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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灵山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卫生健康 规划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 发布时间 2022/9/30 关键词卫生健康规划   近期更新35738项目点击关注“卫生健康,规划”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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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灵山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对社会公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反馈到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翁成,联系电话:0777-*******查看详情,邮箱:lswsbg@qinzhou.gov.cn。

灵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30日


灵山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根据《钦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及《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灵政发 〔2021〕6号),结合灵山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以健康灵山建设为引领,坚持“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思路,加快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我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健康基础。

(一)基础现状

“十三五”期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和“健康灵山”建设为主要抓手,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加强,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医疗卫生体系经受住了新冠感染疫情重大考验。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从8.43/10万下降到5.42/10万,婴儿死亡率从6.83‰下降到4.12‰,居民主要健康指标逐步提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疾病防治能力不断提升,艾滋病防控取得重大成效,实现自2015 年以来艾滋病发病数连续五年下降,“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区域平衡协调发展持续推进。持续加大投入,“软硬兼施”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硬件方面,统筹推进全县医疗单位21个项目建设,总投资4.25亿元;新建、改扩建医疗业务用房面积达17.79万平方米;完成389所公立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每所配备1名及以上合格村医),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软件方面,严格按核定编制数给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补助,推动落实“两个允许”,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力度 持续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规模,持续改善基层医疗机构“招人难、用人难”的问题。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全科医生141名,农村订单定向生152人(落实工作单位44人)。

健康灵山建设深入推进。统筹政府、社会、群众个人力量协同推进15个健康灵山工作行动,结合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强化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全人群居民健康素养,全县群众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2021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升至18.23%。中医药工作不断发展,全县19家镇卫生院全部设立中医科(13家设有中医股)。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现重大转变。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健康促进场所和环境不断改善。2020年我县荣获了“自治区健康促进县”称号。

高水平医院加快建设。“十三五”期间,县红十字会医院晋升为二级综合医院;县中医医院城东院区的投入使用;县第二人民医院成功创建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实现了整体搬迁并晋升为自治区首家县级三级妇幼保健院;灵山县陆屋镇中心卫生院成功创建钦州市首家乡镇二级综合医院,全县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进一步增加。全县每千人口床位数从2.68张增加至5.51张,增长105.6%;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从1.07人增加到1.93人,增长80.3%;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从1.07人增加到2.71人,增长153.3%。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以加快建设医疗服务体系为引领,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级公立医院党建、公共卫生、中医药传承创新、“互联 网+医疗”等改革创新,及时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断提升全县医疗保障水平。2017年我县被列入自治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2019年荣获国家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截至2020年底,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县域内就诊率95%,与2015年底相比增幅20.8%,100%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共建成4家紧密型医共体。

重大疾病防治机制不断完善。全县传染病疫情总体保持平稳态势,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数均有明显下降,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防艾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实现自实施第二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15-2020年)以来艾滋病发病数连续五年保持下降。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取得新的进展,职业病危害监督率100%。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感染疫情,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落实“四早”“四集中”防控救治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果断决策、科学指挥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保持战之能胜的抗疫打法、 慎终如始的抗疫状态、精准高效的抗疫防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伟大的抗疫精神,奋力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双胜利”。

健康扶贫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查看详情人全部达到脱贫条件,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政策规定标准,贫困人口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90%和80%以上;贫困患者在县域内住院持续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起付线降低50%,全面取消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由4类9种扩大到33种,大病集中救治率达99%以上。

其他卫生健康工作有效推进。一是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显著。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由2015年人均40元提高到人均74元。全县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100%,新生儿预防接种建证、建卡率100%,常规疫苗预防接种率100%。二是综合监督执法不断增强。建立健全19个镇(街道)卫生计生监督站,聘任了19名卫生计生监督站长、103名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仅2020年共查处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案件268件。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不断规范医疗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2016年以来,共查处违法案件1966起。

(二)主要问题

医疗供给保障发展不平衡。全县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医疗卫生人才数量不足与技能不强的问题并存,县级缺乏骨干人才,基层缺乏全科医生。

医疗服务与群众就医需求发展不够协调。医疗保障水平与群众就医需求的矛盾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群众希望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并希望获得全方位的保健诊疗服务,基层的现有水平与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

医疗发展存在发展不充分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新的矛盾将会不断增加,给卫生健康服务、医疗保障和健康养老服务等方面都带来严峻挑战。

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薄弱的问题。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还存在短板、弱项等问题。

(三)形势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新冠感染疫情全球大流行仍在持续,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县将会面临着更多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与新冠感染疫情冲击和挑战。进入新发展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和生态环境、生活方式变化,疾病谱不断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高发,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疫情相互叠加,对健康服务供给提出了新需求。钦州市城乡融合试验区、平陆运河建设加快推进,对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提出了新要求;健康灵山建设的全面推进,为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互联网+医疗”等数字化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带来了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改革创新力度还不够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不够精细化、 公益性彰显不足,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尚未完全破解,资源配置结构仍不够合理,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风险长期存在,艾滋病、 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高血压、糖尿病、 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主要的健康问题。不良生活习惯成为影响健康的重要因素,职业卫生、环境安全、食品安全等多种影响健康因素相互交织,给人民群众健康带来严重威胁,人口老龄化加速,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问题日益凸显。机遇与挑战并存,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全民健康水平提高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也是奋力推进健康灵山,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深刻认识新时期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抢机遇、补短板,弘扬伟大的抗疫精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提升公共卫生体系水平,持续深化综合医改,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健康灵山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服务需要为根本目的,以高水平建设健康灵山为统领,持续巩固国家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县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医疗基础;推动构建完善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为早日实现“富强县、魅荔城、美丽乡、幸福人”新灵山打下坚实的卫生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作为发展 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预防为主、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努力提供多样化、 个性化、高品质的卫生健康服务,不断提高卫生健康供给和 服务水平,努力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安全感更有保障。

2.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健康灵山建设为统领,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药特色传承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创建灵山特色的“大卫生、大健康”格局,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保障人民全生命全周期健康,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卫生健康服务更加优质高效、更加公平可及、 更加持续安全。

3.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组织领导、投入保障、管理监督职责。支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卫生健康事业建设,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完善政府、社会和公众高效协同的体制机制,共建共享健康灵山。

4.坚持底线思维。牢牢掌握防范化解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的主动权,不断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强应急救治、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政策措施,有力应对和化解卫生健康领域风险,筑牢全县卫生健康安全屏障。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发展更加完善,建立全县统一协调、医防协同、中西医并重的优质高效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综合连续、经济有效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条件显著改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养结合健康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群众主要健康指标不断提高,健康灵山建设持续增强。

2.具体目标与发展指标

“十四五”时期的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左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稳步提高。健康行为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重点疾病防治效果显著,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4.5/10万、6.0‰和7.5‰以下。

——公共卫生安全有效保障。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机制更加完善,公共卫生基层“网底”更加稳固,医防高效协同,重大疾病、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显著提升。

——重大疾病防治取得新成效。持续推进遏制结核病专项行动,全县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50%。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等防治工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巩固碘缺乏病和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地方病防治成果。全面推进第四轮全国艾滋病综合示范区工作,实现“三个90%”的工作目标。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结构更加合理,优质资源更加充裕、均衡,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县域就诊率巩固在95%以上,基层就诊率巩固在70%以上;疑难危重病例县外转诊率持续降低,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深入实施钦州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健康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大幅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符合中医药规律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科研、医疗、人才、文化、产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和新的突破,成功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工作单位”。

——卫生健康服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卫生健康智慧化程度不断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推行取得显著成效。增强医学人才培养能力,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行业管理法制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加均等可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表1“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 n)

领域

单位

指标

2025年目标

健康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

79左右

1/10万

孕产妇死亡率

14.5以下

婴儿死亡率

6.0以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5以下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5以下

健康生活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5

亿人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

0.017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0

健康服务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90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比例

>90

健康保障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27左右

%

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健康环境

%

自治区卫生站占比

持续提升

三、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的要求,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强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同。扎实推进《钦州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钦政办〔2021〕19号),按年度推进各项目落地实施。针对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分别制定并实施关键防治技术措施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水平。落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预防控制、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基础。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完善城乡基层防控,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二)完善和监测预警机制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强化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协同。研究建立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口岸检疫、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系统拓展信息报告渠道,打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渠道,开通社会公众主动报告渠道。压实信息报告责任、明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等具体要求。健全风险评估方法和制度,提高监测分析、综合评价和潜在隐患早期识别能力。建立固定和流动监测点相结合的新冠感染、鼠疫等监测体系,全县重点传染病监测率达100%。

(三)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

进一步完善全县卫生应急指挥体制机制,实现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确保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决策主体和处置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提升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完善首诊负责、联合会诊等制度和处置流程,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处置能力。完善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依托综合医院,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提高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全面建设灵山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灵山县120急救(指挥)中心。

(四)提高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全面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感染疾病科和发热门诊、留观室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服务能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依托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提高中医疫病防治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县传染病防治网络,建设灵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项目(灵山县公共卫生应急和危重症救治中心),不断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置,鼓励企业、机关单位和居民参与储备,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

专栏1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实施《钦州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研究建立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提高监测分析、综合评价和潜在隐患早期识别能力。

3.健全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

进一步完善全县卫生应急指挥体制机制,全面建设灵山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灵山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

4.提高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支持建设灵山县卫生检验检测中心;进一步完善全县传染病防治网络,建设灵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项目(灵山县公共卫生应急和危重症救治中心)。

四、深入推进健康灵山行动

“十四五”期间,深入实施“健康钦州2030”规划,围绕六大健康战略目标,不断完善健康促进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强化全人全程健康服务供给,持续提升群众健康生活品质和区域健康发展水平。

(一)普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完善全县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的传播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引导居民全面提升健康素养,建立良好生活习惯。持续推进中小学健康教育促进行动,深化学校健康教育改革,切实保证学校健康教育实践,提升健康教育教学效果,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养成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到2025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二级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比例不低于50%。

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贯彻落实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倡导树立珍惜食物的意识和养成平衡膳食的习惯,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开展控烟行动,大力推进无烟环境建设,综合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强化戒烟服务。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强化公共场所控烟执法,推进学校、医疗机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无烟环境建设,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积极开展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单位等创建活动;健全戒烟门诊等戒烟服务体系;加强以青少年为重点的控烟宣传教育,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口。到2025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倡导合理、适量、科学饮酒,引导居民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倡导勤洗手、公众场所戴口罩、就餐使用公勺公筷等卫生习惯,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深化体育与卫生的融合,举办全民健康建设主题示范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倡导主动健康理念,普及运动促进健康知识。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提高健身步道、休闲绿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拆装式游泳池、笼式足篮球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建设。加强非医疗健康干预,建立完善各类人群运动处方库,推进处方应用;发布灵山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开展科学健身宣传和培训;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建设完善我县国民体质监测站,为群众提供体质监测服务,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保障学校体育课与课外锻炼时间,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干预。到2025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

(二)加强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

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持续做好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完善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继续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控措施,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有效落实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检测咨询、治疗随访、综合治理等防治措施,不断减低我县艾滋病疫情流行水平。建立完善结核病、乙肝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规范诊疗管理,降低全人群感染率。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强化禽流感、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和综合防治。坚持多病共防,进一步加强流感、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分析研判,统筹做好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有效防控霍乱、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策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加大肺结核病患者保障力度。

强化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加强疫苗接种可预防传染病监测。稳妥有序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全流程管理,确保接种安全,逐步提高人群接种率。做好流感疫苗供应保障,推动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完善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完善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健全免疫追溯体系,全面加强落实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加强免疫规化冷链系统管理,提升追溯能力。加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力度。

巩固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治成果。采取综合措施积极防治寄生虫病流行,健全寄生虫病监测体系,提高寄生虫病检测能力,全县范围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继续巩固全县疟疾防治成效;有效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危害,保持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实施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保持地中海贫血胎儿低出生率状态。

(三)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和伤害干预预防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强化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按规定纳入诊疗常规。针对35岁以上门诊首诊患者,积极推进二级以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血压普查工作。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设置免费自助血压检测点,引导群众定期检测。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65%以上。以龋齿、牙周病等口腔常见病防治为重点,加强口腔健康工作,到2025年,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30%以内;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30%。逐步完善慢性病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推动防、治、康、管整体融合发展。

建立伤害预防监测干预体系。完善伤害监测体系,拓展儿童伤害监测,做好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标准和指南的宣传普及,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严厉打击侵害女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关注女性人身安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加强召回管理,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四)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促进心理健康。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心理援助热线的建设和宣传,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加强抑郁症、焦虑障碍、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支持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设立心理咨询室,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心理保健和治疗。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逐步开设临床心理相关科室。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推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务。按规定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救治救助综合保障。提高常见精神障碍规范化诊疗能力,鼓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展远程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多渠道规范开展精神病患者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到2025年,精神科医师数提升至4名/10万人,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名/1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0%。推进灵山县精神病医院扩建项目建设。

(五)加强健康环境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

建设健康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善水污染流域防治协同机制,全面消除城区劣V类和城市黑臭水体;加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法、监测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实施扬尘综合治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协同管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开展老旧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开展药品环境风险评估制度研究。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源头分类和管理,推动建设灵山县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强排放物中大肠菌群、肠道病毒等指标监测。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构建各方积极参与、协助共建健康环境的格局。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实施风险监测评估和制定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度和风险监测评估。基本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最严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规范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全面提升食源性疾病溯源识别能力,逐步建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到2025 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

提升药品质量。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推进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开展药品、医药创新产品、传统医院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与质量研究;健全民族药、中药质量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质量和疗效评价体系;实施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动药品和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重点类别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制度。将医保目录和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医疗器械及企业列入重点检查抽检对象。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深入推进卫生村、卫生镇的创建和评审,引导推进全县创建和城乡均衡发展。全力推动灵山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广泛开展健康镇和健康细胞(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建设,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创建特色样板。力争到2025年,将我县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全县卫生乡镇覆盖率达70%以上,打造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健康示范村镇。

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持续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加强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推行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农村村庄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专业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加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强化以环境治理为主、以专业防治为辅的病媒生物控制工作。

创新社会动员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通过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加大科普力度,
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等生活习惯。促进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相融合,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推广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周末大生除、卫生清洁日、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经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培育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推动爱国运动融入日常生活。

专栏2深入推进健康灵山行动

1.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开展健康灵山行、健康大讲堂、健康巡讲等宣传活动。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推进国家健康促进县建设;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深化全民健身计划项目

2.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程

继续实施艾滋病攻击工程;建立完善肺结核病、乙肝综合防治服务模式;稳妥有序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完善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巩固重治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成果;实施严重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

3.慢性病防治项目

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和预防干预。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强化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

4.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项目

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心理援助热线的建设;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推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务。支持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区)扩建项目建设。

5.加强健康环境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

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加强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法、监测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建设灵山县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和风险监测评估;全面加强药品监管。

6.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全力推动灵山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广泛开展健康镇和健康细胞建设;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等生活习惯。

五、维护全生命周期人群健康

(一)完善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

优化生育服务和保障。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依法实施一对夫妻可以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难负担。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服务。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制度。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作用,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对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动态调整扶助标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委托,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依法代办入住养老机构、就医陪护等事务。

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完善托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备案登记、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等制度,提升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贯彻执行托育从业人员学历教育和相关职业标准,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或联合相关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开展婴幼儿养育专业指导,加强婴幼儿辅食添加指导,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鼓励学前教育机构延伸托育服务,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家庭育儿指导服务。支持“互联网+托管服务”发展。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引导家庭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

(二)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

改善优化生育全程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供优质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构建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婚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为拟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备孕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指导服务等项目,加大孕妇产前筛查及诊断,提高产前筛查率;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促进早筛早诊早治。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到2025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80%,产前筛查率不低于7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强化先天性心脏病、听力障碍、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等重点疾病防治,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做好不孕不育诊治服务。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

加强妇女健康服务。持续实施妇幼健康关爱政策,加强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救治和保健咨询工作。优化落实妇女“两病”筛查项目,加强更年期、老年期妇女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关爱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深入开展妇女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围绕妇女不同生理阶段的健康需求,提供涵盖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整合型医疗保健服务。

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降低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完善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加强儿科建设,推动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儿童保健和医疗服务。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贫血、视力不良、肥胖、龋齿、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听力障碍、脊柱侧弯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指导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实施防控综合干预,抓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强化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推广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统筹推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卫生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对辖区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开展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到2025年,确保完成90%以上的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工作目标任务;儿童肥胖率上升态势得到初步控制。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青少年健康发展社会环境明显改善。
(三)促进老年人健康
强化老年预防保健。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开发老年健康教育科普教材,开展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促进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加强老年期重点疾病早期筛查和健康管理,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期筛查和失能预防体系。实施老人失能预防与干预项目、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行动、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和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延缓功能衰退,促进身心健康。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
提升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水平。推动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建设一批老年健康示范机构(科室)。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开设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完善智慧助老就医服务,提升老年人日常就医便利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开展合作。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
提升医养结合水平。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服务。进一步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医院规划建设老年护理机构,改扩建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职业健康防护

推进职业健康危害源头治理和风险管控。建立健全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制度,扩大主动监测范围。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完善用人单位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和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强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鼓励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及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以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为重点,开展尘肺病病人筛查和新兴行业及工作相关疾病等职业健康损害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
完善职业病诊断和救治保障。健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优化诊断鉴定程序。以灵山县人民医院为主干,其他县属医院为支撑,加强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县职业病的救治能力。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康复能力;强化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对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尘肺病患者按规定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救助政策。

促进职业健康保护。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完善职业安全防护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建立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职业素养,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显著提升工相关的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心理疾病等防治知识普及率。推动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推动健康企业建设,培育一批健康企业特色样板,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五)保障相关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精准健康帮扶机制。鼓励开展对口帮扶、合作共建医疗联合体,重点提高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继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加强脱贫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标提质建设,支持采用巡诊派驻等方式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面,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结合脱贫地区实际,推广大病专项救治模式,巩固并逐步提高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维护残疾人健康。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升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质量。建立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做好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贯彻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继续开展防盲治盲,推动实施全面眼健康行动。继续推进防聋治聋,提升耳与听力健康水平。到2025年,使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70%以上。

专栏3维护全生命周期人群健康

1.完善生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

依法实施一对夫妻可以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行动。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完善托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备案登记、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等制度;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
2.保护妇女和儿童健康
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提升计划。
持续实施妇幼健康关爱政策,加强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救治和保健咨询工作;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推广青春健康教育工作,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
3.促进老年人健康
开展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加强老年期重点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管理,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
推动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

4.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康复能力;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能力。推动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推动健康企业建设。

5.保障相关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精准健康帮扶机制;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做好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

六、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公立医院的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实现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实现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促进医疗资源向薄弱地区倾斜、向基层和农村流动,缩小区域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推进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支持灵山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推动灵山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项目建设。促进专科医院发展,加强灵山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灵山县妇幼保健院儿科病区建设和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区)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县红十字会医院整体搬迁进度,支持钦州城乡融合试验区内武利、伯劳镇卫生院提质提升工程,继续深化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促进全县医疗资源分布格局更趋合理。

(二)优化医疗服务模式

推行预约诊疗和日间服务。建立健全预约诊疗制度,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有序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稳步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日间化疗、日间照射治疗等服务。
推广多学科诊疗。针对肿瘤、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疑难复杂疾病等,推动建立多学科诊疗制度,鼓励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多学科诊疗团队,提升综合诊治水平。鼓励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方式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
创新急诊急处服务。建立健全全县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灵山县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项目,完善120紧急医疗救助电话受理、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和重大公共事件突发紧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制,继续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等中心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疾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完善智能化调度系统,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
强化医防融合。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为切入点,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为每个镇卫生院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人员,探索建立以基层医生团队为绩效考核单元、以健康结果和居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体系。推动预防、治疗、护理、康复有机衔接,形成“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健全县级质控组织体系,完善覆盖主要专业和重点病种的质控指标,完善医疗机构感染监测体系,逐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测,完善诊疗规范和技术指南,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可以在有条件的医疗联合体内探索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
优化护理服务。健全护理服务体系,增加护士配备。强化基础护理,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通过培训、指导、远程等方式,在医疗联合体内将优质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完善覆盖二级以上医院的合理用药监测系统,逐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测。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其他重点监控药物等为重点,加强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符合规定要求。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发挥临床药师作用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动医疗联合体内药学服务下沉,临床药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重点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医院安保主体责任,健全涉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系统、科学、智慧的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建立完善医警数据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大力推行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加快补齐服务短板

巩固提升基层服务网络。把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多振兴战略全局统筹推进,提高县城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采取派驻,邻村延伸服务、流动巡诊等方式,保障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

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完善采供血网络布局,加强(献)采血点建设,规划期内继续保持1个固定献血点,新增建设1个固定献血点。加强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和质量安全。继续加大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组织动员力度,提升千人口献血率。

专栏4建设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继续深化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促进全县医疗资源分布格局更趋合理。
2.优化医疗服务模式
推行预约诊疗和日间服务。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多学科诊疗。鼓励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方式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

创新急诊急救服务。建立健全全县院前医疗急教网络,建设灵山县医疗急教(指挥)中心项目,完善120紧急医疗救援电话受理、院前急教医疗服务和重大公共事件突发紧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制。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

3.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机构感染监测体系,逐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测。

优化护理服务。健全护理政务服务体系,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

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完善覆盖二级以上医院的合理用药监测系统,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医院安保主体责任、健全涉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系统、科学、智慧的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建立完善医警数据共享和联动处置

4.加快补齐服务短板

巩固提升基层服务网络。把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统筹推进,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
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完善采供血网络布局,加强(献)采血点建设,继续加大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组织动员力度。


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实现全县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全覆盖。以灵山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为抓手,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灵山县中医医院巩固中医药特色优势,做深服务内涵,在全县保持引领地位;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和健康干预。支持灵山县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到2025年,10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

(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

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加强县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力争县中医医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丰富中医馆服务内涵,促进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探索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优势的康复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与模式。启动探索建设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文化主题园区、中医药文化基地的可行性和可能性,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三)夯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

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术、传统炮制、药材鉴定技术进行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估及资源保护、推广应用。在中医药机构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研究室、工作室和中医药流派传承工作室,研究传承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提升中医循证能力。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强中医专业人才培养培育,壮大中医药医疗队伍。鼓励师承教育培养中医人才,完善国医大师、名(老)中医、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人才师承培养制度。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对薄弱地区中医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加速推动中医药医疗卫生人才分类评价,建立健全符合中医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加大中医类专业医师、护士和中药师的招聘、引进力度,加强县中医医疗机构中的“八桂名中医”“钦州名中医”及特色中医技术传承人等领军人才、青年中医拔尖人才的培养。

专栏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为抓手、进一步建设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灵山县中医医院建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2.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
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促进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动中医药文(进校园,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3.夯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

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健全中医师规范比培训制度和全科医生、乡村医中医药知识培训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中山区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中医药人才激励机

八、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产业 (一)推动医药工业创新发展

合理布局医药健康产业,促进新药研发体系及医疗器械、防护物品、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升级增效。搭建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平台,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构建中药资源数据库、种质资源库;持续推动灵山县莪术、鸡骨草、牛大力等地方特色中药材种植,形成万亩中药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大灵山县中医医院院内制剂的科研攻关,加大中药经典名方开发及研制,做大中药饮片、中成药产业。建设绿色食品深加工和保健品加工基地,打造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长寿养生品牌,开发茶叶、食用菌、海产品和富硒类等特色保健食品、方便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强富硒农产品生产试验、示范及新技术推广。

(二)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发展

支持优质社会办医扩容,优化社会办医鼓励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高层次的高水平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医疗健康服务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民营医院向基层延伸、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促进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等独立设置规范展,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增加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供给,开展高危人群健康体检、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等服务。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

(三)增加商业健康保险供给
鼓励围绕特需医疗、前沿医疗技术、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应用以及疾病风险评估、疾病预防、中医治未病、运动健身等服务,增加新型健康保险产品供给。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管理式医疗试点,建立健康管理组织,提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医疗服务、长期照护等服务。在基本签约服务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探索将商业健康保险作为筹资或合作渠道。进一步完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政策。搭建高水平公立医院及其特需医疗部分与保险机构的对接平台,促进医、险定点合作。加快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托育机构责任险和运营相关保险。

(四)推进健康相关业态融合发展

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户生融合发展,壮大健康新业态、新模式。利用灵山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资源优势,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不断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强化国有经济在健康养老领域有效供给。推动健康旅游发展,加快健康旅游基地建设。发展以健康旅游、休闲养生体验融合发展的旅居康养模式,研究开发将中医药、长寿养生文化与旅游项目融合发展的技术和产品,积极创建国家健康医疗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专栏6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产业

1.推动医药工业创新发展

搭建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平台,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构建中药资源数据库、种质资源库;持续推动灵山县莪术、鸡骨草、牛大力等地方特色中药材种植,打造万亩中药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大灵山县中医医院院内制剂的科研攻关。
2.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发展
支持优质社会办医扩容,优化社会办医鼓励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高层次的高水平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3.增加商业保险供给

鼓励围绕特需医疗、前沿医疗技术,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应用以及疾病风险评估、疾病预防、中医治未病、运动健身等服务,增加新型健康保险产品供给。

4.推进健康相关业态融合发展

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健康新业态、新模式。

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加快医疗共同体建设,推动分级诊疗体系

加快推动县域综合医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抓好国家级(灵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建设,“十四五”期间,推进县属5家公立医院牵头建设6个紧密型医共体;完善医疗卫生共同体模式下乡村卫生人才引、育、留用机制和多渠道补助机制。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疾病诊疗中的职责分工、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形成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推动三级医院提高疑难危重症和复杂手术占比,缩短平均住院日。

(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健全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推动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不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落实公立医院人事制度、薪酬分配等运营管理自主权。组建各类专业委员会,为医院科学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方法,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提高监管场所医疗机构专业化水平。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全县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排名较2020年前进100名以上。灵山县人民医院进入西部前100位,灵山县中医医院、灵山县妇幼保健院进入全区一流水平,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全部达到80分以上。

(三)深化相关领域联动改革

深入学习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加快推进综合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支付方式。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和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推进按床日付费,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扩大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范围,落实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短期药品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制度,保障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
(四)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基金、健康养老、托育服务和健康产业等的监管。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以国家、自治区、市预防控制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全县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装备等达到配置标准,完善县级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构建更为严密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专栏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加快推动县城综合医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抓好国家级(灵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建设,加快建设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2.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党的领导;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落实公立医院人事制度、薪酬分配等运营管理自主权;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方法。
3.深化相关领域联动改革

健全全面医保制度,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按病种分值付费;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

4.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全县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装备等达到配置标准,完善县级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

十、强化全民健康支撑和保障 (一)强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医教协同,推进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医学专业结构。持续加大高层次医学人才的培育和培养。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建设。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培训,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快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内推行“县聘镇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政府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用人制度;开发退休医务人员人力资源,支持二级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开办诊所。加强乡村卫生人才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疾控骨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核心能力。完善公共卫生人员准入、使用和考核评价等机制。加强职业卫生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和配备使用。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试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二)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进一步拓宽卫生科技投入渠道,鼓励开展临床疑难杂症重大慢性病防治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防控的技术研究和创新。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汇聚力量协同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全链条研究。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加快推广应用适合基层边远地区的适宜医疗卫生技术。加强医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支持肝癌、鼻咽癌、地中海贫血和艾滋病等重点领域的科研攻关。全县各三级医院以临床工作为主线,实现医、教、研协调发展,积极申报自治区、市等医学科研项目,研究项调发展,支持创建自治区级、市级重点临床专科,加快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健康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一批医学研究产业和健康产业创新中心,促进医研企结合。
(三)促进全民健康信息联通应用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文化建设标准与规范。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和重点随访患者提供运程监用和运程治疗、推动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医疗联合体运用互联网技术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优化“互联网+”签约服务,全面对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逐步接入更广泛的健康数据,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推动“互联网+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管理”,实现慢性病在线复诊、处方流转、医保结算和药品配送。推广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实现智能医疗服务、个人健康实时监测与评估、疾病预警、慢病筛查等,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保留传统服务模式,着力解决老年人等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接入全民信息系统和推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研究制定数据开放清单,开展政府医疗健康数据授权运营试点,严格规范公民健康信息管理使用,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及时细化完成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多角度、全方位地推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将本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目标和任务清单,认真组织落实。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突出健康目标指标、公共政策制定实施中向健康倾斜、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健康发展需要。
(二)加大资金投入
进一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指标相适应的政府投入机制,重点加大对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保险、中医药事业等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落后地区和薄弱领域、关键环节的投入倾斜,逐步降低居民个人医疗卫生支出比重,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完善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卫生健康多元化筹资投资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三)强化医保支持
深入推进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在医保基金区域总额预算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完善医共体医保支付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完善和规范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商业意外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提高健康保障服务能力。
(四)加强监测评估
卫生健康部门要健全卫生规划体系,加强不同层级的规划衔接。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建立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对规划实施年度和中期、终期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统筹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规划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政府要加强督查和约谈,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和各项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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