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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渝蓉高速缙云山隧道弃土场土地使用权招租璧山区渝蓉高速缙云山隧道弃土场土地使用权招租-成交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土地使用权 隧道 弃土

所属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璧山区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隧道弃土   近期更新11692项目点击关注“土地使用权,隧道,弃土”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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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璧山区渝蓉高速缙云山隧道弃土场土地使用权招租
项目编号 202*****1180 租赁底价 123.2251 万元/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16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12-13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璧山区 资产类别 房产租赁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租赁,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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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璧山区渝蓉高速缙云山隧道弃土场土地使用权招租
坐落 璧山区渝蓉高速缙云山隧道弃土场(璧山区璧城街道马家桥社区) 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 123.2251 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6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免租期 无免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 租金每3年递增5% 招租用途
产权证号 渝(2023)璧山区不动产权第*********查看详情号(大证未分割)
楼层 结构
房屋证载用途 公路用地 房屋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约*****查看详情㎡(60.06亩)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本次交易若非原承租方承租,招租方负责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次日起60日内按空地标准移交标的,租期及租金从移交之日开始计算;若原承租方承租,租期及租金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是否存在租赁 原租赁期至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重庆天勤评报字【2023】第035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2023-06-30
标的踏勘联系人 肖老师 联系电话 135*****419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渝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渝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一、该标的租赁底价为首年年租金。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到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含优先权人),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优先权人要行权的,须在挂牌期内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承租登记及按要求交纳保证金。若在挂牌期内未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或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承租权。

四、为保护招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的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租金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系大证未分割,此次出租面积为招租方委托第三方测量,实际出租面积以移交为准;标的有不定期租赁等),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合同期满经招租方确认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无违约行为,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承租方应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冲抵,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缴欠款。

七、标的系大证未分割,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在租赁合同生效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id=204。

九、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气费、网络费、环境卫生费、消防安全、维修维护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十、土地改造、整治必须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改变土地的结构,不得危及土地使用安全,承租方对土地改造、整治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改造、整治等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土地的结构和现状进行损毁。

十一、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政府拆迁、土地征收、政策性占用、政府公益事业需要、高速公路建设、招租方产业发展战略调整、招租方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等原因,招租方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招租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或补偿,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在标的上违法搭建任何形式建筑,对土地的利用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划的要求,并取得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许可,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标的出租期间承租方因自身原因违法遭受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三、根据招租方情况说明显示:本次招租标的上现有的建(构)筑物、水、电、设施设备及由厦成线(国道)至标的进出道路均系原承租方修建,不包含在本次招租范围内。因标的至厦成线的进出道路系原承租方通过流转土地自行修建的,承租方在承租后需自行解决标的进出道路相关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四、本次交易若非原承租方承租,招租方负责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次日起60日内按空地标准移交标的,租期及租金从移交之日开始计算;若原承租方承租,租期及租金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五、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六、租赁期满,由招租方重新挂牌招租。

十七、租赁期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严禁转租和分租。

十八、项目的备查资料:不动产权证、资产评估报告、弃土场勘测定界报告。

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6.9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璧山支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老师 熊老师 联系电话 023-********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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