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回复函
根据潜在投标人质疑的内容回复如下:
2024年1月29日的质疑函已于2024年1月31日收到。针对质疑中提出的关于“十总镇骑岸幼儿园塑胶场地及沙水山洞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产品需要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事宜,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玩具安全系列标准》、《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技术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办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儿童玩具及运动场地的材料检测是确保儿童玩具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儿童玩具检测的目的是检验玩具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确保玩具没有有害物质,没有锐利边缘,没有易碎的零部件等问题,并保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危险。有些玩具中的再生塑料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重金属,有些玩具是使用劣质废塑料制成,为增加塑料的韧性会使用增塑剂,玩具在黏合过程中需要使用胶黏剂,印刷时使用油墨颜料等,这些东西会释放出甲醛、苯、酚、甲醇等有害物质。再如,积木、童车、铁皮玩具等玩具表面都涂有各种油漆或涂料,当这些油漆或涂料中的有害金属如铅、铬、锑、砷、钡、镉、汞超标时,就会给儿童健康造成威胁。通过严格的质检和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等手段,可以有效预防儿童玩具相关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保护儿童的安全。此外,对于供应商而言,通过质检能够保护自身的声誉,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促进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所以该项目不存在所谓通过提供检测报告存在“控标、偏向性、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等问题。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另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3〕9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精神,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本项目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综上,对质疑中提出的两项请求:“1、去除相关不合理的检测报告;2、延长开标时间,对文件进行变更。”不予采纳。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