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人民政府 的 派出所内办公、食堂改造与装饰工程 项目已经上级部门及镇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工程概况:
①工程地点:江都区宜陵镇;
②工程规模:派出所内办公、食堂改造与装饰工程;
③计划工期: 8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本工程分1个标段;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申请,只有资格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如下要求: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⑤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⑥本工程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请于
7、本工程采取的预审方式:资格预审,各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证明等。
投标申请人必须有3家及以上合格,方可开标。
8、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建设方联系人: 严正才 电话:189*****929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5 日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