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综〔2023〕83号
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43号),要求各省市于2024年3月25日前,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上报。为切实做好我市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各涉农区,请按照支持范围和申报要求梳理项目,特别是要符合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实施期限为3年(2024-2026年)、治理面积不少于10平方公里等要求。
请将有关情况于2023年12月28日前反馈我们,如无申报项目也请书面反馈。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请相关区于2024年3月1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平面规划图、项目区域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数据等(含全部电子文档),报送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
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综合业务处 郑艳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电话:********查看详情-612 邮箱:sczjzhywc@tj.gov.cn
市规划资源局生态处 宋丹丹
电话:186*****884 邮箱:sghhzrzyjstc@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