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对山西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机构条件
(一)须为编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律师事务所;
(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宜从事企业强制清算工作的情形。
二、提供资料
有意参加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的请于 2024年1月4日11时前向本院司法技术中心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可送交至诉服大厅6号窗口。
申报时注明拟参与本案强制清算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送达地址。
三、选择机构的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现场随机摇号”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经审核通过的机构均可参加摇号,随机确定3家机构,以摇中先后顺序委托。
四、摇号时间和地点
2024年1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八号法庭随机选择社会专业机构,请申报机构和当事人携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准时参加。
报名联系人:赵志宏 0351-*******查看详情
咨询案件情况,请接洽本院民五庭赵俐,联系电话:0351-*******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