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公司”)成立于 1998 年,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连续 17 年被四川省工商局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连续 9 年被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评为“AAA”信用等级,先后多次获得全国和四川省“创业之星”荣誉称号,多次被四川省建设厅和四川省建筑业协会评为“先进企业”、“四川最佳建筑企业”、“四川省总承包建筑企业 50 强”等荣誉称号,并于 2002 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为首批“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019 年更是入围了四川省工商联发布的“2019 四川民营企业 100 强”榜单。但由于受全国整体经济下行、市场萎缩、融资困难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发生严重的经营困境和债务危机。为了走出经营困境,恢复公司造血能力,最终实现公司正常经营,从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星星公司向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并请求人民法院许可星星公司在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前进行预重整。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川1681破申6号《通知书》,同意星星公司在四川鑫泰律师事务所的辅助下开展预重整工作。
为加快推进预重整程序、恢复生产经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推动和保障星星公司后续重整成功,现星星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人或报名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 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住所 | 四川省华蓥市渠水路28号 |
法定代表人 | 赖港 |
注册资本 | *****查看详情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建筑工程;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景区开发、新能源开发、农业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输变电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桥涵、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汽车配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1998-04-08 |
营业期限 | 2017-04-01 至 无固定期限 |
公司资质 | 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家建设部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园林古建筑工程、送变电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 |
(二)经营状况
近年来,公司在施工总承包、EPC等方面已累计签约近2000个项目,合同总额逾1100亿元;在投建运方面已累计完成项目100余个;在BT、BOT、PPP、新能源领域已累计对外承建达400亿元。为华蓥市税收、就业、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从1998年星星集团成立至今,总计纳税逾30亿元,年均解决劳动就业人员约5000人)。
正在施工工程:56个(含已完工未结算、未收款项目),累计合同金额约60亿元。
二、投资方式的选择
以尽快恢复星星公司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以偿还对外负债等为目标,对外招募投资人。投资人的投资方式不限,投资人可以选择股权投资、共益债务借款或者其他投资方式。
三、报名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报名人具有其所选择投资方式对应的资质条件。
(二)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报名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
(四)认可本次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承诺保密义务,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向预重整辅助机构四川鑫泰律师事务所缴纳报名保证金。
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参选 ,组成联合体参与重整的,参与人最多为2家,应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重整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符合上述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承担按份或连带责任。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实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章程。
(2)若由代理人参与报名,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载 明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 参选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名人的基本情况能够证明具有良好商誉、较强资金实力及管理能力的相关材料。
(4)股权投资方案或共益债务借款投资方案或其他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选方式及对价(非现金对价需有合理估值)、对本项目的市场调研、价值评估、运营方案、资金来源与资信证明、期望收益率、对价支付期限与保障措施。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签署完备,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注:联合报名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提供以上对应资料,并提交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应当明确各成员间的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 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17:00时止。
3.报名方式
持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到预重整辅助机构办公室现场报名。
预重整辅助机构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石滨路1号互联网小镇2幢11层四川鑫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王旗律师,138*****999。
注:所有报名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扫描件一套,发送至电子邮箱 *********查看详情@qq.com 。
(二)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理
1.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报名人应于报名截止日前向上述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未缴纳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算利息。
2.报名保证金退还
(1)未提交参选方案或明确表示放弃参选的 ,预重整辅助机构于收到书面放弃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 确定重整中选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人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3.中选人报名保证金的处理
(1) 转为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的一部分。
(2) 不予退还并加倍赔偿
报名人中选后不签订投资协议书,或虽签订协议书但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其所交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须承担各项损失。
4.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 户 名: 四川鑫泰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四)确定中选人
预重整辅助机构将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竞选投资人及竞选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评选委员会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与保障、投资总额、投资款支付或投入期限、投资回报、债权人的清偿率和重整投资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打分,得分最高者为中选投资人。
若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评审委员会认为报名单位及其重整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的,可直接在报名单位中确定中选人,未中选的报名者为备选人。
(五)签订协议书
报名人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与星星公司签订书面的附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书,其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的一部分。
投资协议书所附生效条件为“根据星星公司与中选投资人最终确定的投资协议,在星星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星星公司或预重整辅助机构或管理人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裁定批准后生效”。
五、重要声明
(一)本招募公告不视为要约,公告目的在于发掘意向投资人,任何响应公告的主体仅视为其具有投资意向。
(二)本公告涉及的星星公司的各项情况介绍,仅作参考,不作为对星星公司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资产等情况的承诺和保证,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三)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待报名时间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预重整辅助机构进行编制,不适用《招投标法》。
四川鑫泰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