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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分公司2024年财税咨询服务项目比选比选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财税咨询服务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 2024/1/8 关键词财税咨询服务   近期更新20项目点击关注“财税咨询服务”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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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类预算金额(人民币 万元)(含税)预算金额(人民币 万元)(不含增值税)标包划分情况服务内容服务地点
1其他咨询服务65.0061.320755标包一增值税财税咨询服务广州
255.0051.886792标包二纳税申报税务支撑服务
325.0023.584906标包三资产管理财税咨询服务
小计145.00136.792453
广州分公司 2024 年财税咨询服务项目(标包一至标包三)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广州分公司 2024 年财税咨询服务项目(标包一至标包三),比选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
1011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
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比选范围:标包一:提供增值税财税咨询服务:包括重点税务事项审阅服务;研发加计扣除规范性审
阅服务;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抵税优惠政策应用流程优化服务;增值税涉税业务事项及发票管控咨询
服务;税务事项协调;日常税务顾问,税务法规速递及培训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标包二:提供纳税申报税务支撑服务:包括税务申报及报账服务;发票服务;电子税务局涉税事项支撑服务
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标包三:提供资产管理财税咨询服务:包括年度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计提、申报及缴纳的稽核及审计工作;
指导财税政策应用及涉税风险提示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涉及的主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标包划
序号
要评估产
(人民币 万元)
(人民币 万元)(不
分情况
服务内容
品品类
(含税)
含增值税)
1
2
3
其 他 咨 询
服务
65.00
55.00
25.00
61.320755
标包一
增值税财税咨
询服务
51.886792
23.584906
标包二 纳税申报税务
支撑服务
标包三 资产管理财税
咨询服务
小计
145.00
136.792453
服务
地点
广州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
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标包情况:本项目划分 3 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项目概况。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
标包数为 1 个,参选人必须按比选文件格式提供《中选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中选标包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
的数量),否则比选人将按照标包正序进行推荐。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具体标包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
标包一为:人民币 61.320755 万元;
标包二为:人民币 51.886792 万元;
标包三为:人民币 23.584906 万元;
单价最高参选限价具体详见《分项报价表》
参选人参选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
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
2.1.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 3 年(2020 年 12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指财税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
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
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
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
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
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每标包参选人拟派 1 名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2023
年 6 月 1 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
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
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8 年 12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
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
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
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
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 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 类)
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 50%及以上)
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
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
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 月 9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
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
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 参选人注册”。
4.2.2 如有登记申领多标包的,请务必按标包分别申领和下载比选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
未下载比选文件的标包的参选。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5.2 电 子 参 选 文 件 的 递 交 : 登 录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
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
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
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
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
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 注 册 过 的 潜 在 参 选 人 ,须 通 过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
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
有效。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 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 128 号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38814268
电子邮件:lisong.gd@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 21 号
邮 编:510055
项目负责人:辛夏洋
联 系 人:辛夏洋/黄灿鑫
电 话: 13316136766/13316131990
电子邮件:13316136766@189.cn
网 址:https://zjzb.chinaccsscm.cn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32327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
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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