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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业行业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 冬季

所属地区 甘肃省-武威市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关键词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冬季   近期更新10902项目点击关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冬季”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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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农业行业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武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


全市农业行业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市内外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范,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武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市农业行业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措施、市委市政府40条具体措施,通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农业农村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人员技能素质能力,实现安全教育常态化、风险管控科学化、隐患治理归零化、监督检查规范化、追责问责法制化,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步骤

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分级负责、分行业负责、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行业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30日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压实各方责任,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农业行业百日攻坚行动达到预期效果。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信息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日至2024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职能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要求,针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员工等,集中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活动,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针对农机、农药、畜禽屠宰、饲料、兽药、农村能源、渔业、消防等重点领域,深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邀请安全专家,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活动,提高隐患综合治理水平;针对行业部门监管失管失察、警示教育不深、工作作风漂浮、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以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风险辨识不清、防范措施不力、现场管理混乱、“三违”行为多发等问题,集中开展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市安委会将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风险防范落实“周报告”内容报送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周报告”制度,每周一12时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督查检查阶段(贯穿全过程)。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责任清单分工,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开展督查检查,指导企业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期督促整改,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不按规定要求履职、工作不到位及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的单位、企业,予以通报和问责。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

1.组织专题学习。各单位要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对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指示和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班子成员对照职责和要求找差距,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组织警示教育。各单位要针对近期市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结合实际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所辖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达到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的效果。

3.组织专题培训。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全员开展不少于一天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

4.组织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和载体开展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管理,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问题发现及时、整改到位,严防漏管失控。

1.农机领域。重点排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入社农机具注册登记,农机合作社与社员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合作社车辆挂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持证情况,督促社员按时参加年度检验,及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农机维修保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农机安全防护装置不全、警示报警设施失灵等隐患;农机安全宣教培训是否到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及其驾驶人考试等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隐患台账档案建立情况;变型拖拉机信息录入及整治清零情况;上道路拖拉机、收割机反光贴发放情况:跨区作业机具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及跨区作业证发放情况;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情况。(牵头科室:局农机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机中心)

2.农药领域。重点排查农药生产企业是否符合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行为是否合法(超范围生产),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自查整治,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从事特殊岗位人员是否取得相应上岗证,重大风险源摸排及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农药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台账记录、仓储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特别是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专柜销售、实名制购买制度以及与其他商品有效隔离等情况。重点整治非法使用禁用农药、高毒农药、限用农药、未登记农药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防控农产品农药残留风险。(牵头科室:局种植业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农技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监站)

3.畜禽屠宰领域。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操作程序;执行安全生产审批备案情况,屠宰车间、冷库等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锅炉、高压容器和液氨存储设备取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存储设备使用许可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畜禽屠宰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情况,建立并如实记录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等台帐;应急处置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按照企业主要风险因素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建、板带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致昏、刺杀、剥皮、燎毛、劈半等危险作业环节采取防护措施。重点检查涉氨制冷企业防爆和防泄漏安全设施设备、氨系统泄漏监测预警系统安全可靠,喷淋系统、自动排风系统、紧急排泄系统能正常使用,救援防护设备齐全,救援药品在有效期内,高压容器及高压管线、高压阀、液氨储存罐、压力表、避雷设备等进行定期检定,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科室:局兽医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总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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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饲料领域。重点排查饲料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投料地坑的入口处有完整的栅栏,吊物孔有坚固的盖板或四周有防护栏,设备维修和操作平台、爬梯防护措施或设施安全有效。氯化铜、氯化锌、氯化钴、碘酸钾、碘酸钙、硫酸钴、亚硒酸钠、亚硝酸钠等饲料添加剂有独立的贮存间或贮存柜,具有清晰的警示标识,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出入库记录内容齐全完整,建立健全检验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查看配电柜、配电箱是否有警示标识,易产生或积存粉尘区域的人工采光灯具、电源开关及插座等,是否具有防爆功能,电线等是否完好无损,且无安全隐患。高温设备和设施具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压力容器具有安全防护装置和使用合格证明;设备传动装置有防护罩,消防设施或设备安全有效;除尘设备运转正常,生产区粉尘控制符合要求;生产现场作业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按要求开展工作。(牵头科室:局畜牧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总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5.兽药领域。重点排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机构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自查整治、消防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消防等安全生产演练是否按要求组织实施等情况,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和生产经营操作规范执行、降尘除尘设备等安防设施运转、高压锅等压力容器和其他特种设备校验、易燃易爆等原辅料及检验试剂管理、兽用疫苗等生物制品储藏保存等情况;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设置及畅通情况。重点整治原辅料贮藏使用管理不规范、压力容器校验不及时、安全生产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牵头科室:局兽医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总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6.农村能源领域。重点排查沼气工程是否存在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料启动运行等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办理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手续;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运行操作规程、日常巡查、入户检查和大维修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且严格执行;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沼气工程是否按照《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配备安全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人员是否进行过沼气知识和安全知识培训上岗,供气农户是否进行过宣传教育。重点整治沼气泄漏引发中毒、火灾、爆炸等风险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秸秆能源化工程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立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及应急管理情况;防爆、防火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牵头科室:局科教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监站)

7.渔业领域。重点检查辖区内养殖户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投饵机、增氧机等电器的闸刀、开关、用电线路是否安全;加强鱼药、鱼饵饲料等渔业生产投入品使用监管,大力查处非法添加抗生素、抗病毒药物、促生长激素等禁用兽药及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行为,杜绝使用禁用药物。(牵头科室:局畜牧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总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监站)

8.消防领域。配合消防、应急、住建、林草等部门做好农业领域火灾防控、高层建筑、电气火灾、农村自建房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加强对办公楼消防、电梯、车辆(电动自行车)、实验室、仓库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有实验室的单位继续抓好液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治理,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牵头科室:局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9.其他领域。重点排查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修建的蓄水池防护措施不到位、警示标识不全、输配电设施用电安全等隐患;农村改厕项目中修建的粪污池污水渗漏、盖板质量差等隐患;种子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用电安全、机械操作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等情况。(牵头科室:局农田建管科、乡村建管科、种植业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种子站)

(三)开展安全责任大落实。

1.紧盯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开展整治。农业行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清、存在盲区漏洞,失管失察问题;没有把身边的事故作为警示,对苗头性的风险隐患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没有对照检查整改,导致发生同类事故问题;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质量不高,查不出隐患问题。

2.紧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企业证照手续不齐、人员资质不符;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仍冒险组织生产;拒不执行整改指令,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等问题。

3.紧盯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问题。

4.紧盯现场管理混乱、“三违”行为多发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企业片面追求效益、追求速度,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重点工艺、重要设备风险辨识不清、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未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员工操作规程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未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深刻认识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更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分级管理、属地管理”要求,强化责任和压力传导。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和督办,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具体抓,认真分析研判,举一反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安全教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夯实农业行业安全基础,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整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将隐患作为事故对待”的态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全面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帐,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期限、整改措施以及责任人,形成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管理,坚决惩治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把违法行为管住、把安全底线兜牢,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一方平安。要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台账,清单化压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头,层层签字画押,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每一项隐患问题得到及时彻底整改,真正把风险隐患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农业行业特点,多形式、多渠道对涉农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等知识进行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农业重点领域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宣传覆盖面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和企业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良好的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氛围。

(四)严格应急值守。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重要节点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值班值守和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第一时间组织科学有效处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确保迅速反应、科学应对,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漏报等行为发生。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一批制度化成果。严格按照百日攻坚行动信息报送要求,请各责任单位、科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分别于2023年12月19日前、2024年2月22日前将百日攻坚行动总结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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