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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市利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修编》的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控制性详细规 修编 东方

所属地区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东方市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修编东方   近期更新6426项目点击关注“控制性详细规,修编,东方”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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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查看详情-0/2024-*****查看详情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09:29
名  称: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市利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修编)》的公示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东方市利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3年修编)》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批复实施的《东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利民片区范围内“三区三线”上版总规已发生变化,与现行控规存在较大偏差,无法准确指导项目落地,在海南贯彻落实自由贸易港建设,东方坚持高品位打造滨海城市典范的新形势新背景下,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函》的要求,开展《东方市利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修编)》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阶段成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对《东方市利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年修编)》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与地点:公示期30日(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4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dfsgtj@126.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查看详情(时间以邮戳为准);

(3)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前。

3、咨询电话:0898-********查看详情,联系人: 建设规划岗。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6日


公示主要内容为:

一、规划区位

利民片区位于东方市区中部,北至解放西路、永安路,南邻罗带河,西邻工业大道,东邻海南西环高铁线,海榆西线公路、粤海铁路西环线、西环高铁和西线高速公路从规划区东部边界经过,交通可达性高,区位优势显著。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含两个层次:

近期规划范围:依据《东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用地面积为831.42公顷。

协调范围:用地面积为1281.84公顷。北至解放西路、永安路,南邻罗带河,西邻工业大道,东邻海南西环高铁线。

三、目标策略与总体规模

(一)发展目标

立足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总体方略,高标准建设滨海城市带的节点城市和亮点城市,提升宜居、宜业、宜游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保障水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造热带滨海宜居城市。

(二)功能定位

结合新时代城市中心区的发展趋势,利民片区规划定位为以生活居住功能为主,集生态休闲、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宜居片区。同时承载临港产业园搬迁安置及生活配套服务功能。

(三)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控制。规划总人口控制在13.66万人以内。

2、用地规模控制。片区协调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81.8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总用地面积为831.42公顷。

3、开发建设容量。规划范围内总建筑规模不得超过1780万平方米。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四区多点”的规划结构。

四区:公共配套区、生活居住区、品质安置区、城市田园区;

多点:即依托居住用地布置的社区组团级绿地打造的景观节点。

五、用地布局

(一)居住用地

规划区内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中部、东部南侧以及福龙中路东侧,介于罗带河北侧永安路南侧之间,沿二环南路延伸向东西两侧发展,形成3个居住组团。规划居住用地面积共486.83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的58.55%。

(二)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

规划区内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主要集中于解放西路南侧、永安西路南侧、建设南路两侧。二环南路两侧以及利民路两侧。规划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80.71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总面积的9.71%。

(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共74.39公顷,占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总面积的8.95%,主要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中小学用地、幼儿园用地、医院用地、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以及社会福利用地。

(四)公共设施融合和居住融合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融合用地1.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0.14%;规划居住融合用地6.0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72%。

(五)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6.2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16%。

(六)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1.27公顷,主要为采矿用地,为现状保留的石英砂厂,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15%。

(七)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124.48公顷,主要为城镇道路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97%。

(八)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3.2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39%。

(九)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2.7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74%,人均绿地指标在整个中心城区范围内平衡。

(十)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1.5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18%,为部队用地。

(十一)陆地水域

规划陆地水域用地2.7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33%,主要为沟渠。

六、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将园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分为片区级和邻里级服务于整个园区。在保留、整合永安西路、永安东路以及解放西路现状商业服务、机关团体用地的基础上,增加街头绿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等用地,进一步改善城市配套服务。

(一)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根据主要道路将居住用地划分为多个居住区,在每个居住区内,结合公共绿地布置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如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邮电所、银行、中学等,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为周边居民提供服务。

(二)邻里级公共服务设施

以服务半径500米内的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结合社区公共绿地,集中布置小学、文化活动站、菜市场、体育活动场地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形成多个小区活动中心,完善社区职能。

七、道路交通

(一)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区通过城市快速路和多条主要城市干路联系周边片区及周边乡镇,通过海榆西线快速路与解放西路、工业大道、滨河二横路联系周边片区与乡镇。

(二)内部交通规划

规划区的道路等级分为四级: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与城市支路,规划基本采用方格路网结构。

1、城市快速干道

位于规划区东侧的海榆西线,道路红线控制50米,严格控制两侧建设用地的发展,减少影响快速干道交通的横向穿越道路。

2、城市主干路

主要为解放西路、永安路、工业大道、滨河一横路、二环南路、福龙中路、建设南路,共计七条,形成“三横四纵”的道路体系,道路红线按40m-50m控制。

3、城市次干路

人民南路、利民路、利民中路、利民一路、利民二路等若干条道路组成次干路体系,道路红线按24m-30m控制。

4、支路

规划保留原有支路并新建若干条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主要按12m-24m控制。

(三)静态交通规划

规划区内各公共建筑均按国家与海南省的有关规定配建停车位。

八、规划用地平衡表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规划汇总表

规划用地类型

面积(公顷)

占比(%)

公共设施融合(C0)

1.20

0.14%

居住融合(R0)

6.01

0.72%

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0701/0901)

80.71

9.71%

居住用地(07)

城镇住宅用地(0701)

485.23

58.36%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

1.60

0.19%

小计

486.83

58.5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

机关团体用地(0801)

32.59

3.92%

文化用地(0803)

0.05

0.01%

中小学用地(******查看详情

32.89

3.96%

幼儿园用地(******查看详情

5.58

0.67%

医院用地(******查看详情

2.49

0.30%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查看详情

0.07

0.01%

社会福利用地(0807)

0.71

0.09%

小计

74.39

8.95%

商业服务业用地
(09)

商业用地(0901)

18.65

2.24%

零售商业用地(******查看详情

0.43

0.05%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查看详情

0.41

0.05%

商业娱乐康体混合用地(0901/0903)

3.65

0.44%

商务金融用地(0902)

3.13

0.38%

小计

26.28

3.16%

工矿用地(10)

采矿用地(1002)

1.27

0.15%

交通运输用地
(12)

城镇道路用地(1207)

124.48

14.97%

公用设施用地
(13)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供电用地(1303)

2.67

0.32%

消防用地(1310)

0.60

0.07%

小计

3.28

0.39%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公园绿地(1401)

12.94

1.56%

防护绿地(1402)

9.83

1.18%

小计

22.76

2.74%

特殊用地(15)

1.52

0.18%

陆地水域(17)

沟渠(1705)

2.71

0.33%

总计

831.42

100.00%

(详见附件)

九、附件

1、规划简介1

2、规划简介2

3、区位分析图

4、功能结构规划图

5、土地利用规划图

6、道路系统规划图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8、容积率控制图

9、建筑密度控制图

10、建筑高度控制图

11、绿地率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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