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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工程保险 服务招标 改扩建

所属地区 浙江省-宁波市 发布时间 2024/1/18 关键词工程保险服务招标改扩建   近期更新19856项目点击关注“工程保险,服务招标,改扩建”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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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项目规模:

2.2.1 既有高速公路概况:本改扩建项目为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既有高速为同三国道主干线宁波市境高速公路大契至西坞段公路工程,工程起于鄞州区G15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终点位于奉化西坞甬台温高速公路一期二期分界点,与西坞至麻岙岭段相接。路线经鄞州区姜山镇、奉化区西坞街道,现状高速设姜山北、鄞州南两处互通式立交。宁波姜山至西坞段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km/h,路基标准宽度26m,2001年12月建成通车。据统计,2019年宁波段路段年平均日交通量已达到*****查看详情pcu/d,已降至四级服务水平,局部路段如姜山北至奉化互通段交通量已超7万辆,交通量已饱和。既有高速主要规模有主线桥梁大桥1364米/6座,中桥807米/14座,小桥134米/5座,涵洞42道,通道桥20座,互通立交2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主线下穿分离式6座。

2.2.2 改扩建项目概况:本项目起自鄞州区G15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自北向南经鄞州区姜山镇东北侧,在姜山镇东南侧上跨鄞城大道,继续向南至奉化界、跨鄞奉江、大成东路、终于西坞街道西南侧,接同步改扩建的G15沈海高速公路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项目路线全长约14.089公里,其中沿既有高速两侧抬升高架长 13.255公里,改扩建段长0.834公里。全线主线设置桥梁*****查看详情.21米/4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查看详情.5m/1座(新建连续高架桥),中桥251.71m/3座(加宽改造利用),涵洞2道(接长利用)。全线局部改建姜山北枢纽互通1处,改建鄞州南互通1处。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年。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为63.20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5.29亿元。

2.3 招标范围: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共划分1个标段,总保险金额约为******查看详情万元。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实际保险金额:按照中标标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至第1000章的合计金额确定。

2.4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大于(含)5家时,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前5名投标人组成的共保体为中标候选人,其中:综合评分排名第1的投标人为首席承保人,保险份额为35%,综合评分排名第2的投标人保险份额为25%,综合评分排名第3的投标人保险份额为20%,综合评分排名第4的保险份额为12%综合评分排名第5的保险份额为8%。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4家时,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前4名投标人组成的共保体为中标候选人,其中:综合评分排名第1的投标人为首席承保人,保险份额为40%,综合评分排名第2的投标人保险份额为30%,综合评分排名第3的投标人保险份额为20%,综合评分排名第4的保险份额为10%。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3家时,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前3名投标人组成的共保体为中标候选人,其中:综合评分排名第1的投标人为首席承保人,保险份额为50%,综合评分排名第2的投标人保险份额为30%,综合评分排名第3的投标人保险份额为20%。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2家时,确定综合评分最高的前2名投标人组成的共保体为中标候选人,其中:综合评分排名第1的投标人为首席承保人,保险份额为60%,综合评分排名第2的投标人保险份额为40%。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2家(不含)时,本项目重新招标。

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保险服务计划得分高的优先;保险服务计划得分也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在前的优先。

2.5 承保方式:本项目采用共保体承保方式,最多由5家投标人组成共保体。首席承保人为保单签发人,应与其他共保方签订共保协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比例成立“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共保体”;其他共保方应接受首席承保人在投标文件中报出的保险费、保险条款及其它承诺,并与首席承保人签订共保协议,共同承保本项目的保险。首席承保人作为共保方的代表,按合同约定,负责处理共保体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所有事项,其他承保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视为自愿接受共保模式,以保险合同和共保协议为基础,共同承担保险责任义务。共保体各方对被保险人承担连带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自2019年1月1日(以保险合同签订日期或保单生效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作为共保方参与过1项工程建安费为20亿元(含)以上或单独承保过1项工程建安费为10亿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项目,且具有工程保险理赔的经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如以分支机构名义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隶属于同一保险公司母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公示预中标候选人前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92.914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最高投标限价为1313.5115万元,保险费率不得高于2.9‰;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含第三者责任险)最高投标限价为679.4025万元,保险费率不得高于1.5‰)。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9日9:00至2024年125日23:59前(以下载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登录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下载时间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5.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5.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关注、下载相关文件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5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3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7.1金额:人民币30万元整。

7.2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8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沧海实业大厦2楼

邮政编码:******查看详情

人:池女士

电 话:0574-********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8楼

邮政编码:******查看详情

电 话:0574-********查看详情/188*****962

电子邮箱:nbjtppp@163.com

联 系 人: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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