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区广大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相继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小区直饮水专项监督检查、自建设施供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以及涉水产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辖区内城市市政供水3家、乡镇集中式供水27家、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25家、自建设施供水281家、210台现制现售饮用水制水设备,检查涉水产品经营单位4家。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7单,抽查集中式供水单位17家,配合疾控中心抽检水质17份,水质合格率100%。
集中式供水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水源卫生防护状况、贮水设备清洗消毒情况,水质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情况、涉水产品索证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水质自检等情况;现制现售饮用水重点检查经营者登记备案情况、信息公示情况,定期巡查、保养、维护设备和更换滤材情况,水质检测情况以及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
总体检查情况来看,市政集中式供水、乡镇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持证率达到100%,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落实较好;各供水单位能按照规定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能对制水设备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能根据设备额定参数或者水质状况及时更换水处理材料。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供水单位建立健全饮用水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检验制度,完善饮用水水质自检、送检,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障辖区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