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文件)、《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21〕214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及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通知》(川教函〔2021〕533号文件)的文件精神,为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经综合考量,提出渠县李馥育人学校小学学费:2000元/生.期;初中学费:3300元/生.期。小学住宿费:620元/生.期;初中住宿费:620元/生.期。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月12日至1月19日,共7个工作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建议并请备注姓名、联系电话。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渠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818-*******查看详情;渠县发改局,联系电话:0818-*******查看详情;渠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8-*******查看详情,意见征集邮箱:*********查看详情@qq.com,**********~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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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渠县教育局
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渠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