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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黄鹿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鹿镇森林防灭火处置办法》的通知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灭火 处置

所属地区 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发布时间 2024/2/20 关键词灭火处置   近期更新30219项目点击关注“灭火,处置”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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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公室、场镇各单位、各村(社区):

现将《中江县黄鹿镇森林防灭火处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江县黄鹿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中江县黄鹿镇森林防灭火处置办法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德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江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中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中江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中江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调整中江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和“一办六组”有关负责机构及其职责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处置办法适用于中江县黄鹿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实行各村(社区)书记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响应级别,镇直各部门、村(社区)、场镇单位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各办公室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三先四不打”即“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火灾以武警消防大队和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民兵、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其他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机关干部、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五)办法响应

发生森林火情,经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火情达到启动标准,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与指挥部指挥长共同研究决定启动预案。

二、森林火灾预防

(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等野外用火。要把省、市、县三级政府公布的“禁火令”张贴在交通要道及山边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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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队伍建设

1、巡林护林队伍建设。镇政府根据“林长制”工作要求配备各村(社区)专(兼)职巡林护林员,负责日常巡林看护。

2、扑火专业队建设。镇政府成立由镇干部为主的镇级森林防火应急队。各村(社区)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三)值班制度

森林防火期内,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四)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检查点,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各村(社区)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要增派巡林护林人员,增加巡逻密度,查处、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报告制度

场镇各单位、各村(社区)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森林火情报告,要严格执行行政报告责任制度,必须立即向镇指挥部报告(电话:0838-*******查看详情);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扑救工作

1、应急处置办法的启动。接到火情报告后,火情所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立即到达火场,了解和掌握火情,组织指挥扑救,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对预计火情可能蔓延到其他村(社区)、要快速通报其他村(社区)做好相应准备工作。镇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办法。

2、扑火队伍的调用。对一般性森林火灾,在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同时,火情所在村(社区)要迅速调动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在第一时刻赶到火灾现场,并根据火情,适时组织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进行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对重点林区的火灾或需由其他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增援的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立即对相邻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下达增援命令。其他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在接到调度命令后,要由村(社区)负责人带队,必须在半小时之内集结完毕,迅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要向临时指挥部报到,登记带队领导、人员数量、联络方式及灭火工具种类等。

3、安全保障。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带路。

4、器具装备。各村(社区)被抽调的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也要携带铁锨、2号工具、柴刀等必要的灭火工具。

5、案件查处。对发生的山林火灾立即由黄鹿派出所牵头,镇应急办、镇自然资源办配合,必要时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支持,及时查清火因及纵火者,并依法严惩。

四、火场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扑灭后,各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的人员,并向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2、火灾扑灭后,要安排足够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昼夜留守,直至火烧地无烟后,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以防死灰复燃。

3、各村要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适时完成火烧迹地恢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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