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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沙河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防洪治理

所属地区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 发布时间 2024/2/1 关键词防洪治理   近期更新2245项目点击关注“防洪治理”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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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召陵区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漯河市召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召发改【2023】1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沙河防洪治理工程

  2.2 项目建设地点:漯河市召陵区沙河付庄村险工、小潭村东险工、小潭村西、范寨村险工、朱王庄村险工、河状村险工

  2.3 项目概况:召陵区沙河段新建险工护岸6处,总长5370m,其中:付庄村险工护岸治理段长1200m;小潭村东险工护岸治理段长180m;小潭村西险工护岸治理段长1220m;范寨村险工护岸治理段长720m;朱王庄村险工护岸治理段长750m;河状村险工护岸治理段长1300m;总长5370m。级别与护岸工程一直为3级,采用浆砌石护坡,厚度0.3m,坡比1:2.0。

  2.4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约5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5 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漯河市召陵区沙河防洪治理工程范围内包括工程勘测、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施工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二标段:漯河市召陵区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①提出工程造价控制建议

  和合理化建议、编制预算;②驻场造价咨询服务等工作,按合同节点对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做好变更、签证、索赔、反索赔;③协助委托方进行主要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参与商务询价和合同谈判;④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⑤竣工结算审核,配合甲方的审计工作(包含竣工决算、竣工

  财务决算);⑥监督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流向;⑦其他造价咨询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标段:漯河市召陵区沙河防洪治理工程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6 质量标准:

  一标段:

  (1)勘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核、审计要求。

  三标段: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理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 工 期:一标段:90日历天 二标段:施工开工日至竣工完成日止 三标段:施工工期+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2 资质要求:

  一标段:

  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须具备专业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具有专业技术人员;

  三标段: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

  一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即可)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即可)

  二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壹级注册造价师资格;

  三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 拟投入人员无在建:

  一标段: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上述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三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5 项目经理、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水利施工单位提供)

  3.6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7 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提供公司基本信息、主要执(从) 业人员信息截图)进行信息公开。(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水利企业提供)

  3.8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禁止投标的情况(提 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9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拒绝参 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10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 提供)

  3.11 其他要求: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3.11.2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取消投标资格; (3)联合体成员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牵头 人”),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5)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 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dsj.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4-02-02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02-22 09:3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ggzy.dsj.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02-22 09:3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dsj.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录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由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召陵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395-*******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52号1号楼

  联 系 人:薛林可 李新草 尹中娟

  联系电话:166*****336 178*****367 176*****330

  行政监督部门:漯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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