地质灾害排查巡查300余次。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继2011年完成了1:5万安塞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后,计划开展1:5万安塞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要进一步查明全区地质灾害的类型、数量、规模与分布规律;掌握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形成条件和影响因素;评价地质灾害点的稳定性与危害性,为区政府科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提供依据。

3、群测群防体系运行正常,监测预警水平明显提高

将所有排查、巡查中1处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实施网络化管理、动态化更新,明确记录灾害隐患点的位置、坐标、规模、威胁对象、稳定性情况、以及区、乡(镇、办事处)、村(组)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发放两卡,制定防灾预案,落实灾害隐患点的属地管理,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从而提高预报防治工作的成功率。建立了区、镇、街道办事处、村级防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区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自然资源所均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防灾工作责任,并编制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监测人员,落实了监测责任,保证群测群防体系的完整、翔实。通过规范监测记录,精心预报,地质灾害成功预报率逐步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在逐步提升。

4、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搬迁避让工作成果显著

“十三五”期间,依托陕西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结合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等相关政策,加快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全区累计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10处、工程治理2处(已治理尚未核销)。通过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共核销隐患点10处,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受威胁群众18户33人及202.9万潜在经济损失。

5、防治管理工作日益完善

建立完善了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应急处置、险情巡查、汛期值班及应急技术支撑等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日常防治工作。按照省厅“对口到市,派驻到区”的的要求部署,夯实“平战结合”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区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力量,共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约400余次。

6、多渠道开展宣传培训

我区按照专业技能培训与防灾知识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技能培训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特别是每年在4月初,区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现场培训26次,累计培训人数超过737人次;同时还采取集中演练等形式累计培训一线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超过*****查看详情人次。在宣传上,主要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专题宣传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宣传近35场次,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培训资料******查看详情余份;区级开展演练次数95次,参加演练人员*****查看详情人。

(二)存在的问题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精准度不高

区内现有的调查成果还以“十二五”期间完成的1:5万地质灾害详查成果为主,地质灾害隐患识别,重点城镇调查评价精度不够,地质灾害防治仍以隐患点为主要防范对象,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措施尚不完善,无法满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要求。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手段相对落后

地质灾害隐患点依然以传统的群测群防为主,自动化专业监测和普适型监测设备布设较少,监测主要依靠监测人的定期巡查、目测,人员不固定、能力水平参差不起,监测方法和手段相对落后。而气象预报预警范围广、成功率较低,精细化不够,导致基层防治人员工作压力大。

3.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还不到位

建设工程引发地质灾害的灾险情多发频发;村民零散削坡建房的指导和监管不到位,由此引发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4.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还比较低

区内相关管理部门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群众的自身防范意识不强,防灾知识欠缺,自救互救能力不强,仍有部分群众存在侥幸麻痹心理和依赖政府统包统揽的思想。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1.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安塞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较多、分布广、威胁重,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发生。受极端天气和人类工程活动加剧的不利影响,加之地质灾害具有很强隐蔽性和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频发,综合研判,“十四五”期间发生地质灾害风险依然较高,发生重大地质灾害风险依然存在,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2.地质灾害防治提出更高要求

十九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等明确要求。同时,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受威胁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期盼日益强烈。这些都为我区“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工作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

3.生态文明建设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

安塞区属于陕北黄土高原地带,该地带生态环境脆弱,依据省厅要求,“十四五”规划期间地质灾害工作不仅要在单一的防治上下功夫,更要聚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绿色防治上下功夫。对于生态核心区的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不仅要采取综合防治,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还要充分考虑防治工程与自然环境的高度协调性。这些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深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水平,加强地质综合治理力度,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明确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重点,防治结合,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为我区城市建设和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健全完善全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突出当地政府的防灾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分类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对人为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明确防灾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制机制,明确政府、部门、单位和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防范区实行动态管理。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结合全区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全面推进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科普宣传、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4、科学研判,精准防治

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彻底摸清情况,进行分类科学研判。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深化地质灾害成因机理和防治技术研究,提高监测预警精准性,对险情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移民搬迁避险措施,深入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灾意识。

5、科技支撑,注重成效

加强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及现代化。与此同时,强化科学管理,努力提升防灾减灾绩效。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面完成安塞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与评估工作;有效推进地质灾害风险区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加强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以及专业监测平台建设,构建地质灾害点预警预报智能化、风险防控精细化、应急响应标准化的新机制;持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力度;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人防逐渐向技防+人防的转变;全面提升全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2、具体目标

1)提高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项目精度

加强全区1:*****查看详情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应用,提升风险区划精度。开展全区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识别和重点乡镇(街道)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提高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准确度和调查评价精度,科学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为全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科学支撑。

2)逐步提升“人防+技防”监测预警能力

进一步完善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大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构建省、市、区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精细化预警体系,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度和能力。

3)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任务,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险搬迁和工程运行维护,提高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防御工程标准,不断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

4)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能力

采用应急演练、科普宣传、专业培训等方式提高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专业知识储备,提高群众防灾避险能力;加大技术装备建设和技术队伍支撑,完善全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

安塞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表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十四五

目标

指标

属性

1


全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

1

约束性

2

调查评价

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

1

约束性

3

区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1

约束性

4

地质灾害专项勘查

1

预期性

5

监测预警

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建设

12

约束性

6

综合治理

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项目

2

预期性

7

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项目

2

预期性

8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运行维护

1

预期性

9

能力建设

驻守技术支撑服务

1

约束性

10

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培训

40

预期性

11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综合演练

200

预期性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及防范重点

根据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及易发程度,遵循集中连片的原则;以地质环境条件为基础,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及行政区域的完整性;与经济结构、重要工程设施、公路、铁路分布区域等情况综合确定地质灾害防治区。重点防治区隐患点集中连片分布,防治重点以区域防治为主,一般防治区隐患点分散,防治重点以各个隐患点的防治为主。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共划分为1个重点防治区、4个一般防治区,详见安塞区“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1、重点防治区(A)

主要包括沿河湾镇边墙、安塞城区、建华镇、坪桥镇王家湾一带人口分布密集区,面积235.18km2,约占全区面积7.97%。本区地貌主要为延河河谷地带,人口密集,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共发育隐患点33处,占全区隐患点总数68.75%,灾点分布密度为0.140处/km2。其中滑坡22处,崩塌11处。本次规划结合安塞区国民经济发展以及隐患点稳定性特征,对其中7处隐患点进行普适型监测,对2处隐患点进行搬迁避让,对2处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2021年发生险情并认定入库的隐患点),对1处隐患点进行专项勘查,对20处隐患点群测群防并设立警示牌。

2、一般防治区(B)

一般防治区主要分为5个小区,地理位置包括坪桥镇王家湾、化子坪镇-镰刀湾镇人口密集区、招安镇人口密集区、沿河湾镇方家河村-寨子湾村、高桥镇-砖窑湾镇人口密集区,总面积为354.95km2,约占全区面积12.03%,灾点分布密度为0.031处/km2。该区人口分布较分散,工程活动部分地区相对较弱。该区域共发育隐患点11处,其中滑坡9处,崩塌2处。本次规划结合安塞区国民经济发展以及隐患点稳定性特征,对其中2处隐患点进行普适型监测,对6处隐患点群测群防并设立警示牌,3处隐患点已搬迁拟核销。

3、一般防治区(C)

一般防治区主要分为7个小区,地理位置包括安塞延河河谷以外的大部分区域,总面积为2369.10km2,约占全区面积80.31%,灾点分布密度为0.002处/km2。该区人口分布较分散,工程活动部分地区相对较弱。该区域共发育隐患点4处,均为滑坡。本次规划结合安塞区国民经济发展以及隐患点稳定性特征,对其中2处隐患点进行普适型监测,对1处隐患点群测群防并设立警示牌,1处隐患点已搬迁拟核销。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段

1、重点防范城镇

真武洞街道办、建华镇、坪桥镇、沿河湾镇。

2、重点防治交通干线、输(油)气田、管道

(1)公路:重点防治交通干道沿线的斜坡地带:延安~靖边高速公路(G65)、延吴高速安塞段、217县道、S106、S303省道安塞段等油面公路安塞区境内地段。镇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由所在镇、行政村进行监测、治理。

(2)铁路:在建的蒙华铁路延安段所涉及的坪桥、建华等镇。应加强管道沿线灾害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输(油)气田、管道:长庆油田:靖咸管线(王窑-沿河湾)、王沿管道(高沟口-黄崖根)、沿杨管道(黄崖根-白家沟)、化沿管道(化子坪-沿河湾);安塞(杏子川采油厂):墩也—坪桥输油管道、坪桥—郝家坪输油管道、毛庄科—郝家坪输油管道、黑山梁——河西沟输油管道、河西沟——沐浴输油管道;安塞(陕西省天然气公司延安分公司):靖西一线、靖西二线;等沿线应加强灾害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一)调查评价

1、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完成全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统筹完成区内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继续推进重点城镇(真武洞街道办)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深入研究孕灾地质环境条件和成灾机理,开展单体和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摸清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科学划定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和地质灾害防治区,提出风险管控对策建议。

2、开展年度地质灾害“三查”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切实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确保每个隐患点防治工作到位。汛期应对重点区域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如坡脚人员密集的高陡坡体和矿区,强降雨期间应加大巡查力度。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重大工程活动,应及时跟踪,落实防治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预防。在汛期结束后,开展拟取消隐患点和新增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及时动态更新完善隐患点数据信息。确保每个在册隐患点防治工作到位,灾情和险情早发现、早预防,及时更新、完善隐患点相关的数据信息,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打好基础。

3、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

地质灾害新增点的认定与原有隐患点的核销是一项重要技术工作。为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积极落实《陕西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选择专业资质队伍,完善认定核销工作。

4、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是灾情、险情发生后的一项重要技术工作。为及时高效应对全区突发的各类地质灾害灾险情,安塞区地质环境监测站与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制定计划,定期联合各镇街开展相关培训以及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同时熟练操作新装备,使用新技术,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如果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根据相应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迅速响应,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5、实施地质灾害专项勘查

对部分危险性高、稳定性不明的小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选取1处隐患点(李家湾村滑坡)部署专项勘查,投入一定量的勘探工作,查明地质灾害规模、稳定性及发展变化趋势,根据勘查结果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防治措施建议。

专栏一 调查评价工程

1、风险调查评价。

完成全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选取1个重点乡镇(街道)真武洞街道办开展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

2、地质灾害“三查”

以镇街为单位,每年组织相关部门、技术单位、村组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落实防治责任,做好隐患点动态更新。

3、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工作。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核查更新,做好新增点的认定与原有隐患点的核销工作。

4、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加强与技术单位技术支撑合作,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

5、地质灾害勘查

选取李家湾村滑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专项勘查,定量评价其稳定性,有效指导隐患点下一步防治工作。

(二)监测预警

1、夯实群测群防工作

对全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维护和动态更新管理,及时修正完善隐患点的各类信息,更换受损或缺失的标识牌和警示牌,加强原有隐患点的核销与新增隐患点的认定工作。加大群测群防员的培训力度和装备建设,提升群测群防工作水平。

2、加强专群结合监测预警

一是进行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提高地质灾害监测效率和数据获取的精度,开展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地质灾害变化趋势研判;二是积极探索极高、高风险区区域性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根据需要开展以位移、裂缝、含水率、降雨等要素为主的综合监测网点建设;三是构建“人防+技防”预警响应机制,明确预警、预报、预测的流程,提升全区监测预警工作水平;四是开展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模型研究,综合分析雨量、位移、加速度等监测数据,合理设置阈值,研究临灾判据,实现精准预报预警。

本次规划预计对县南沟坝滑坡、小桥沟脑畔峁滑坡、杨桥脑畔山滑坡、芦花沟滑坡、郝芝沟滑坡、后阳咀滑坡、新庄沟滑坡、史家沟滑坡、陈家洼1#滑坡、前湾滑坡、芋子滩1#滑坡、任塌崩塌等12处隐患点进行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

3、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完善区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在已有气象预警预报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自然资源、气象、应急、水务、住建、交通等多部门监测资源,充分共享雨、水、灾情信息,对局地瞬时强降雨进行实时雨量监测,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精细化水平和成功预报率。开展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形成短期预警、中期预报和中长期预测相结合的气象预报预警体系。

专栏二 监测预警工程

1、群测群防工作

对全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维护和动态更新管理,及时修正完善隐患点的各类信息,更换受损或缺失的标识牌和警示牌。

2、专群结合监测

加快普适型监测设备安装,选取12处隐患点布设监测仪器,开展专群结合监测,扩大“人防+技防”监测范围。

3、气象预报预警

进一步完善区级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流程,提高气象预报预警精准度,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综合服务能力。

(三)综合治理

1、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对规模较大、稳定性差、危害程度较大、通过治理险情可以彻底排除、经济上合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科学和经济合理的工程治理方法,分期分批逐步治理,以改善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本次规划拟治理隐患点为:碾道渠14号院东侧崩塌、孙家砭滑坡。

2、开展地质灾害避灾搬迁

统筹利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生态修复、旧城改造等相关政策,对于稳定性差、治理绩效比不高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避险搬迁,主动避让地质灾害。本次规划拟搬迁隐患点为:黄柏岔滑坡、茂草峁滑坡。

3、开展治理工程运行维护

对已实施的工程治理项目中受损或防御标准较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时采取清淤、加固、维修、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提高防御工程标准。

专栏三 综合治理工程

1、工程治理

开展2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拟治理隐患点为:碾道渠14号院东侧崩塌、孙家砭滑坡

2、避灾搬迁

计划开展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拟搬迁隐患点为:黄柏岔滑坡、茂草峁滑坡

3、运行维护

计划开展1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运行维护。

(四)风险管控

一是严格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活动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是加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风险的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力度,防范建设工程遭受、加剧地质灾害或工程建设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切实规范农村切坡建房、道路建设等活动,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二是结合全区1:5万和1:1万重点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针对划分的极高、高、中风险区及其风险动态变化情况,探索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风险双控模式,形成相关的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等,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美丽乡村建设、重大工程布局等,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管理工作。

(五)能力建设

1、加强技术驻守支撑

按照省厅部署,加大对“平战结合”技术支撑单位的支持,落实经费补助,确保汛期有专业技术队伍驻守,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平时做好地质灾害防范的日常支撑,战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确保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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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培训

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地灾相关APP等媒介和进学校、社区、工厂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加强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群测群防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各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群测群防人员日常巡查记录、灾害前兆识别、紧急情况上报和组织避险撤离等业务水平。

3、开展培训演练

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和“安全生产月”等特殊时段,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级科普宣传培训和防灾演练,普及地质灾害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基层防灾备灾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民众的第一防线作用。

专栏四 能力建设

1、加强平战结合技术单位支撑1个。

2、实施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培训40次。

3、实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综合演练200次。

(六)年度安排

1、调查评价

防治项目 工作内容 数量 实施年限

调查评价

区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1

2021-2023年

区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1

2021年

重点城镇1:1万风险调查评价

1

2022年

地质灾害专项勘查

2

2021-2023年

2、监测预警

防治项目 工作内容 数量 实施年限

监测预警

普适型监测预警建设

12

2021-2025年

3、综合治理

防治项目 工作内容 数量 实施年限

综合治理

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项目

2

2021-2025年

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项目

2

2022-2025年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运行维护

1

2021-2025年

4、风险管控

防治项目 工作内容 数量 实施年限

风险管控

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

双控模式及防控研究

1

2021-2025年

5、能力建设

防治项目 工作内容 数量 实施年限

能力建设

平战结合技术支撑服务

1

2021-2025年

宣传培训

40

2021-2025年

避灾演练

200

2021-2025年

五、经费估算

(一)投资估算依据和原则

经费估算参考《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0年试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等地质行业概预算标准。没有预算标准参考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以“十三五”期间实际发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作为参考依据,进行经费估算。

实施本规划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资金,以中省补助和市级财政为主、区配套为辅,区财政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申请补助资金,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十四五”规划防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经费估算

本《规划》部署工作实施费用共需经费1671万元:

按项目类别投入资金:调查评价450万元、监测预警206万元、综合治理840万元、能力建设175万元(详见附表4)。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

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建设、水务、交通、气象、应急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切实抓好监测、巡查、预警、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程序,完善管理职能,促进管理到位,不断完善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与工作标准,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有序有效监督。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地质灾害的勘查、设计、监理、施工方案的审查和审批,加强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施工期间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工程完工后的评审验收等。规范工程经济活动行为,工程经济活动均需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确定的技术要求,坚持工程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和经济发展、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并重的科学发展观,最大限度的保护自然生态。

(三)加大政策支持,拓宽资金渠道

建立政府、社会和责任者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紧密融合;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技术保障力量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和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充实完善专业人员、装备等配置;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各类专业人员的作用,协调好技术人员、群测群防员等,各司其职,各担其责,形成防灾减灾抗灾工作合力。吸收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提高地质灾害专业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技术保障能力,推广无人机等新技术、新产品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中的使用,全面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积极引导,充分发挥我区平战结合技术支撑单位的作用,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协助制定防治措施和对策,为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综合能力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勘查设计水平,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保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目标的实现。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发挥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团体共同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事业。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在基层乡(镇)、农村、学校、厂矿企业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环境脆弱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开展宣传教育。

七、附则

本《规划》经安塞区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安塞分局是本规划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划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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