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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结水泵设备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水泵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 发布时间 2016/4/22 关键词水泵   近期更新6921项目点击关注“水泵”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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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SDY(SS)ZB-2016-014 招标编码:CBL_********查看详情_********查看详情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代理:- 招标人: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HSDY(SS)ZB-2016-014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2×350MW热电联产工程


凝结水泵

设备招标文件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招 标 人: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 中国能建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


总 目 录

第一卷  商务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 招标书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经济合同基本条款

第二卷 技术部分

附 件


第一卷 商务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凝结水泵设备

招标编号:HSDY(SS)ZB-2016-014

招标范围:凝结水泵共计4台(套)

2
招标人: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3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可用投标保函支付)

4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5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19:00 (北京时间)

6
投标文件的数目:投标原件扫描件电子版一份(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

7
投标文件递交至:tqw@hoshinegroup.com

8
开标日期:无 (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电子版投标方式

10
数量调整:

11
交货期: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第二卷”。

12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13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如果在投标资格、商务、技术等方面有偏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列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另外,投标人应对字体置黑的条款、注有“可能导致废标”或“投标无效”字样的条款、以及加注“*”号的条款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应在密封的投标文件之外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以备现场查验。如不满足此项要求,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一部分 招 标 书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现对其所需的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350MW热电工程辅机,凝结水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标书编号:HSDY(SS)ZB-2016-014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招标内容:

1.本标书招标内容为凝结水泵及其指导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各投标商应提供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调试范围清单。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

2. 设备及材料制造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标或行业标准)。

三、有关说明

1.项目所需的原材料、外协件、配套件、外购件等均由投标商负责。

2.项目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应包括:原材料、生产制造、检验、保险、利税、管理、运输、材料费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服务事项等全部费用,该设备由投标方负责供应。

3.质量及验收:本招标文件中的项目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4.项目地点: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350MW工程建设工地。

5.要求交货期: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四、招标文件价格:无

五、投标地点:邮箱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4月27日下午19:0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无。

九、删除

十、联系电话及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鄯善县新城东路支行

帐 号:********查看详情9868

税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E-mail: tqw@hoshinegroup.com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联系人:申珍珠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定义

(1)项目法人/建设方:指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2)招标人: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3)投标人:由项目法人认可的符合投标资格的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它应能按招标书要求提出投标书,中标后实施合同,即招标阶段的卖方。

1.1招标范围和要求

1.1.1 本招标书对下列设备进行招标。

本招标文件仅针对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350MW热电工程配套的凝结水泵设备。

1.1.2 投标单位应提供随机供应的备品备件的规范、数量清单。

1.1.3 投标单位应提供安装、检修用的专用工具规范、数量清单。

1.1.4 投标单位应说明提供的设备水平和已售出相同参数、容量设备的买方单位,安装、投产情况和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提供给本工程的设备已做及要做哪些改进,预期效果如何。

1.1.5 卖方应负责对提供的设备进行包装、发运、交货。

卖方应按设备特点进行包装,达到防雨、防潮、防霉、防锈、防震、防腐蚀等要求,对大型结构零件、部件用油漆标记,同时要符合装卸、铁路、公路运输要求,以保证安全无损地运到现场。

1.1.6 卖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资料、图纸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在投产验收过程中解决其中属于制造方面的问题。

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应详细说明在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中提供技术服务的内容。上述技术服务费用已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1.1.7 设备制造过程中,业主将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按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电源(2002)267号文关于《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参加对设备制造和出厂前的检验和试验并监造,但这并不代替和减轻卖方对质量的责任。

1.1.8 按照本工程计划投产期限和本招标书要求日期提交设备材料,并列出交付进度表。

1.1.9 投标单位须在每份投标书中附满足电厂初步设计所需的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投标同时提供二套包括上述文件的光盘)。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天内,为买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力设计院做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7天内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台14份、电子文档3份),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分别列出上述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的清单及交付进度表。其费用已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1.2 招标书的解释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理解不清或有疑问时,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分送各投标单位,或由招标单位组织答疑会予以解释。

1.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期间,招标单位为了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发出的全部补充通知,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内,招标单位不再发任何补充通知。

1.4 投标单位的资格

1.4.1 投标单位应具有设计、制造凝结水泵的经验并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1.4.2 投标单位应是国家专业定点生产凝结水泵的工厂,主管部、委审查认为具备生产该设备的能力和技术条件的工厂。投标单位须在投标书中提供其资格证明文件。

1.4.3 凡投标厂商的扩散或分包产品,必须在投标时携带扩散厂家资格证明文件和责任说明书。

1.4.4 投标单位应提供配套厂及扩散厂的名字并应得到买方的认可,投标单位对配套厂扩散厂的产品及相关后果负全部责任。

1.4.5 投标单位应说明设计、制造加工、试验等专业人员和设备的情况。

1.4.6 投标单位应说明所采用的标准和规定及标准规范详细清单(按部套及专业)。

1.5 投标书内容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书顺序及标号逐项逐条回答招标书的要求并可增加说明或描述性说明,投标书对招标书未提出异议条款,均视为投标单位同意招标书要求。所有投标书与招标书要求有偏差之处,应统一汇总,列出差异表。招标单位将对投标单位对招标书响应程度进行评估。

投标书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投标同时提供一套所有投标文件的光盘(含图纸)。 “价格表”、“投标保证金”1份应分别单独密封,封面上标明“价格表”、 “投标保证金”和“保密”字样。

1.5.1 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经济合同基本条款的响应

(2)技术规范

(3)投标人承诺函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单位银行保函

(6)投标报价表

(7)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

(8)经使用单位确认的近三年销售业绩证明(复印件)。

(9)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报价。

(10)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1) 技术服务和联络

(12) 分包商情况

(13) 大件部件情况

(14) 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文件

(15) 差异表

(16) 投标人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1.5.2 投标价格

1.5.2.1 投标单位应认真填写招标书要求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若单价、分项总价和投标总价之间有差异,则以单价或分项价累计为准。

1.5.2.2 投标价格:报建设单位现场交货的含税价格,投标报价在标的未变更情况下只能做为合同的最高限价,经商务谈判确定后的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1.5.2.3 凡投标单位单项报价的项目都有可能单项中标,各单项设备中标单位相互之间有积极配合的责任和义务并应接受用户的协调且不应有任何费用问题,如对某些单项,投标单位拒绝单项中标或单项中标时价格不同,应在招标书中予以明确。

1.5.3 投标货币

投标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1.5.4 投标语言

标书及相互往来的信函文件编写均为中文,如果投标单位提供的印刷文件用的是另一种语言,则需有中文译本并附有相应的页码,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1.5.5 投标单位保证金

1.5.5.1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可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或电汇、现金支付,也可用投标保函支付。

1.5.5.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或应招标单位要求而延长的日期。

1.5.5.3 投标保证金用以补偿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由于投标单位出现下列行为时遭受的损失: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2)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规定的技术规范、供货范围和价格来签订合同)。

当出现上述2条中之一时,招标单位可不向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或向投标单位担保银行兑现投标保证金。

1.5.5.4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将通知未中标单位,并于5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无义务解释落标原因,对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以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

1.5.6 投标书的有效期。

投标书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或应招标单位的要求而延长。

1.5.7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单位是否中标,投标单位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5.8 投标书的提交

投标人应派专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开标现场。

1.5.9 投标书的修正和补充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单位可通过向招标单位递交书面文件来修正或补充已送出的投标书,该文件应密封,封皮上注明“补充投标”。补充投标书面文件应由原投标代表签字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方生效,并应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递送到,逾期无效。

招标单位在投标书截止日期后的3天内就投标书的内容向投标单位进行质询,并允许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日期,根据质询要求以书面文件形式,对该文件价格部分应密封,封皮上注明“补充投标”。

1.5.10投标单位的建议

投标单位可对技术规范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书要求更为合适的建议方案,但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各方面的影响,并列出规范差异表附于附件中。

1.6 删除

1.7 评标和定标

1.7.1 评标原则

1.7.1.1 本标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7.1.2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第2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7.1.3 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

1.7.1.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1.7.1.5 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的任何活动。

1.8 评标方法

1.8.1 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1.8.2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

1.8.3 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8.4 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投标人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

1.8.5 本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1.8.5.1 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附件”要求的声明和文件如下:

1.8.5.1.1 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1.8.5.1.2 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请说明)、或省部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或检验报告及有关鉴定材料;

1.8.5.1.3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1.8.5.1.4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1.8.5.1.5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1.8.5.1.6 资信证明;

1.8.5.1.7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两项同等或以上机组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或运行报告。

1.8.5.1.8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1.8.5.1.9 其它文件和资料。

1.8.5.2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8.6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其中,详细评审又分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两个部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1.8.7 初步评审是指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以判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最基本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和规格等内容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投标人和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评审内容系指:

1.8.7.1 投标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关于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1.8.7.2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1.8.7.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1.8.7.4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1.8.7.5 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1.8.7.6 投标文件针对每一种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1.8.7.7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招标设备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

1.8.7.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货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8.7.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8.7.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8.8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8.8.1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有明细报价和单价的,应以明细报价和单价的合计为准);

1.8.8.2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8.8.3 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

1.8.8.4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

1.8.8.5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1.8.8.6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1.8.9 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的投标文件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1.8.9.1 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的打分法,以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1.8.9.2 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商务部分权重占60%,其中投标报价满分为45分,商务条件满分为15分;技术部分权重占40%,满分为40分。投标人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分。具体分值见下表

A、商务部分(60分)


评审项目
分值
内 容

商务部分
投标报价
45
报价得分=45*[1-(投标报价-最低报价)/报价平均值],最低分25分。

商务条件
付款方式
5分
是否符合、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
7分
在招标文件交货期限内,是否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标函质量
3分
标书制作是否完整、合理,出错率是否高。

B、技术部分(40分)


评审项目
分值
内 容

技术部分
配置
3
设备配置是否合理,产品质量认证、获省、部级名优产品等情况。

材质
7
设备的材质情况,选材是否优质、合理,质量是否可靠。

工艺
5
产品生产或制造工艺水平、技术力量及技术装备情况。

运行成本
5
综合评定产品的使用和维护成本:是否合理,是否减少易损件的更换和维修费用,是否有利于长期效益。

功能
3
设备的功能性、整体配套性、经济性、先进性、稳定性是否最佳化。

品质
2
产品的档次、品质保证的评定。

企业管理
2
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信用等级、商业信誉等是否良好。

生产能力
3
企业生产能力如何,能否满足购货方需要。

售后服务
2
服务的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及其可行性、用户评价等。

业绩
3
投标企业同等及以上机组的类似业绩,以确定投标人类似项目的建设经验及组织管理能力。

企业信誉
2
企业信用等级、商业信誉,以及其履约评价。

财务状况
3
财务状况主要考虑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收入及盈利能力、银行资信等情况,以此推断投标人的履约能力。

1.8.9.2.1 在价格评审中,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明显低于市场或成本的价格投标,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8.9.2.2 在技术评审中,产品性能应当考虑设备配置、材质、生产或制造工艺水平、使用或维护成本等因素,以及设备的功能性、整体配套性、经济性、先进性、稳定性、产品的档次、品质保证等因素;售后服务应当考虑其服务的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及其可行性、用户评价等因素;在疆业绩应当考虑投标企业近三年的类似销售业绩,以确定投标人类似项目的建设经验及组织管理能力;财务状况主要考虑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收入及盈利能力、银行资信等情况,以此推断投标人的履约能力等。

1.8.9.3 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综合评估分。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1.8.9.4 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1.8.9.5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人承受能力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单位,做为流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1.9.2 投标人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1.9.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1.9.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1.9.5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或参数要求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投标人同意、确认或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或相应部分的要求。

1.10 中标单位的确定

1.10.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有权推荐一家或者一至三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者拒绝所有的投标人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对评标的任何解释工作。

1.10.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1.11 中标的标准

1.11.1 资格审查文件完整无缺;

1.11.2 已交纳投标保证金;

1.11.3 报价合理;

1.11.4 满足设计、技术要求和产品功能,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无重大偏离;

1.11.5 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及检测手段,能保证产品质量,保证交货期;

1.11.6 能提供最佳的服务,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1.12 中标通知

1.12.1 招标人根据评委会的评标报告和招标人的定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1.12.2 在定标或《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将通知未中标单位,并于7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无义务解释落标原因,对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以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

1.13 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1.13.1招标人或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投标人,由此对相关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4 合同的授予、签订

1.14.1 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由中标单位通知其担保银行。

1.14.2 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或在招标单位认可的延期内,与招标单位商定签定合同,逾期则该中标单位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其银行保函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4.3 在中标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和投标条件签定合同,被取消中标资格后,招标单位将按照评标结果顺序,递次另行选定中标单位并签定合同。

第三部分 经济合同基本条款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X350MW

热电联产工程


凝结水泵


经济合同


买 方: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卖 方: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新疆鄯善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以下简称卖方)

合同审核单位: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0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0.1 “买方”是指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包括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0.2“卖方”是指 ,包括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0.3 “合同”是指本文件中的所有部分。

0.4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中规定的部分。

0.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0.6 “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0.7 “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

0.8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按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0.9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0.10 “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0.11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0.12 “电厂”是指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0.13 “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0.14 “现场”是指位于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热电工程现场,由买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0.15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凝结水泵备用部件。卖方需分项

分部件报价,交买方认可。

0.16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0.17 “机组”是指汽轮机、锅炉、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0.18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0.19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0.20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0.21 “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买方通知卖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列入(有关部门)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1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适用于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热电工程项目。

1.1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 凝结水泵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4台(套)

1.2 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1.3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部分”。

1.4 卖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招标文件“第二卷”。

1.5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本招标文件“第二卷”。

1.6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2 供货范围

2.1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第二卷”。

2.2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3 合同价格


3.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 万元(大写 )。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设备有关的卖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从制造厂至买方现场)、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供方按需方货物的明细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合同金额不变。

3.2 合同的投标报价表见“附件1”。

3.3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闭口不变价。

4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4.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2 付款方式: 银行汇票。

4.3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对以下付款方式,投标单位可以提出异议,但有利于买方的付款方式将会增加投标单位中标的可能)

4.3.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凭卖方开具的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总价款的10%做为预付款。

由卖方开户银行开具的金额为设备总价10%的不可撤销的以买方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见附件4

4.3.2 货款的支付

4.3.2设备到货款: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买方,买方在现场验明上述文件并开箱检验无误后, 凭卖方开具的同等金额的财务收据及货款60%的增值税发票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50%。

4.3.4每套合同设备通过168小时可靠性运行试验及性能试验后卖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30%的收款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并将该套设备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为该套设备价格的4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买方支付给卖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30 % (付款总额达到该套合同设备的90%)。

4.3.5合同设备总价的10%做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卖方提交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4.4付款时间以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

5 交货


5.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第二卷”。

5.2 交货地点:

设备交货地点: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X330MW热电工程建设工地,车板交货。

5.3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卖方应按照“第二卷”的规定向买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卖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5.6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买方。

5.4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站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10.9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5.5 买方可委托卖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买方承担。卖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5.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发出[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

(1) 合同号;

(2) 机组号;

(3) 货物备妥发运日;

(4) 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 货物总毛重;

(6) 货物总体积;

(7) 总包装件数;

(8) 交运车站名称、车号和运单号;

(9) 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3×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 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5.7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按照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5.8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买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卖方应负责免费在3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地点,并且通知买方。

5.9 卖方应按招标要求,向买方分批提供满足做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5]套、电子版图纸两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规定的交付进度。对附件没有规定,但在设计过程中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对急用的,应在三天内提供。

5.10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12]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通知买方。

5.11 技术资料以买方所在地邮政部门的包裹通知单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10.10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或买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买方原因,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如因买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买方承担。

5.12 买方可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卖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如果买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卖方有权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责任。

5.13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X350MW热电工程建设工地,车板交货。

5.14 收货单位: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6 包装与标记


6.1 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卖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6.2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6.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 合同号;

(2) 目的站;

(3) 收货单位名称;

(4) 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 箱号/件号;

(6) 毛重/净重(公斤)

(7) 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提供中文装箱清单各二份。

6.6 “第二卷”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6.7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6.2注明上述内容。

6.8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6.9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6.10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

6.11 卖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6.12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6.13 卖方交付的各种货物,如买方委托代办运输的,在装载到运输工具上时,应绑扎牢固,不能因货物移动造成碰撞而损坏。

6.14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用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 合同号;

(2) 收货单位名称;

(3) 目的站;

(4) 毛重;

(5) 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6.15 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七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6.16 卖方要求,买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返还卖方,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7 技术服务和联络


7.1 卖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7.2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向买方提交执行7.1项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7.3 在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7.4 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参与卖方的技术设计,并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

7.5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7.6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7.7 卖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买方要求。

7.8 买方有权将卖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买方和工程有关各方,买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7.9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买方应予以保密。

7.10 如果卖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卖方征得买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7.11 对于卖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卖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7.12需要卖方的分包商对合同设备的分包部分提供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卖方统一组织并征得买方同意,费用应由卖方负担。

7.13 对于买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卖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且买方不承担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7.14 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提交买方予以确认。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买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7天内卖方没有答复,将按10.11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7.15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卖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7.16 卖方在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中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详细列于附件中。

7.17在第一个大修期内设备出现问题,卖方同意来人及时免费提供技术服务,解决相关问题,除人为因素外造成的设备损坏,卖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7.18机组投运后第一个大修,卖方负责派技术代表到现场进行免费技术指导。

8 质量监造与检验


8.1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第二卷”的规定。

8.2 买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买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所列的相应标准。卖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8.3 买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第二卷”。

8.4 卖方应为买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8.4.1 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第二卷”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8.4.2 提前15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买方或买方驻厂代表。

8.4.3 买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卖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第二卷”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买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应提供方便。

8.4.4 卖方应负责向买方驻厂代表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方便。

8.5 买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卖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买方代表不能按卖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卖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买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8.6 买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买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卖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卖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8.7 不论买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买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第10条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8.8 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卖方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第二卷”中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买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8.9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买方应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三个月后由于买方原因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8.10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非卖方原因或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8.11 卖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后10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卖方认为有必要,买方可同意卖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日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买方代表共同复验。

8.12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商检机关进行商检。请商检机关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8.13 卖方在接到买方按本合同8.9至8.12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8.14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8.14 卖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一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8.15 买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开箱检验之日起的六个月。

8.16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第10条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9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9.1 本合同设备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9.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9.3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否则将按10.11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9.4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第二卷”中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后,则验收认为合格。此后十天内,买方应签署并由卖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第二卷”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9.6条和10.7条办理。

9.5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卖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买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9.6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合同附件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9.7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卖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条执行;

如属买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十天内由买方代表签署并由卖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卖方仍有义务与买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9.8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买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十五天内,应由买方签署并由卖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因买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12]个月,则此后十五天内买方应签署并由卖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9.9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买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十五天内按照10.4条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9.10 按本章9.4条及9.7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卖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时(通常为四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卖方应按照本合同5.8及10.3.1条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9.1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卖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卖方提出请求时,买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卖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卖方委托买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卖方设计图纸错误或卖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卖方应按下列公式向买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其中:P—总费用(元)

a—人工费(元/小时.人)

h—人时(小时.人)

M—材料费(元)

c—台班数(台.班)

m—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10 保证与索赔


10.1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9条和第10条有关条款执行。

10.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卖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200]小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卖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买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0.3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卖方应负责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的1个月内,对于那些在1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买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卖方可委托买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施工、安装、调试及非卖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0.4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在十五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卖方。条件是:在此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卖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0.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如卖方对此索赔有异义按8.11条办理。否则卖方在接到买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买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卖方负担。

10.6 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0.7 由于卖方责任,在“第二卷”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卖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

卖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技术服务,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经济指标。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有权暂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验收试验。此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买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替换件。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卖方支付最后一笔违约金或者卖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买方接受之日,即为买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0.8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卖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0.9 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5.1、5.4条规定计算,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收取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收取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收取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由于运输的责任而导致一个月以内的迟交,卖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发运单,经买方代表确认后,买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六个月时,买方应保留与卖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0.10 如由于确属卖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一周,买方将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5.11条规定为准。

10.11 如果由于卖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周卖方将向买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且卖方需支付由于卖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买方的直接损失和可预期的间接损失。

10.12 卖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但由于设备瑕疵和引发的事故所产生的产品责任和伤害赔偿不在此范围。

10.13 卖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六个月]时,买方保留与卖方共同商定卖方向买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10.14 所有权、知识产权担保条款

卖方应对合同项下产品的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得在这些产品上设定或允许他人设定任何形式的保证或物权担保。卖方应对合同项下产品及相关配套技术、服务依法自主拥有或有权合法使用的知识产权负完全的担保责任。由于卖方不适当、不正确、不完整的履行上述两项担保义务的,视为违约行为。除因独立处理相关侵权纠纷、担负相关费用并向买方支付由此产生的损失。

11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11.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卖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生效。

11.2 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将用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买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对于这种暂停,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负担。

11.3 根据11.2条款规定,如果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11.4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买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以外的范围,买方应考虑卖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卖方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买方意见,与买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11.5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1.6 因买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买方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并赔偿卖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预期的间接经济损失。

11.7 因卖方原因而不能交货,卖方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并赔偿买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可预期的间接经济损失。

12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2.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三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2.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3 合同争议的解决


13.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法院判决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

13.3 起诉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13.4 法院判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3.5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13.6 在进行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事项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14.1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14.2 本合同须经 审核备案。

14.3 本合同一式正本4份,副本8份;买方执正本2份,副本7份,卖方执正本1份,副本1份,审核方执正本1份。

14.4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5 卖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买方予以确认,卖方应将从该确认的名单中选定的最后分包商通知买方。分包商一旦选定,卖方不得擅自改变。并且卖方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

14.6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4.7 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姓名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两周内通知对方。

14.8 本合同所包括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9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4.10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4.11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4.12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买 方 卖 方

名 称: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

邮 编: 838200

电 话:****-*******查看详情9

传 真:****-*******查看详情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鄯善县新城东路支行

帐 号:********查看详情9868

纳税人登记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法定代表人:罗立国

签 字:

签字日期:

合同审核单位:

合同附件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技术商务文件(包括本合同设备招标前的招标邀请函、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技术规范书,招标后的承诺文件、技术协议、设备合同价格书、供货范围表,以及其它与本合同行为有关的文件)均属于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X350MW热电工程


凝结水泵

设备招标文件

第二卷 技术部分


附 件

附件1 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部套分项必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并注明优惠的金额。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交货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交货地点和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1.2 投标报价表

表1-1 报价汇总表(格式)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 目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总 价
备 注

1
设备价格






2
备 品 备 件






3
专 用 工 具






4
技术服务费






5
综合运杂费




含保险等

6
其 他






7
合 计





报价说明:

1、报价有效期:

2、具体明细价格见表1-2~表1-7。

3、报价汇总表单独密封。

投标人:

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表1-2 设备价格分项表(单台/套)单位:万元

投标人应按下表所列(但不限于此)分项(分部套)报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投标单位:

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表1-3 随机及一年运行用备品备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1









2









3









总价






表1-4 专用工具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1









2









3









4
小计







表1-5 技术服务费分项价格表

序号
项 目
价 格
备 注





总价


表1-6 运杂费分项价格表(含保险费)

序号
项 目
价 格
备 注








总价


表1-7 保险费

序号
项 目
价 格
备 注








总价


表1-8 其 他

序号
项 目
价 格
备 注





总价


说明:表1-2~表1-8各表合计数应与表1-1对应项一致。

投标单位:

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表1-9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总价






表1-10 进口设备(部套)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总价






表1-11 投标人推荐的三年运行用备品备件价格表(可选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总价






投标单位:

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附件2 分包与外购

投标人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

分包情况表

序号
设备/部组件
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厂家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注:上表中的序号和内容应与供货范围一致

附件3 大件部件情况

投标人应把超级超限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长x宽x 高
重 量
厂家名称
货物发运地点
运输方式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注: 上表中的序号和内容应与供货范围一致

附件4 履约保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本保函是为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投标人)于 (日期) 签订第 (合同号) 合同为买方提供 (设备名称) 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名称) (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为了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并放弃追索权,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买方合同设备价格的 %(百分之 ),即 万元人民币。

(a) 当投标人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方同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投标人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时,银行将按招标人所要求的上述金额和方式付给招标人。

(b) 按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用、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c) 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招标人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

(d) 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于30天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投标人银行的名称) 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要提交下列文件:


<!--[if !supportLists]-->1. <!--[endif]-->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2. <!--[endif]-->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请说明)、有关鉴定材料;

<!--[if !supportLists]-->3. <!--[endif]-->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if !supportLists]-->4. <!--[endif]-->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if !supportLists]-->5. <!--[endif]-->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现金流量表和审计

报告;

<!--[if !supportLists]-->6. <!--[endif]-->资信证明;

<!--[if !supportLists]-->7. <!--[endif]-->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if !supportLists]-->8. <!--[endif]-->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if !supportLists]-->9. <!--[endif]-->其它文件和资料。

附件6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附件7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附件8招标文件附图

(根据具体设备的需要提供)

附件9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投标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 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设备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 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10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授权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职务: 职务:

投标人公章:

附件11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2×350MW热电联产工程

凝结水泵

技术规范书


招标人: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

编 制:中国能建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技术规范............................................. 3

1 总 则......................................................... 3

2 工程概况....................................................... 4

3 设计要求....................................................... 5

4 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6

5 技术要求...................................................... 10<!--[if !supportNestedAnchors]--><!--[endif]-->

6 质量保证和考核试验............................................ 17

7 油漆、包装和运输.............................................. 18

8 技术文件...................................................... 19

第二部分 供货范围............................................ 23

1 一般要求...................................................... 23

2 供货范围...................................................... 24

第三部分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27

1 一般要求...................................................... 27

2 技术资料...................................................... 27

第四部分 交货进度............................................ 30

第五部分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31

第六部分 技术服务和联络....................................... 34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34

2 培训.......................................................... 36

3 设计联络...................................................... 36

第七部分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37

第八部分 大件部件情况......................................... 38

第九部分 差异表.............................................. 39

第十部分 技术规范书附图....................................... 40

第一部分 技术规范
1 总 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的凝结水泵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合同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投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

1.3投标方须执行本协议书所列的各项现行(国内、国际)标准。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在此期间若颁布有要求更高、更新的技术标准及规定、规范,则应以最新技术标准、规定、规范执行。

1.4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5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必须是技术和工艺成熟先进,且已设计、制造过多台同类产品,具有十分优良的制造、运行业绩,并经多年连续运行和使用实践检验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优质产品。投标方应在近5年内,在国内具有至少5个及以上超临界机组电厂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且至少有2个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投标方必须按此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7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时而引起的变化要求,投标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且设备不加价。

1.8投标方供货的产品如果由于设计、制造质量问题而导致机组无法正常投产、供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无法满足所有技术性能要求,则投标方必须为此负全部责任。

1.9 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后果。

1.10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1 对于投标方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投标方须考虑和提供与DCS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与DCS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1.12投标方对凝结水泵的成套系统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未经招标方书面确认时,招标方有权不予接受。

1.13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铭牌上标识编码设计深度应达到部件级。供方对KKS标识代码的唯一性、规律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扩展性负全责。系统的编制原则由招标方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14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未提出异议、偏差、差异的,招标方均视为投标方接受和同意招标文件的要求。

1.15联络方式:设计联络会、传真。日常可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联络。(但具备法律效力的联系方式为设计联络会及传真)。

1.16投标方应明确承诺:签定技术协议7天内,完全可提供满足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清单见本规范书相应条款)。


2 工程概况
2.1总体情况
本期工程建设2×350MW燃煤超临界间接空冷单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1200t/h超临界、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紧身封闭、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切圆燃烧方式煤粉锅炉,以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

2.2工程简介
本期工程建设2×350MW燃煤超临界间接空冷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1200t/h超临界、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紧身封闭、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切圆燃烧方式煤粉锅炉,以及相应的生产辅助、附属设施。

3 设计要求
3.1 设备名称及用途
3.1.1 设备名称:凝结水泵

3.1.2 设备用途:凝结水泵在高度真空的条件下将排汽装置底部凝结水箱中的凝结水抽出,输送接近于排汽装置压力下的饱和温度的水进入除氧器。

3.2 设备安装位置
3.2.1设备安装位置:安装在汽机房内,排汽装置底部凝结水箱附近的凝结水泵坑内,凝结水泵进口中心线标高-3.9m(相对于主厂房零米,暂定)。

3.3 凝结水泵的运行方式
3.3.1 机组台数:本期工程共装设两台机组。

3.3.2每台机组设置两台凝结水泵,每台凝结水泵容量为最大凝结水量的110%。正常运行时一台运行,一台备用。凝结水由凝汽器底部凝结水箱经总管引出,由凝结水泵升压后,经中压凝结水精处理装置、热网疏水冷却器、烟气余热换热器、汽封蒸汽冷却器、3台低压加热器后送至除氧器。

3.3.3凝结水泵能满足机组各种运行工况。当运行泵事故跳闸时,备用泵能自动投入运行。为了满足启动、停机以及试验条件下的特殊要求,能就地手动操作,并设有单元控制室控制接口。

3.4 型式:立式筒形
3.5 主要技术参数
3.5.1 凝结水泵参数(空白的参数投标方提供)

应依据大火规计算凝结水泵容量:最大运行工况点即铭牌工况点,此工况点下,应保证凝结水泵流量、扬程等各方面的性能要求。本工程的VWO工况作为凝结水泵最大运行工况点。

根据机组运行模式和有关数据计算凝结水泵运行时间概率最长的流量和扬程范围,作为凝结水泵运行高效区域,在该区域内运行,效率应予保证。合理选定该区域的一个工作点作为凝结水泵经济运行工况点,以此工况点作为凝结水泵效率考核工况点。本工程的额定抽汽工况作为凝结水泵经济运行工况点。


<!--[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 <!--[endif]--> 序号
泵使用工况点
工况

项目
单位
THA

工况
TRL

工况
TMCR

工况
VWO

工况
阻塞背压工况
额定抽汽工况
最大工业抽汽工况

<!--[if !supportLists]-->1. <!--[endif]-->
水泵入口水温
°C
47.7
71.3
47.7
47.7
39.0
47.7
47.7

<!--[if !supportLists]-->2. <!--[endif]-->
介质比重(饱和水)
kg/m3
996.78
981.67
996.78
996.78
1001.9
996.78
996.78.8

<!--[if !supportLists]-->3. <!--[endif]-->
水泵入口压力
KPa(a)
11
33
11
11
7
11
11

<!--[if !supportLists]-->4. <!--[endif]-->
水泵出口流量
t/h
925.66
995.34
1005.82
1053.12
1005.20
1010.32
1036.85

<!--[if !supportLists]-->5. <!--[endif]-->
水泵扬程
mH2O
306.35
313.14
320.52
333.78
321.24
309.73
341.48

<!--[if !supportLists]-->6. <!--[endif]-->
效率(要求>82%)









<!--[if !supportLists]-->7. <!--[endif]-->
必需汽蚀余量

(相对于泵入口)
m
≤1
≤1
≤1
≤1
≤1
≤1
≤1

<!--[if !supportLists]-->8. <!--[endif]-->
泵轴功率
kw








<!--[if !supportLists]-->9. <!--[endif]-->
泵的转向
/








本技术规范中凝结水泵的设计参数为初步值,招标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投标方应承诺凝结水泵扬程数值变化在±10%范围内时,设备价格和凝结水泵的效率不变。

<!--[if !supportLists]-->3.3.2 <!--[endif]-->电机技术参数

参数
单位
数据
备注

额定功率
kW



额定电压
V
6000


同步转速
r/min



频率
Hz
50


防护及结构
/
IP54,防潮、全封闭、配有加热器


4 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4.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4.1.1电厂型式:火力发电厂,超临界、直接空冷、单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4.1.2汽轮机型式:C350-24.2/0.6/566/566型,超临界、中间再热、单轴、双缸双排汽、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

汽轮机运行方式:采用定压运行及定压─滑压─定压方式运行。

制造厂家: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4.1.3锅炉型式:超临界、中间再热、变压直流炉、四角切圆燃烧、单炉膛Π型布置、平衡通风、全钢构架悬吊结构、紧身封闭、固态排渣煤粉锅炉。空气预热器采用三分仓回转式预热器。

锅炉运行方式:采用定压或滑压运行方式运行。

制造厂家: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4.1.4汽机排汽冷却系统的型式:间接空冷系统。

4.2 安装地点:室内

4.3 基本地震烈度: VII度(0.1g)

4.5 气象条件
根据鄯善县气象站实测资料统计,本站的常规气象特征参数如下:

主要气象特征参数:(资料年代1956~2009年)

年平均气压 970.4hPa

年平均最高气压 972.6hPa

年平均最低气压 967.0hPa

年极端最高气压 1009.0hPa(1987年11月27日)

年极端最低气压 943.5hPa(1984年7月15日)

年平均气温 11.8℃

年平均最高气温 37.4℃

年平均最低气温 -15.5℃

年极端最高气温 46.5℃(2000年7月11日)

年极端最低气温 -28.7℃(1960年1月21日)

平均日温差 16.0℃

最大日温差 25.1℃

最冷月(1月)最大日温差 15.5℃

最热月(7月)最大日温差 23.6℃

年平均水汽压 6.6hPa

年最大水汽压 38.6hPa(1972年8月6日)

年最小水汽压 0(出现5次)

年平均相对湿度 43%

年最小相对湿度 0

年平均降水量 26.8mm

最大一日降水量 28.8mm(1984年6月21日)

年平均蒸发量 2515.0mm

年最大蒸发量 3092.2mm(1959年)

年最小蒸发量 2109.0mm(1984年)

平均风速 1.5m/s

全年主导风向 E

最大积雪深度 12cm(1998年1月10日)

最大冻土深度 117cm(1977年2月、1985年1月)

平均大风日数 6.3d

平均雾日数 4.0d

平均雷暴日数 5.8d

最多雷暴日数 11d(1981年)

平均降水日数 17.8d

最多降水日数 25d(1971年)

平均沙尘暴日数 4.9d

最多沙尘暴日数 32d

4.6 电动机电源电压:高压 6000V;低压 380V。

4.7 电源条件:

交流高压: 6.3KV 交流低压: 380V

电源频率: 50 Hz 直流电压: 220V

4.8 除氧器条件

4.8.1除氧器运行方式

除氧器采用 定压运行及滑压 运行方式。

4.8.2除氧器运行参数

除氧器压力变化范围:(根据热平衡工况图)

最高(额定/最大抽汽工况): 1.185MPa (a)

最低(30%THA定压工况): 0.328MPa (a)

除氧器正常运行压力(THA/VWO工况): 1.012/1.12 MPa (a)

除氧器滑压运行范围:0.334~ 1.152 MPa (a)

除氧器水温变化范围:(根据热平衡工况图)

最高: 183.9 °C

最低: 134.9 °C

除氧器正常运行水温(THA/VWO工况): 178.2/183.9 °C

除氧水箱中心线安装标高: 17.5 m (暂定)

4.9 凝结水水质(正常运行时)

A、溶解氧 ≤100 mg/L

B、含铁量 ≤5mg/L

C、含铜量 ≤2mg/L

D、含二氧化硅量 ≤10mg/L

E、含钠量 ≤3mg/L

F、硬度 ~0mmol/L

G、导电度 ≤0.2μS/cm(25℃)

H、PH值 9.2~9.6(全挥发处理);8~9(加氧处理)

4.10运行参数

见后附件热平衡图

4.11 冷却水条件

凝结水泵轴承和电机冷却水采用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水质为除盐水,冷却水系统的温度为38℃,极端最高温度为41℃,压力为0.6~0.8MPa。

4.12 凝结水泵安装地点及标高

凝结水泵安装在汽机房内凝结水泵坑内,泵入口中心线标高为-3.90m(暂定)。

5 技术要求
5.1 设备性能要求

5.1.1 每台机组配置两台110%容量的凝结水泵,凝结水泵采用立式筒袋泵,采用抽芯式结构,泵筒体应采用不锈钢材料,泵的部件应可拆装更换。泵壳设计成全真空型,采用耐磨蚀材料。

5.1.2 在规定的运行范围内,泵设计成可连续无人值班运行。

5.1.3 凝结水泵应适合机组的各种不同工况的运行参数要求,凝结水泵本体应能承受热冲击的影响,首级叶轮必须采用抗汽蚀性能较好的不锈钢材料制成,尽量降低泵的必需汽蚀裕量,并在结构上考虑加装诱导轮或采用双吸叶轮及其它防止汽蚀发生的形式。凝结水泵吸入口法兰中心线至首级叶轮之间的高度,应保证大于任何工况下装置的必须汽蚀余量,并有一定的裕度。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凝结水泵的必需汽蚀裕量。

5.1.4 设备的设计结构应便于检查和检修维护,泵能在不拆卸进水、出水管的条件下,拆出泵的叶轮、轴、轴承等。

5.1.5 凝结水泵的设计应能满足机组各种运行工况的需要,且适应机组变工况的要求。泵设计点流量、扬程、效率不允许有负偏差。泵设计要考虑磨损引起的流量扬程下降。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泵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化范围,招标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投标方不应增加设备价格

5.1.6 从对应汽轮机THA工况至最大运行工况点(VWO工况),凝结水泵的运行效率应处于特性曲线最高效率区。汽轮机额定抽汽工况作为凝结水泵经济运行工况点,为凝结水泵效率考核工况点,即保证效率点。泵的经济运行工况点应为泵的特性曲线的最高效率点。

5.1.7 泵经济运行工况点应处在泵的特性曲线的最高效率区。在此工况点,流量、扬程、效率、汽蚀余量应予保证,且汽蚀余量不允许正偏差。泵组的铭牌工况点为泵的能力工况点,此运行点的流量、扬程和效率应予保证,且不允许有负偏差,汽蚀裕量不允许有正偏差。凝结水泵的容量还应留有适量裕度,并考虑磨损引起的流量﹑扬程下降。

5.1.8 水泵的流量与扬程的特性曲线应平缓,由经济运行点到关闭点扬程曲线的扬程升高值不超过设计点扬程的20%,泵的扬程(包括关闭点的扬程)允许有+___%的偏差。

5.1.9 泵能在出口阀关闭的情况下启动,同时开启出口阀门。

5.1.10 在事故状况下,泵与其联接的电动机应能承受反转。

5.1.11 在水泵的出水量相当于汽轮机TMCR工况时,水泵的工作点应处在该水泵的正常特性曲线设计点附近。

5.1.12 凝结水泵在单泵正常运行时,当机组突然发生甩电负荷时,凝结水泵流量允许在2~3秒内增加~25t/h,以满足喷水减温要求。

5.1.13 投标方应提供凝结水泵入口管上的滤网,且临时和永久性滤网各一套。滤网过滤精度为40目/英寸。滤网最大阻力不大于0.05MPa.g,外形尺寸应满足设计院管道布置的要求,长度小于1650mm。所选用的滤网应便于清理滤芯,且过滤面积足够大。滤网采用直通(进出口同一直线)、滤芯为可抽出式,滤芯采用不锈钢材料,滤网孔采用激光打孔。滤网与外部管道采用焊接连接方式。

5.1.14 凝结水泵正式投产后第一年其可用率不低于90%,第二年以后可用率不低于95%。

5.2 设备的制造要求

5.2.1 泵的第一临界转速不低于125%额定转速。

5.2.2 泵组在正常运行时(设计点),其振动值双幅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振动与噪音的测量除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外,还应满足本行业规范。当满负荷运行时,立式电机端部振动不应大于0.05mm;空转时立式电机端部振动不应大于0.03mm

5.2.3 凝结水泵的进口应具有放空气口、凝结水泵应具有密封水接头、进出口法兰上的压力测量接头以及填料疏水盒等。

5.2.4 凝结水泵的叶轮、转子或其它可拆部件应具有互换性。泵壳上都应设有可更换的磨损环。磨损环应牢固而不转动。

5.2.5 泵的轴向推力由泵自身的推力轴承或立式电动机承受。推力轴承应在所有的稳定和暂态情况(包括启动和停泵)能保持纵向对直,轴承座的布置应在拆卸轴承前便于将油完全放出。

5.2.6 泵与电动机采用弹性柱销联轴器连接。

5.2.7 泵与电动机的联轴器由投标方配供,联轴器都设置可以拆卸的结实的钢制防护罩,其上有一个窗口,以便观察联轴器。

5.2.8 凝结水泵的轴封型式应采用进口博格曼集装式密封,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机械密封型式应能保证凝结水泵安全连续运行。机械密封应采用快装型密封,同类型泵的密封应可以互换。机械密封不允许发生泄漏现象,同时要确保密封件的产品质量。投标人在随后提供的技术文件中应说明对其密封水的技术要求。机械密封的运行寿命应保证在30000小时以上。

5.2.9 凝结水泵的密封水系统由投标方负责设计并供货。机组启动时,凝结水泵的密封水引自凝结水补充水泵出口(除盐水),机组正常运行时,凝结水泵的密封水引自泵出口公用母管,密封水压力由投标方设置的固定式孔板装置调节,平衡(泄压)水由泵本体回收。泵密封水系统上的止回阀由投标方设计供货。冷却水供、排水由招标方负责。

5.2.10 投标方应给出投标产品在各种工况下的轴向推力、最大轴向推力的具体数值。推力轴承采用进口产品,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推力轴承的厂家和产地。

5.2.11凝结水泵的底座应具有较好的强度、刚度、高度和加工的平整度。在运行时当电机振动0.10mm时,底座振动不应大于0.02mm。轴承出各项振动不大于(0.07)mm振动值符合JB/T 8097-1999

5.2.12凝结水泵外接管道的连接方式均采用法兰连接,接口反法兰及其连接件由投标方供货。接口反法兰若采用平焊法兰,平焊法兰应带有一段管子,以便于现场与连接管道进行焊接。泵进出口的规格、材料与连接管道应取得一致,否则,投标方应提供过渡段;泵进口管道为φ630×7,材料为Q235-A;出口管道为φ377×10,材料为20号钢。

5.2.13凝结水泵的凝结水进出口应能承受较大的管道作用力和力矩,投标方应提供进出水口的允许受力和力矩值。

5.2.14为方便检修起吊,各需要起吊的零部件应设置起吊挂耳。

5.3 设备材质

投标方应详细提供下述各部件的材质(不限于下表,投标方可做增加):

零 件 名 称
材料名称
标准代号

泵 壳



泵座、中段、吸入段、吐出段



导 叶



外筒体



叶 轮



诱导轮







平衡鼓



轴 套



托架或轴承座



拉杆螺栓



推力环



5.4 仪表和控制要求

5.4.1供方应成套供应满足泵组启停与安全监视和正常运行所需的安装在本体范围内的仪表﹑一次元件﹑检测元件或传感器,以及与检测元件/传感器相连接的一次仪表。

5.4.2随本体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应选用通用产品,并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所配套供应的仪表和控制设备的选型须由需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并应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与需方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

5.4.3所有测温元件为非接地型,所有现场就地仪表设备满足IP56防护等级。油系统所供仪表应为防爆型。用于保护与联锁的仪表,应选用质量好,动作准确,性能可靠的进口产品,主要是指逻辑开关。

5.4.4投标方应采用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元件和设备组件,热电阻采用绝缘型Pt100(双支)三线制;模拟量信号为4~20mA DC; 开关量为无源干接点,接点形式为DPDT,接点容量为230V AC,5A、220V DC,3A。严禁使用非标准测量元件。所有仪表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4.5轴承温度测量热电阻应采用弹簧压紧,弹簧一定要支撑在轴承壳上,并要求弹簧有足够的强度,至少应能克服两倍于轴承最大振动的推力;电机线圈温度测量热电阻采用埋入式。所有测温元件应由投标方提供并引接至所供的接线盒。

5.4.6投标方预留的压力、流量测点应从取样点引出Φ14X2的G20无缝钢管(油系统为不锈钢管)20cm作为安装接口,并带堵头和一次门。温度测点应留有M33X2的螺纹管座并带耐磨保护套管。就地温度计应采用不锈钢抽芯万向型双金属温度计。

5.4.7应至少设有以下仪表:

A泵和电动机的推力轴承应设有测轴承金属温度的Pt100 双支热电阻。

B 泵进﹑出口耐振压力表并配仪表一次门

C 电动机定子绕组温度采用Pt100 双支热电阻

D如投标方凝结水泵轴承需检测振动,则需配供振动测量装置(包括测振探头,测振放大器及放大器机箱),该装置除有开关量报警信号输出外,还应有远传4~20mA DC标准信号这些信号必须以现场总线PROFIBUS-DP(PA)通信协议形式传输到DCS(FCS)控制系统;就地箱防护等级为IP56。轴承振动测量装置的工作电源为220VAC;轴承振动测量装置采用江阴华恒、江凌科技、江阴泽源自控系列产品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且不产生商务变更。

5.4.8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凝结水泵性能测试和故障诊断方法、公式,并提供这些测试所需的一次测量元件。对招标方为实现控制功能而在本体上增加的测点,投标方应无条件地为其提供安装接口。

5.5 电动机技术要求

本工程共2台机组,每台机组设2台凝结水泵(一运一备)电动机采用“一拖二”带旁路的变频方式。

1) 所配电动机应符合但不限于现行有效版的《旋转电机基本技术条件要求》标准。电动机采用高效节能电机。所选设备不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里面,设备能效标准不低于国家Ⅱ级能效限定值,能效优于国家Ⅱ级能效的设备优先选取。投标方成套提供的电动机推荐厂家有上海电机厂、湘潭电机厂、佳木斯电机厂分别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2) 凝结水泵所配电动机采用三相50Hz、额定电压6kV的交流电动机。

3) 凝结水泵所配电动机应保证当电源电压在6.6 kV~5.6 kV之间变化时,输出功率仍能维持额定值。当电压为额定值,且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无故障。

4) 凝结水泵所配电动机应保证母线电压在80~90%时,能够带负荷直接启动,电动机各部分的温升不应超过允许值,在此状态下启动至额定转速时的启动时间约为8秒。

5) 凝结水泵所配电动机在运行中,当电源消失,经3秒后电压恢复至3.9 kV,电动机应能带满负荷自启动成功,电动机各部分的温升不应超过允许值,并不影响其所带负载的连续运行要求。

6) 凝结水泵电动机采用空—空冷却器,冷却器应布置在电动机的两侧,主电机带加热装置,防护等级为IP54级,电动机采用F绝缘,在周围温度为40℃时温升按B级考核。

7) 采用SKF原装进口轴承。轴承使用寿命不少于15年。

8) 冷态启动次数允许2次,热态启动次数允许1次。

9) 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应按功能独立装设,包括主出线端子盒、加热器出线端子盒、温度探测器(RTD)出线端子盒等,出线盒应防水、防尘、防腐蚀。主出线端子盒应足够大,具体方位及出线方向为两侧均设,并能固定电缆护套管的连接。接线端子采用瓷瓶并满足不包绝缘的要求。

10) 应有防止渗漏油的措施。推力头里面的档油筒应加二道密封槽,推力头上压力平衡斜孔里面的位置应低档油筒上边沿,要保证投运后不漏油,如发现渗漏油现象,投标方应负责到现场解决。

11) 在电机局部最热部分增加三个备用测温元件,并提供测温元件埋设位置图。

12) 电动机的噪声不超过GB10069.3—88中的要求。

13) 电机投运后,应保证一个大修周期(6年)内不检修,使用寿命大于30年。

14)电机底座由投标方提供。

15)电动机外壳要求与水泵外壳颜色统一。

5.6 其它特殊要求

5.6.1 投标方应提供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名称及清单。

5.6.2 招标方应指明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预期使用寿命、安装、启动、连续运转和维修推荐的备件最少数量清单,并指明其是库存项目,还是特殊项目。

5.6.3投标方应提供对设备安装、启动、运行维修及设备附件调试所需的独特的专用工具。

5.6.4 所有投标方配供的端子盒、CT箱、就地控制箱和动力箱(如果有)均必须采用厚度不小于2mm的不锈钢拉丝板制作。

5.7 标准

设备产品设计、制造应遵照的规范和标准

GB/T 2100-80 不锈耐酸钢铸件技术条件

GB/T 3077-99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3216-89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

GB/T 3323-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T 5677-85 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

GB/T 7021-86 离心泵名词术语

GB/T 7233-87 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GB/T 9113-2000 整体钢制管法兰

GB/T 9115-2000 对焊钢制法兰

GB9239-88 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许用不平衡的确定

GB/T 9439-88 灰铸铁件

JB/T8097-9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JB/T8098-9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GB/T 11352-89 一般工业用铸造碳钢件

JB/T9218-99 渗透探伤方法

GB/T1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及第1号修改单

JB4726-94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

JB/T4709-92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4708-92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GB755-2000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T 997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GB/T 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 4942.1-2000 电机外壳保护等级

GB/T13957-92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上述标准和规定仅提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如果投标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性能达到本标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稳定﹑连续运行,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投标方可以不全部使用上述标准和规定。

5.8 其它要求

5.8.1 泵组标记

每台泵组(包括电动机)均应有固定名牌及转向标志。铭牌应耐腐蚀,并安装在泵体明显的位置上。

铭牌的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泵的主要参数(流量、扬程、必需汽蚀余量、转速、轴功率、重量),泵的出厂编号,泵的出厂日期,制造厂名称。

5.8.2泵组的涂漆应符合JB/T4297的规定。

5.8.3设备噪音必须控制在JB/T809规定的范围之内。

5.8.4泵组的各项振动值应符合JB/T8097的有关规定。

5.8.5外协及外购件

投标方应列出主要外协及外购件的名称、数量及制造厂名称,并须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6 质量保证和考核试验
6.1 性能保证值

6.1.1 凝结水泵铭牌工况(最大运行工况)

流量Q= t/h 扬程H= m

6.1.2 凝结水泵在经济运行工况

流量Q= t/h,扬程H= m,效率η≥82%,轴功率= kW

6.1.3 泵的必须汽蚀余量NPSHr≤ m

6.1.4 泵组的各项振动值应符合JB/T8097的有关规定, 各轴承座处的振动幅值(双振幅)最大为 mm。泵组的具体测量标准按JB/T8098等有关标准执行,即在水泵外壳1m处噪声值不大于85分贝。

6.1.5 水泵的寿命

水泵整机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不包括易损件),易损件寿命大于8000小时。

6.2 设备的试验及要求

6.2.1 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招标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6.2.2 工厂试验

A、投标方负责制造时和装运前必需的试验,并以全速和满负荷条件对每台泵及备用的旋转装配件进行测试。且将试验报告书提交招标方。

B、在泵壳、本体所连管路进行水压试验,以设计压力的1.5倍为试验压力,时间不小于10分钟。

C、性能试验标准按GB3214和GB3216 C级执行。

6.2.3 现场试验

招标方在设备安装好后,进行性能验收试验,验收试验标准和方法由招投标双方商定。若发现缺陷投标方应及时到现场负责消缺,直到合格为止。

7 油漆、包装和运输
7.1油漆

7.1.1泵组的涂漆应符合JB/T4297的规定。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油漆应选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

7.1.2设备面漆颜色

(1)凝结水泵 ;

(2)电动机 ;

(3)面漆的颜色由招投标双方商定。投标方出厂前应喷涂二道底漆、三道面漆。

7.2包装

7.2.1 泵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7.2.2 设备发运前应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投标方应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

7.2.3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存储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泵的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严。

7.2.4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保护。

7.2.5 遮盖物、金属带子或紧扣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7.2.6 包装箱内应考虑设备的支撑与固定,所有松散部件要另用小箱盒装好放入箱内。

7.2.7 每个包装件必须有与该包装件相符合的装箱单,放置于包装件明显位置上,并采用防潮的密封袋包装。包装件内装入的零部件,必须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号、名称、数量等,并应与装箱单一致。

7.2.8 泵及其附件应采取防潮、防锈蚀等措施,保证12个月内不发生锈蚀和损坏。如果超过12个月时,一般应进行检查,并重新作防锈处理。

7.3运输

7.3.1 包装件应符合运输作业的规定,以避免在运输和装卸时包装件内的部件产生滑动、撞击和磨损,造成部件的损坏。

7.3.2 包装件上应有以下标志:

运输作业标志(包括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重心位置、绳索固定部件等);

发货标志:出厂编号、箱号、发货站(港)、到货站(港),体积(长×宽×高),设备名称,毛重(公斤),发货单位,收货单位;

设备存放和保管要求等级。

8 技术文件
8.1参数性能汇总表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最大运行工况
经济运行工况
备注

1
流量
t/h




2
扬程
m




3
转速
r/min




4
首级叶轮中心线处装置汽蚀余量
m




5
首级叶轮中心线处需要吸入净正压头(NPSHr)
m




6
泵的效率
%




7
运行水温





8
泵体设计压力/试验压力
MPa


9
最小流量
t/h


10
最小流量下的扬程
m


11
关闭压头
m


12
轴承座处振动保证值

(双振幅值)
mm

8.2结构尺寸/配置情况表

序号
结构/配置名称
单位
尺寸/配置情况
备注

1
泵体尺寸(长×直径)
m



2
泵坑尺寸(长×直径)
m



3
泵轴长
m



4
首级叶轮吸入型式




5
首级叶轮直径
mm



6
叶轮尺寸(最大/最小)
mm



7
叶轮级数




8
转子直径
mm



9
轴承形式/数量




10
推力额定负荷/推力最大值
kN



11
联轴器传递功率
kW



12
密封形式




13
密封水流量
t/h



14
密封水压力
MPa



15
密封泄漏量
t/h



16
系统阀门数量


详列清单

17
泵重量(空转/满水)
t



18
泵(第一/第二)临界转速计算值
r/min



19
接口法兰公称压力
进口
MPa



出口
MPa



20
接口管规格(f×S)
进口
mm



出口
mm



21
重量
kg


8.3材质表

序号
部件名称
材质及牌号
尺寸
数量/重量
产地
备注

<!--[if !supportLists]-->1. <!--[endif]-->
外 筒 体






<!--[if !supportLists]-->2. <!--[endif]-->
进水喇叭






<!--[if !supportLists]-->3. <!--[endif]-->
导叶壳体






<!--[if !supportLists]-->4. <!--[endif]-->
诱导轮室






<!--[if !supportLists]-->5. <!--[endif]-->
异径壳体






<!--[if !supportLists]-->6. <!--[endif]-->
出水壳体






<!--[if !supportLists]-->7. <!--[endif]-->
口环






<!--[if !supportLists]-->8. <!--[endif]-->







<!--[if !supportLists]-->9. <!--[endif]-->
诱 导 轮






<!--[if !supportLists]-->10. <!--[endif]-->
首级叶轮






<!--[if !supportLists]-->11. <!--[endif]-->
次级叶轮






<!--[if !supportLists]-->12. <!--[endif]-->
水导轴承






<!--[if !supportLists]-->13. <!--[endif]-->
轴 套






<!--[if !supportLists]-->14. <!--[endif]-->
基础垫






<!--[if !supportLists]-->15. <!--[endif]-->
电 机 架





8.4配套辅助设备汇总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阀门







2
配套电动机






8.5 凝结水泵电机参数性能汇总表

序号
参数名称
单位
数值
备注

1
型式




2
电动机型号




3
额定功率
kW



4
额定电压
V



5
额定电流
A



6
额定频率
Hz
50 Hz


7
额定转速
r/min



8
极数




9
防护等级

IP54


10
绝缘等级

F


11
冷却方式




12
安装方式




13
工作制




14
气隙
mm



15
效率
%


额定负荷时的效率
%


3/4额定负荷时的效率
%


1/2额定负荷时的效率
%



16
功率因数



额定负荷时的功率因数



3/4额定负荷时功率因数



1/2额定负荷时功率因数




17
最大转矩/额定转矩




18
堵转转矩/额定转矩




19
堵转电流/额定电流




20
加速时间及启动时间

(额定负荷工况下)
s



21
电动机转动惯量
kg.m2



22
噪音
dB(A)



23
轴承座处振动幅值
mm



24
轴振动速度
mm/s



25
定子温升
K



26
相数




27
轴承型式




28
轴承承受最大推力数值
kN



29
轴承产地、厂家




30
轴承油牌号




31
轴承润滑形式




32
轴承冷却方式




33
起动电压




34
负载系数




35
在负载系数条件下电阻所产生的温升




36
联轴器




37
轴承润滑油流量
m3/s



38
CT型号比率/精确度等级




39
旋转方向




40
电缆/接线盒的尺寸
mm



41
电缆接线盒尺寸
mm



42
电缆接线盒入口尺寸
mm



43
容许堵转时间
s



44
外形图、图号




45
启动转距




46
最小启动力矩




47
推荐使用的润滑剂




48
定子用的电阻温度探测器、型号




49
轴承温度探测器、型号



8.6主要工况参数(凝结水泵组;表中数据对应的是热态工况数据)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机 组 运 行 工 况

最大运行工况
经济运行工况
THA工况
TRL工况
TMCR工况
阻塞背压工况
70%负荷工况
50%负荷工况
30%负荷工况
最大抽汽工况

进口水温












进口压力
kPa(a)











进口密度
kg / m3











进口流量
t/h











出口压力
MPa(a)











必须汽蚀余量
m











效率
%











泵组消耗功率
kW











第二部分 供货范围
特别说明:

1)投标方配套供货凝结水泵与驱动电机之间的联轴器组件。

2)投标方对凝结水泵泵组(凝结水泵与电动机)的总装配、轴系稳定性计算、轴向推力计算、联轴器、基础荷载、轴承油系统等统一归口,完全负责。

3)投标方还应提供凝结水泵泵组(凝结水泵与电动机)的总装配图纸和完整的外形安装尺寸图、基础图等。

4)投标方必须正确给定凝结泵驱动电机的全部技术参数并对其准确性负完全责任。

5)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至少按照3个配套的电动机生产厂家报价(南洋防爆电机、湘潭电机、上电),最终招标方确定。

6)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均必须在出厂前组合安装并调整、试验完毕,设备到达现场后无须解体检查即可交付安装使用。

7)投标方所提供的外购件制造商至少有3个,以供招标方选择;如果投标方所提供的外购件制造商不能如招标方所愿,招标方有权提出并更改制造商,且不影响报价。

1 一般要求
1.1 本部分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一部分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补充供货。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凝结水泵组所需,本工程两台机组共装设四台凝结水泵。

1.4 投标方应提供对设备安装、启动、运行维修及设备附件调整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并单独分项报价。

1.5 投标方应提供在投标书中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列出详细供货清单,以保证安装和调试期间以及一年内生产的需要,列出三年内的备品备件清单,供招标方参考,并单独报价。

1.6 投标方应提供易损零部件的名称及清单。

1.7 投标方应指明易损零部件的预期使用寿命,以及供安装、启动、连续运转和维修所需备品备件的推荐数量清单,并指明其是库存项目,还是特殊项目,供招标方确认。

1.8 投标方应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并列出清单。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三部分。


2 供货范围
2.1 基本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且属于整套设备安装、运行所必须的部件)应由投标方补充。凝结水泵入口法兰至凝结水泵出口法兰之间的泵本体等(含进出口反法兰及其附件)由投标方供货。投标方还应提供泵组所需润滑油的名称、牌号和物理性能资料以及第一次充油的油量。

A、凝结水泵及电动机(包括进口管道滤网、及水泵各接口连接法兰、反法兰和紧固件附件、进出口接口过渡段(如有)) 4套(两台机组用)

进口管道滤网采用直通(进出口同一直线)、滤芯应为可抽出式,滤芯采用不锈钢材料,滤网孔采用激光打孔。滤网与外部管道采用焊接连接方式。

B、与电机相连的联轴器及其紧固件 4套

C、泵基座及基础地脚螺栓组、螺母和垫片 4套

D、水泵及电机之间的联轴器及附件 4套

E、水泵本身所需的空气门及全部冷却水、密封水管道及阀门、法兰、反法兰、紧固件4套

F、不锈钢耐振压力表计 4套

G、轴承测温元件(Pt100) 等热工元件、仪表 4套

H、振动测量装置 4套


以上数量指两台机组所需数量

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充,而不发生费用。

2.2 投标方的供货范围

2.2.1 设备范围,但不限于此(两台机组用量。由投标方细化并填写):

序号
名 称
型号规格
数 量
产地及生产厂商

1
凝结水泵本体(包括基座及基础螺栓组)




2
机座等各种连接附件




3
水泵本身所需的冷却水、密封水管道及阀门(泵入口为真空阀)




4
水泵及电机之间的联轴器及防护罩




5
配套电动机(含测温元件及加热器)




6
泵入口滤网




7
泵进出口配对法兰及附件




8
压力表计及轴承测温元件(PT100)等热工元件、仪表


投标方详列清单


2.2.2随机备品备件,为满足设备安装、调试和一个大修期内连续运行和维护要求,投标方应提供备品备件清单,易损件按三年开列,但不限于此(两台机组共用。由投标方细化并填写):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if !supportLists]-->1. <!--[endif]-->







2.2.3推荐三年用备品备件(由投标方细化并填写,供招标方选用,不计入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2.4进口件清单(由投标方细化并填写):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2.2.5 国产外购件清单(由投标方细化并填写):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第三部分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应能满足电厂总体设计、设备安装、现场调试运行和维护的需要。如果不能满足,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无偿提供所需要的补充技术资料。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方翻译成中文(免费)。如未提供中文技术资料和图纸,则可视为未提供。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草签后1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应在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日内提供。

1.8 技术文件和图纸必须按要求签署完整并加盖“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专用”章,并注明版次。

1.9 投标方应对设计院施工图阶段设计的凝结水泵基础图进行确认并会签。

2 技术资料
2.1 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的文件

(1) 凝结水泵组的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图(含接口尺寸、许用力和力矩图、供货和设计界限图、基础载荷);

(2) 凝结水泵性能曲线;

2.2 合同(含技术协议)签订后应提供的文件

2.2.1投标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应提供满足设计院施工图设计要求的第一版文件

(1) 凝结水泵组详细布置基础图(含动、静载和抗地震结构图、)。

(2) 凝结水泵组外形尺寸图,并有详细尺寸。

(3) 与有关设备配合接口图,密封水、冷却水系统﹑重要部件的组装图。

(4) 凝结水泵部件明细表(含规范、数量、重量和材料)。

(5) 凝结水泵组系统启、停运行联锁控制要求及说明书

(6) 供货范围、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7) 电动机部分:

电动机总装图

电动机安装图

电动机运输尺寸图

电动机测温元件布置图及接线板图

定子绕组出线图

电气接线图

电动机出力图和过负荷运行曲线

过电压保护原理图、接线图、及安装图

电动机在额定电压和最低起动电压下的转矩曲线

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

(8) 凝结水泵组管路﹑测点系统图

内容包括:冷却水系统﹑工作水系统﹑测点明细表。

(9) 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10) 进口设备及部件清单

(11) 供货范围系统图

(12) 热控部分

2.2.2投标方在收到设计院反馈意见后两周内应提供以上文件的最终设计文件

2.2.3供货清单

2.2.4产品介绍或产品使用说明书

2.2.5产品合格证

2.2.6投标、招标双方一致通过的“变更”文件及证明。

2.3图纸应标明随每项部件所供给的附件,以及部件制造厂家﹑型号﹑参数和容量。

2.4投标方应在图纸的适当位置表示出供货分界线

2.5最终图纸应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2.6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7 投标方应提供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即随设备四台凝结水泵随机资料电子版2套,纸质版15套)

2.7.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7.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7.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7.4备品、备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8 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2.8.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8.2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8.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8.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2.9 投标方应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上应标明“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专用” 与“正式资料”章。


第四部分 交货进度
整套设备交货完毕时间: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两台机组的四台凝结水泵及其附件,下表由投标方细化并填写。

序号
设备/部件

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1、#2机组四台凝结水泵及其附件交货到现场时间
备注

1
凝结水泵组




2
备品备件




3
其它




说明:

<!--[if !supportLists]-->1.<!--[endif]-->表格内的设备交货时间为发货至招标方施工现场的时间,投标方可提出比以上更早的交货时间。

<!--[if !supportLists]-->2.<!--[endif]-->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凝结水泵组设备同时交货。

<!--[if !supportLists]-->3.<!--[endif]-->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投标方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if !supportLists]-->4.<!--[endif]-->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if !supportLists]-->5.<!--[endif]-->交货地点: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施工现场。

第五部分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部分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一部分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一部分的规定。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部分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监造内容

具体内容和检造方式应由投标方提供《监造大纲》草稿,招标方补充,并由双方确认。


监造项目及方式表

序号
项 目
监造方式
备注

H
W
R

1
材料化学成份





2
材料机械性能





3
叶轮静平衡





4
水压试验





5
性能试验





6
振动和噪声试验





7
汽蚀试验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时否符合第一部分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与投标方协商后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由第三方进行,招投标双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本部分4.7款要求进行配合。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4.5.1 材料试验:材料根据标准试验,提供买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4.5.2工厂试验

a、卖方负责制作期间和装运前的必要的试验,并在额定温度下以全速和满负荷条件对 台泵与配套电机连接后进行性能试验,且将试验报告书提交买方。

b、承压零件以设计压力的1.5倍为试验压力,时间不小于30分钟。

c、凝结水泵轴作无损探伤、叶轮作静平衡,并提供试验结果。

d、泵组的关键部件(如叶轮﹑轴)进行材料试验或探伤检查。

4.5.3 现场试验

a、卖方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性能验收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

b、进行性能验收试验的时候,卖方派人到现场帮助,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为止。

c、现场验收试验:包括水泵振动和噪声试验。

试验内容:

流量

压力

扬程

振动

噪声

4.5.4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GB3216-91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

JB/T8097-95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JB/T8098-95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部分4.7和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方承担;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有资质的第三方为主编写,招投标双方共同参加并签章确认结论。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第六部分 技术服务和联络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派出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求追加人天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 注

职 称
人 数

1
指导安装、调试
2个月
工程师
1


2
试运、性能验收
2个月
工程师
1

注:上述计划服务人数和服务时间为一台机所需。

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2.6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和专业

职务

职称



(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按资质4条逐条评价)


单 位 (盖章)


年 月 日


(注: 每人一表)

1.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投标方按下表填写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




2




3




4




5



1.3.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尽可能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投标方应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应与招标方协商。

1.4.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

2 培训
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招标方确认。

2.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2.4.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天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2







3 设计联络
3.1设计联络主要议题

3.1.1讨论设备设计中有关问题,明确接口,检查设计接口及供货接口衔接,相互提供资料和配合。

3.1.2讨论施工、运输方案,解决遗留技术问题。讨论设备验收、性能考核相关事宜等。

3.2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召开地点设在制造厂所在地,时间:2~4天

会议内容:讨论设备设计中有关问题,明确接口,检查设计接口及供货接口衔接,相互提供资料和配合,明确设备颜色等相关内容。

参加人员:设计院、招标方共六人

3.3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召开地点设在项目所在地,时间:2~4天

会议内容:待定

参加人员:设计院、招标方共六人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招投标双方商定。投标方应无偿按招标方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设计联络会。

第七部分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投标方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并报各分包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对于招标方已经确认选择范围的分包部分,必须在此范围内进行选择。

投标方从短名单中选择三家分包商参与其投标,最后确定的分包商要经招标方认可。其他分包与外购商由投标方在下表中列出清单,招标方确认。

分包情况表

序号
设备/部组件
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厂家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2





















3





















4





















第八部分 大件部件情况
投标方应把超级超限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长×宽×高
重 量
厂家名称
货物发运地点
运输方式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注: 上表中的序号和内容应与第二部分的一致

第九部分 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第十部分 技术规范书附图
汽轮机各种工况热平衡工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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