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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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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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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部署。党组中心组、各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习近平法治思想权威辅导资料。并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

二是市规划资源局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会,我分局设视频分会场,同步参加培训。2023年,市局分别于3月、7月、11月、12月举办五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会。

三是我分局按照区依法治区办和市局《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在“天津干部在线”平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考试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各室、各单位、各支部认真学习考试,按时上报“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应考总人数、已参加专题考试总人数的统计表,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应考尽考”,持续不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四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运用进行研讨,撰写心得体会。

五是把《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一并纳入年度学习重点,要求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滨海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是按照市局的要求,转发《市委依法治市办 市委党校 市法学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主题征文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组织上报一篇论文。

七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12月,我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发表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谱写滨城规划和自然资源新篇章》讲话,进一步促使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追求法治效果。

八是组织局系统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规划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讨论,通过此次研讨交流活动,分局上下共同参与,更加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

九是参加市局组织召开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经验交流会。我分局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作了相关交流报告。通过交流会,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执行进一步走深走实。

(二)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1.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市局梳理调整的权责清单,完善并落实分局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实现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非禁即入”。

2.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积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在规划行政许可工作中,以“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为基础,对行政许可时间进行有效压缩,使单一许可环节的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规划行政许可工作中,认真落实“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证照”要求,依法依规梳理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到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能够通过个人持有的有效证件证明的一律取消;凡属行政机关内部产生且可以通过内部共享和提供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2)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组织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调整我分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积极牵头组织相关业务室开展规划测绘等领域抽查检查工作及公示,协助完成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建立及随机抽取工作。

按照市执法总队要求,协调局相关处室、开发区,开展2期规划执法工作,并督促主管部门对问题项目后续整改工作。配合区住建委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让合同证后开发建设情况进行监管。

3.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对近三年以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型产业用地高效复合利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开展后评估工作。经过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形成相关报告。

4.不断提升规划资源领域依法决策水平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程序规定,落实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审查机制。在研究制定规划土地等业务领域文件规定及决策事项时,依法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流程,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5.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做好执法监督平台工作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工作,同时按照要求认领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权责事项并积极录入执法数据信息。今年以来,我分局牵头执法支队、各土规所,梳理执法监督平台已有权责事项及人员组成,积极推动市级平台权责全覆盖及一线执法全参与工作。录入天津市规划资源局执法监督平台情况:行政处罚19件,行政检查*****查看详情件。

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我分局执法人员做好申请执法证件信息填报和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的执法证注销工作,共新增执法人员10名,注销执法证人员14名。

(2)从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

首先,我分局加强违法用地巡查治理工作。加强支队、街镇、大队、土规所四级执法联动机制,严格履行执法方式、步骤、程序、期限。涉农街镇13个土规所定期开展巡查。其次,推动历年遗留违法用地“一本账”整治工作。再次,开展乱占耕地建房试点工作。最后,加强与区法院、区公安局等部门协调联动。继续执行《滨海新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查衔接工作办法》,明确行政处罚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和各自责任,建立了强制执行申请材料初审机制及重大复杂案件联席会制度,力争做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无败诉,确保后续行政处罚决定能得到有效落实。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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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好规划土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认真做好立案、调查、现场勘验、案件审理、文书送达等全过程记录。依据数字孪生工程研发内部执法工作系统,为土规所执法人员配备执法终端设备,增强执法巡查效果。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常态化工作,组织2件政策措施文件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转发市级、区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文件,提高各室、各单位在制定政策措施过程中的公平竞争认识。配合区竞审办完成公平竞争审查问题建议的征集工作,按时完成每季度工作报表及滨海新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的报送工作。积极参与“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宣传活动,利用办事大厅宣传屏播放《反垄断法》宣传片,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5)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配合区诚信办开展确认和报送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数据报送、信用承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融资白名单等工作。

自今年3月开始,区诚信办开始开展确认和报送滨海新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目录报送的工作,要求按时报送相关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我分局开展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数据填写、报送工作,避免通报时出现达不到100%的情形。

配合开展融资白名单工作,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作用,推动开展引导企业注册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查询企业失信情况工作。

6.深入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5月12日是我国“防灾减灾日”,我分局地矿室于防灾减灾宣传周, 按照《天津市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减灾办发〔2023〕1号)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培训讲座。依托滨海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邀请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培训、普法宣传等。

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分局地质地矿管理室对滨海新区内正在进行施工的地热井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主要对施工单位安全体系建设情况、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安全设施设备情况、用电消防安全情况等进行了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在生产施工中要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隐患排查,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安全生产观念,从源头排除事故隐患。

7.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1)依托滨海新区矛盾化解调处中心平台,主动挑选素质好、业务精的人员到中心值班,积极解答群众提出的涉及分局职能范围内的疑难问题,配合中心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问题,极大的维护了新区社会治安秩序。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复信访缠访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对待处理,消解矛盾冲突。主要负责人亲自接待信访人员,耐心倾听诉求,召集有关处室共同研判分析,依法处理答复,同时告知行政相对人相关救济途径,在保证依法行政的同时,支持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权利。

(2)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质化解矛盾作用

按照“谁主管(作出)、谁负责、谁答复(谁应诉)”的原则,夯实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亲自研究、业务部门具体负责、法治部门统筹协调的复议应诉工作责任制,建立台账、责任到人、定期督办、案结账销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化解纠纷。

按照程序规定起草答复答辩材料、收集整理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认真研判败议败诉风险,就案件涉及的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积极与复议机关和审判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形成行政调解合力,大力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实质化解率。通过继续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议应诉的工作能力。通过系列复议诉讼案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组织相关业务室履行各级法院生效判决。

8.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程序,依法及时答复申请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征地、控规调整等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控规调整内容等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度。

9.全面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法治政府

(1)加强重点信息化应用建设,推动规划资源数据整合,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利用天津市“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综合管理平台,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运用用地清单系统和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2)加强“互联网+监管”保障,推进智慧执法

支撑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目前已认领监管事项共计19大项。强化卫星遥感新技术执法手段监管,把卫片执法工作作为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关键抓手,开展智能化监管。

10.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1)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市局和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部署,按照《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提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评审材料,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滨海新区支队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称号报送参与评审。

(2)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切实将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我分局积极组织各室、各单位学习“个性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印发的通知和市局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各室、各单位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线上和线下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

(3)不断推进规划资源系统法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除诉讼案件代理、合同审查等日常工作之外,还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等事项过程性研究及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进行行政处罚案件法治审核,涉及非法占地、非法采矿、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等违法违规情形;协助有关业务室、组织局法律顾问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包括容积率调整、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核等多种事项。

(4)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切实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分局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及《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在“6·25”全国“土地日”期间,认真研究制定分局“6·25”全国“土地日”工作方案,明确宣传重点、活动内容和任务分工。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如在我分局机关、有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标语或者张贴海报、挂图,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积极发挥土规所作用,各土规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涉农镇街村居,发放《土地管理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通过小喇叭播放耕地保护知识广播,进一步宣传了自然资源国情、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及土地资源保护管理等知识,将宣传触角延伸至普法“最后一公里”;开展现场普法活动,土规所深入街道各村居,耐心解答群众问题;开展党日共建活动,将土地日宣传与党日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使普法宣传效果进一步提升;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巡查工作、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推动线上线下联动,有针对性地抓好落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形成对土地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的新局面。“6.25”全国“土地日”发放宣传单5000张,张贴宣传海报17套,悬挂横幅标语13条。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分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违法用地治理、执法队伍建设、法治督察等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年内召开法治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利用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执法决定,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将法治建设与全局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

分别印发了《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法治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和《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意见》。

(二)加强法治机构建设

推进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滨海新区支队建设。充实土地规划管理所力量,招聘工作人员。增强机关法治人才培养,招录法律专业公务员充实法治工作力量。

(三)强化法治培训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民法典》以及党内法规制度。组织分局干部职工参加市局组织和分局法律顾问主讲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行政执法等各类专题讲座。

在民法典宣传月,认真组织部署,通过整理学习材料、转发学习宣传材料和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更加生动清晰的宣传民法典,组织参与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开展的民法典知识竞答,进一步提高民法典学习的参与力度,推动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共同学习的民法典普法格局,通过局属事业单位大厅的大屏幕,滚动播放民法典相关内容,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提升工作人员以及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与全局工作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二是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充分,学习不够深入,学习内容不够全面,理解不够透彻;三是对外宣传力度不大。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覆盖面不广,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宣传数量不够,宣传活动开展频率不高;四是法治政府建设抓手不够丰富,法治工作人员力量、经费保障不足。深入分析查找存在不足的原因主要是:一是理论学习上不够系统。工作中只重视学习的形式,而忽略了学习的质量,法律培训的深度、广度、力度还有欠缺,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全面系统。二是思想认识不够解放。在工作中,还存在思想上观念上的落后,表现在很多事情不敢想、想不到,突破不够,创新不足。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水平仍然需要提高。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贯彻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做到结合实际工作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各室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规划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继续加强《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学习培训,学懂悟透法条原文,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将《宪法》《民法典》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土地管理法》等与分局行政职能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继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1.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与全局工作同步开展,同步部署,增强干部职工的参与度和责任意识。2.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诉讼应诉工作。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好与复议机关的沟通工作。积极应诉,做好局机关与各级法院沟通的桥梁,通过系列诉讼案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组织局领导出庭应诉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业务室履行各级法院生效判决。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认真审核行政处罚案卷,及时指导纠正执法处罚过程中不严谨不规范的行为。二是做好执法监督平台各项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新修订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履职事项、检查清单和巡查清单。积极推动相关业务室、执法支队开展行政检查和巡查工作,力争履职事项全覆盖、执法人员全参与。认真组织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抽查评查工作。做好平台数据维护及执法终端设备管理工作。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抽查检查推动及数据信息总结上报等各项工作。4.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文件和决策事项民主科学合法有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于重大决策事项、协议文本等文件内容,认真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制审核意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


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202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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