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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三期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光伏项目 总承包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发布时间 2024/1/19 关键词光伏项目总承包   近期更新33917项目点击关注“光伏项目,总承包”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泰州市鑫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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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三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信三期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州市鑫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鑫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信三期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信三期分布式光伏项目由泰州市鑫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屋顶面积约*****查看详情.08平方米,建设光伏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设计。

本项目建设于华信二期标准厂房屋顶上,光伏组件安装于厂区屋顶,建筑信息统计如表

序 号

建筑

主体结构形式

屋面形式

光伏建设区域屋顶面积m2

已使用

/设计年限

女儿墙情况(m)

1

G13

框架结构

混凝土

1111.04

16/50

1.3

2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

G20

框架结构

混凝土

2254.56

16/50

1.3

3

G14

框架结构

混凝土

1912.96

16/50

1.3

4

G15

框架结构

混凝土

1180.96

16/50

1.3

5

G16

框架结构

混凝土

2181.36

16/50

1.3

6

G17

框架结构

混凝土

1449.36

16/50

1.3

7

G18

框架结构

混凝土

2311.9

16/50

1.3

8

G19

框架结构

混凝土

1555.45

16/50

1.3

表 建筑基本信息表

根据原结构设计图纸及荷载资料,厂房结构设计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荷载条件如下:

1)50年基本风压:0.4kN/㎡;

2)50年基本雪压:0.35kN/㎡;

3)屋面活载:0.5kN/㎡;

4)原恒载(详见屋面结构承载复核计算):3.05 kN/㎡

5)屋面恒荷载:3.6kN/㎡(包含光伏板重量,依据荷载单位出具报告);

6)抗震设计设防烈度:7度;基本地震加速度:0.1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混凝土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三级,砌体质量控制等级B。

7)设计使用寿命:50年,施工图设计时间为2008年。

华信二期标准厂房使用至今已投产使用16年,总设计寿命为50年,满足光伏电站25年设计使用寿命的要求。光伏采用C25支墩与Q235钢材支架固定。屋顶防水施工过程严禁破坏原屋面及原建筑防水效果,投标人认为必须拆除原防水层的,应结合建筑结构图纸采取相适的施工工艺,并在价格清单中载明数量、单价及项目特征,整体项目屋面防水工程的防渗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5年。防水工程专项质保金30万,分15年返还,每年返还2万元,若维修不及时招标人有权动用该笔资金自行维修。

2.2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药城大道 809 号(药城大道与口泰路交叉东南侧,本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内)

2.3招标控制价:593.2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深化设计应不小于1.5048MWp,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该项目建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药城大道 809 号(药城大道与口泰路交叉东南侧,本项目位于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内),光伏系统安装前,需对屋面防水进行维修,并对屋面结构安全性进行复核;

设计范围:光伏部分: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防水部分:图纸设计、报审图办审查并通过。

施工范围:包括项目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内容及竣工后的竣工图编制;

采购范围:包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整个项目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光伏接入系统报批、原有配电系统改造、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施工图阶段,屋面的结构计算和核算,应找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签字盖章,在取得盖章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邀请第三方对光伏系统的支架系统进行拉拔力或风揭力等测试,确保满足设计要求)、项目各系统和其他配套工程的安装、检查、并网、调试、消缺、发电系统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建设期工程保险、监控、水清洗系统、环境监测系统(采集配置包括太阳总辐射、直接辐射、环境温湿度、雨量、风速、风向、 配套安装支架以及通讯数据传输线缆, 辐照表最低级别为二级表,灵敏度系数年变化率不大于 2%)及电量采集系统、质保期内的服务等事宜。视频监控系统:本光伏电站与电网公司之间的电量采集通信链路可根据场站情况选择运营商4G/5G专网或电力无线专网,电量采集通信优先选用电力无线专网,未覆盖区域根据电网公司要求采用运营商4G专网。摄像机具有夜视、人像移动侦测功能,400万像素,H.265+,最大图像尺1920*1080,并于本地或甲方办公地点部署30天的数据存储。水清洗系统:考虑一套包含水泵(若需)、给水管、截止阀、排气阀、冲水枪、水表和清洗软管的水冲洗设备用于光伏组件冲洗。其中防水工程由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施工工艺、选取合理的施工材料,所有材料由甲方现场抽送检,本项目的防水工程如有分包需报招标人审核,防水工程完工后由屋顶产权管理方和招标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图纸会审及工程量清单审查专家费由中标人支付,各投标人在报价时一并考虑。

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设备、措施及土建、电气等涉及拆除、恢复的所有工作或甲方主管部门提出必须增加的安全防护装置等要求的,也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完成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招标人仅负责提供进场道路和现场,施工期间的水、电接口。投标人须根据其消耗量自付费用(装表计量)。投标人需负责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光伏电站接入方式以供电公司批复为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现行强制性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项目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含装配式构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质保要求:本项目光伏安装设施设备从投入运行之日起,整体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两年;其中相关设施设备原厂质保期高于整体免费质保期的,严格执行厂家质保规定,如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在国家规定的光伏电站使用年限内,中标单位应确保其质量;因中标单位原因致使光伏电站在合理使用年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中标单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非中标单位原因引起的事故,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本项目防水工程自项目移交之日起,整体免费质保十五年,其中相关材料原厂质保期高于免费质保期的,严格执行厂家质保规定,如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

售后服务: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运行期间,中标单位应按照要求巡检时间及提供巡检报告,并在 24 小时内响应光伏电站所在企业及招标人的所有质量诉求,如屋面防水、电气故障等问题。

(2)质保期后,中标单位应优先以优惠价格为招标人提供零部件和现场服务;如有分包,中标单位应在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合法分包,并在分包合同中约定。

(3)主要设备及材料供应商向本工程提供的质保期,不受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约定的质保期的约束,但不得低于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约定的质保期。

(4)在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对非招标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中标单位须在接到招标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日内赶到现场维修。紧急维修最迟应在24小时内到场抢修。如中标单位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场维修、抢修,或连续两次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的,招标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5工期:90日历天(包含设计和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力工程类),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在线近6个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的查询记录,社保查询记录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

3.3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来,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五个的。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被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列为投标黑名单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2(4)、3.2(5)、3.2(6)、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地址:泰州市高新区凤凰街道青年南路2号六层)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1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江苏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文件加电子文件U盘。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同时在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jtgs-ygcy.cn/)上发布。

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8. 监督部门: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9. 特殊项目招标信息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10.投标费用

10.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0.2.中标人须缴纳场地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标准

收费类型

中标价

收费标准

工程、物资类

10万元以下

0元

10万元(含)-50万元以下

300元

5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

500元

100万元以上

1000元

服务类

10万元以下

0元

10万元(含)-50万元以下

300元

50万元以上

500元

10.3.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按实支付评标专家费(预估2000元)及场地服务费。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鑫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高新区凤凰街道青年南路2号六层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9*****553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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