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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庸镇垃圾处理站新建垃圾分拣站房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房工程

所属地区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 发布时间 2024/1/4 关键词房工程   近期更新717项目点击关注“房工程”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江苏天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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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特庸镇垃圾处理站新建垃圾分拣站房工程经上级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特庸镇垃圾处理站新建垃圾分拣站房工程。

1.2工程地点:特庸镇境内。

1.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主要为特庸镇垃圾处理站新建垃圾分拣站房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4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8万元

1.5质量标准:合格。

1.6工期要求:1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1.7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1月。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3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特别提醒:招投标期间如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证实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并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仍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三、付款方式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70%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款;

3.3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注: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备注:中标方应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未足额等造成农民工上访、闹事等问题的,每次罚款1万元,在结算款中扣除。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6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五、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7.1、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7.3、报名方式:①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文件制作工本费,以上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截图件等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邮箱地址:**********查看详情@qq.com);或者到代理公司现场报名,地址详见第九条。

7.4、文件制作工本费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交纳方式:支付宝173*****882(备注报名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射阳县特庸镇富尓康大道8号

联系人:谭正齐

电 话:151*****7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506-1-2号

联 系 人:陈 骥

联系电话:173*****88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项目综合说明

一、项目名称:特庸镇垃圾处理站新建垃圾分拣站房工程。

二、招标人: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地点:射阳县特庸镇境内。

四、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为特庸镇垃圾处理站新建垃圾分拣站房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五、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六、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8万元。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工期要求:10日历天。

十、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

十二、投标有效期:45天。

十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现场踏勘

1、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十五、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若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5、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若被招标人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受限情形。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分包。

二、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三、投标人投标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有关“资格后审材料、证件”内容。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拟定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我方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 3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违反上述承诺,可视为我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同意因此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你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注:各投标人对本企业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上述资格审查资料不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上述材料应单独密封,封袋上注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日期,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缺少上述任一材料将不能通过资格后审。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未在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将被工作人员拒收。

四、未能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为废标。

五、若投标人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受限情形而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扣除其已交纳的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报有关行政监督机构处罚、网上公示。

招投标日程

一、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发售方式:以邮件的形式发出。

二、施工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三、投标人递交书面疑问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 18:00 时。

投标人递交书面疑问地点:江苏天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幸福大道506-1-2号万成尚景二期南门最西侧) 地 址:幸福大道506-1-2号

联系人:陈 骥 电 话:173*****882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5:00 时。

投标人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江苏天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幸福大道506-1-2号万成尚景二期南门西侧)。

五、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接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1600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随同投标文件递交;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现场退还,中标的待合同签订后3日内退还。

五、投标人采用其他账户,其他形式、方式或以其他非投标人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六、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或不按投标承诺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二、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基本账户转账。

三、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历天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一)承包人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承诺标准或中间验收部位不合格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等原因被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二)承包人因未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期间两次及以上达不到计划进度目标而被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承包人因未能履行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而被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应退还的部分(无息)。

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7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款;

3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注: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备注:中标方应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未足额等造成农民工上访、闹事等问题的,每次罚款1万元,在结算款中扣除。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须知

(二)合同条款及格式

(三)技术条款

(四)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五)图纸(如有)

(六)工程量清单

(七)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答疑(如有)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一)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一日内向 江苏天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二)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递交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

(三)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认为必须答复的疑问进行书面答疑。

(四)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答疑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五)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六)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中明确)。

(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及答疑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一份书面文件表述为准。

投 标 文 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签署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法定代表人申明。

(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六)“资格后审材料、证件”的复印件。

(七)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文件份数: 肆 份(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装入袋中并密封(资格审查材料一个档案袋密封、投标文件一个档案袋密封)。

(二)封袋上应注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日期。

四、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密封。

五、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章印、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收。

投 标 报 价

一、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

4、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材料(设备)、人工、机械、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等、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以及为完成该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的单项均需计算并填写综合单价、合价。

6、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

二、投标报价方式

本项工程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如有)相关说明结合现行预算定额、市场材料价格、适当考虑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另行结算,执行中标人投标价。

三、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根据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市场价格行情等自主报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四、招标人预算编制依据: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五、投标报价编制要求: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要求制作。

开 标

一、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5:00 时。

二、开标地点:江苏天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幸福大道506-1-2号万成尚景二期南门西侧)。

三、投标人应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出示随身携带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

(2)上述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件,投标文件当场退回。

四、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开标会的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数量并邀请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及抽取K值;

(4)当众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标准(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

(5)出席开标会议的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未签字的视为认同;

(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授权委托人提出,由招标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同;

(7)开标结束。

五、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标结束后就开标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评 标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一)评标

1、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的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答疑材料和补充材料的要求。主要包括: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本次招标的要求;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章和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内容、工期、投标价格、投标有效期、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投标人信誉、履约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符合要求的,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对于通过资格评审及符合评审的投标人,按合理低价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六、评标定标方法

6.1采用合理低价法;

6.2招标文件设定招标控制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6.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为96%、97%、98%,在开标前随机抽签确定。A值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而改变。

6.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每高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5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6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签,签字或加盖印签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四)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所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五)评标文件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废 标

一、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8、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不一致的;

9、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3、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4、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9、开标到场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有约定)与投标函中明确的代理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不一致的;

20、按招标文件约定应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1、未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

2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3、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函”中作出有关“缴纳社保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2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齐全的;

2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

26、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未采用电脑打印的方式,采用徒手书写方式的;

27、本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定 标

一、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依据: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工程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二、中标公示

1、公示时间:定标后公示不少于三日

2、公示方式:射阳县政府网。

中标通知书

一、定标后,招标人与代理机构联合签发《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投标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重新招标与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招标: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

(2)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

(3)投标人少于3个的。

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存在第一条情形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投标人须知需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一)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二)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 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二、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特庸镇垃圾处理站新建垃圾分拣站房工程

射阳县特庸镇人民政府

2024年01月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特庸镇垃圾处理站新建垃圾分拣站房工程

工程地点: 射阳县境内

工程内容:工程主要包括特庸镇垃圾处理站新建垃圾分拣站房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集,已落实。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自 2024 年 01 月 日开始,施工工期 10天(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工程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

三、合同工期

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00元的违约金。如因发包人原因并且符合工程工期顺延的情况,经监理和发包人签证确认后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 格

如达不到合同质量标准,承包人必须无偿整改达标准。否则,承担违约责任。非发包人原因,质量整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

五、计税方式

本项目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六、合同价款(含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

1、合同价(含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七、项目负责人:

八、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付款进度如下:

8.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70%工程款;

8.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款;

8.3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注: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备注:中标方应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未足额等造成农民工上访、闹事等问题的,每次罚款1万元,在结算款中扣除。

履约保证金退还比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九、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

1、合同签订后,在适当的时候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2、按照支付方式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3、协助承包人协调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其他施工单位、当地群众之间的关系。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以及在承包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

承包人

1、严格履行合同,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按规定的工期和质量目标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按规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各项竣工文件和资料。

2、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配备专职安全员;配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创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氛围,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所有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持证上岗;所有施工机具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3、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工程需要办理必要的工程、人员、设备的保险。

4、按规定缴纳有关的税费和规费。

5、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爆破作业、事故处理等各项规定。

6、妥善处理好与交叉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施工现场邻近群众的关系。

7、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民工,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到位。工程结束后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材料款项等因素导致上访,经查属实并协调无效的,发包方有权在承包方工程款中直接支付。

8、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安排发包人人员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发放红利、工资或奖金。

十、违约处理:

发包人

1、由于发包人未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技术资料、变更通知等,致使承包人无法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其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2、发包人未按照支付条件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主动向承包人做出说明,并提出支付的补充方案,与承包人达成共识后执行。

3、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条款,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承包人

1、除发包人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外,承包人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处以每拖延一天扣除人民币1000.00元的违约金作为拖期损失补偿金(补偿金的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并从对承包人的最后支付中扣除。

2、经相关质监部门或项目交竣工验收组所评定的工程质量水平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时,承包人除主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需经发包人批准)加以改进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外,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的补偿金由承包人承担。

3、在施工期间,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工程质量或工期方面存在问题,经三次提出,且改进无效,已严重到必须更换承包商才能补救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中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另行选择新的承包商接替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此时的工程计量、支付均按合同中止日据实计取。承包人并不因此解除中止日前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4、在施工期间如项目负责人有事需外出,应提前书面报告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离场,若将发包人发现项目负责人擅自离岗,将处以每次1000.00元的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扣除。若擅自离岗连续达3天以上的,经发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

十一、纠纷解决:

1. 任何一方因违约或其他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双方首先应按照友好的原则力求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请双方的上级机关调解解决。

2. 协商或调解均未奏效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提请项目实施所在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具有最终法律效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4、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说明(含补充通知)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了履约保证金,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 叁 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 技术条款

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五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签署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委托书,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处理投诉(异议)、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电话: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RMB¥: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 天(日历天)内竣工。我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姓名),资质等级: 级,证号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主要业绩及信誉状况 。

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我方保证我公司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我方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3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违反上述承诺,可视为我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同意因此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接受你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处罚。

我方保证在本次投标中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若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上缴招标人所有。

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捏造事实恶意投诉(异议),不借投诉(异议)之名进行敲诈勒索,不以非法手段获取相关证据材料。如有投诉(异议),投诉书形式要件合法、有效,内容符合有关规定。不一诉多投、不越级投诉。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我公司接受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同时中标候选人和异议人(投诉人)接受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备案信息在诚信库中锁定,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投标。

如我公司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我公司明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会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我公司同意招标人在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减相应数额。

我公司如有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的,接受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未实行信用分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自愿接受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实行信用分的,按规定扣减信用分。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申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投标文件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均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公 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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