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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长春公司与驿来特合作建设西安大路充电项目一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安大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 2024/2/22 关键词安大   近期更新642项目点击关注“安大”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吉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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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长春公司与驿来特合作建设西安大路充电项目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石油长春公司与驿来特合作建设西安大路充电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以关于《关于长春分公司与吉林省驿来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设西安大路充电站的批复》、石化销售吉发〔2023〕120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长春公司与驿来特合作建设西安大路充电项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与普阳街交汇。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61.3203万元

2.4标段采购范围: 充电桩基础制作、充电桩安装、电气线路及监控线路铺设,安装视频监控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承包商可任意选择(一个/xx个)标段参与竞标,但只能成交1个标段。

2.6其他:情况简介: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石油分公司与吉林省驿来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设西安大路充电站,按合作方案,开展长春公司投资部分的施工。

计划工期:6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3月02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交工日期: 2024年03月07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具体要求:

(1)质保时间1年。

(2)如涉及现场实际与施工图不符或出现需现场签证的情况,承包商应及时告知并履行变更审批程序,否则不予结算。

(3)项目涉及的隐蔽工程,应经过甲方、监理方、承包商共同确认之后,方可回填,否则不予计入工程量结算。

(4)承包商应建立组织机构,由专人负责各方联系、沟通工作,按照《销售企业充换电综合服务站设计建设指南》、《中国石化充电业务形象标准手册》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工程施工。

(5)涉及违规操作、违章作业的行为,按照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人员资质: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持有专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3年以来有充电低压改造项目执业业绩;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以来有充电低压改造项目执业业绩;用电作业应由持有效电工作业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维修,涉及吊装作业、叉车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持相应证件,并核查职业健康体检报告。项目开工后项目经理到位并履职。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其他要求:承包商3年以来有充电低压改造项目执业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安全施工方面

1.按照《充电桩建设施工质量及安全注意事项确认表》等相关文件、制定要求制定专门施工安全和环境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施工现场需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并与投标文件内项目经理一致。

2.应制定专门施工安全和环境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视频监控设施,并于工程竣工后将工程全部视频资料已备份形式交于建设单位备查。

4.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5.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演练。

情况简介: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石油分公司与吉林省驿来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设西安大路充电站,按合作方案,开展长春公司投资部分的施工。

施工内容:充电桩基础制作、充电桩安装、电气线路及监控线路铺设,安装视频监控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响应文件递交、评审,以及谈判相关资料交互、确认等工作。

4.2承包商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采购文件等。

4.3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2月22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6 时30 分。

购买竞标文件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需发送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承包商法人公章)要求以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竞标代理公司邮箱(*********查看详情@qq.com),并同时拨打竞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中写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所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0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承包商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三号楼

邮编:******查看详情

联系人:张丁文

电话:185*****917

电子邮箱:zhangdw.jl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吉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电子商务产业园1栋301室

邮编:******查看详情

联系人:曾超

电话:157*****768

电子邮箱:*********中国采招网(b 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qq.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上发布。

8.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宇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2日

,长春,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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