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泗泾通浦泾(夏家河)石驳岸及河道整治工程行业审核意见的函
上海松江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实施泗泾通浦泾(夏家河)石驳岸及河道整治工程的请示》(沪松交投〔2023〕8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行业审核意见如下:
一、由于泗泾通浦泾河道岸线普遍坍塌,存在一定的防汛隐患,为减少水土流失,保障安全,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泗泾通浦泾(夏家河)石驳岸及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
1.工程规模:按规划整治通浦泾(泗博路-泗陈公路)河道,整治长度1008米。主要内容为:新建护岸918米(A1型护岸704米,A2型护岸163米,A3型护岸51米),疏浚土方7387.4立方米,开河土方3980.19立方米,填埋土方323.14立方米,结构挖方7558.11立方米,结构填方6655.9立方米,明(暗)浜处清基土方525.08立方米,明(暗)浜处三七土回填土563.6立方米,明(暗)浜处袋装土回填286.67立方米,新建栏杆918米等。
2.建设标准:工程等别为IV等。河道护岸为4级水工建筑物,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
3.除涝标准: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即20年一遇的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2.9毫米(青松片),一日排出不受涝。
4.堤顶高程:不小于3.6米(吴淞高程)。
5.抗震标准:设防烈度为7度。
三、请根据相关法规办理落实本工程的土地手续以及涉水行政审批(许可)手续,涉及疏浚的需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五方论证等手续。
四、下一阶段,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设计方案,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五、请落实好施工期临时排水方案和建成后的工程设施管理养护单位。
六、本项目已出具行业意见(沪松水〔2023〕28号),因项目名称改变及设计内容调整,此前出具的行业意见已不适用,行业意见以本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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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
2024年1月19日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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