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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文博中心下属单位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陈列馆和沈阳审批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物业服务社会化招标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物业服务社会

所属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发布时间 2024/3/1 关键词物业服务社会   近期更新25项目点击关注“物业服务社会”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沈阳市文博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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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文博中心下属单位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陈列馆和沈阳审批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物业服务社会化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文博中心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11: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8日
每日上午:2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四楼文件接收区
预算金额 ¥239.******查看详情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枫
项目联系电话 024-********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 沈阳市文博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少帅府巷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查看详情
附件:
附件1 沈阳市文博中心下属单位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陈列馆和沈阳审批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物业服务社会化招标-JH24-******查看详情-*****查看详情.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文博中心下属单位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陈列馆和沈阳审批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物业服务社会化招标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3-01 至 2024-03-08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林枫
(沈阳市文博中心下属单位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陈列馆和沈阳审批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物业服务社会化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文博中心下属单位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陈列馆和沈阳审批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物业服务社会化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项目名称:沈阳市文博中心下属单位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陈列馆和沈阳审批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物业服务社会化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93,300.00
最高限价(元):2,393,3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清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地点: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

服务面积:*****查看详情平方米

2、服务地点: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

服务面积:*****查看详情平方米

3、服务地点: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

服务面积:2159平方米

二、岗位人员设置及要求(72人)

1、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人员配置:43人

(1)项目经理1人

(2)保洁人员13人

(3)秩序维护人员16人

(4)维保人员3人

(5)餐饮人员6人

(6)接待员2人

(7)监控人员 2 人

2、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人员配置:17人

(1)项目经理1人

(2)保洁人员4人

(3)秩序维护人员6人

(4)维保人员3人

(5)餐饮人员1人

(6)监控人员2人

3、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人员配置:12人

(1)项目经理1人

(2)保洁人员2人

(3)秩序维护人员6人

(4)餐饮人员1人

(5)监控人员2人

三、服务内容及工作职责

(一) 项目经理

1、人员要求:60周岁以下。责任心强,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本物业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工作。全面负责本物业项目的保洁管理工作、负责巡查、人员调配、排班、临时性工作安排;并制订详尽、具体、明确的各部位保洁操作规范,严格按清洁标准及作业频度操作。负责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物业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做好相关工作。

(二)秩序维护人员

1、人员要求

(1)60周岁以下。品行端正、形象良好、身体健壮、统一着装、责任心强。

(2)秩序维护人员具有使用消防器材、灭火救灾、救援疏散等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

2、工作职责

(1)秩序维护人员需维持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门岗执勤、安检等安全管理工作。须负责展厅内秩序的维护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秩序维护人员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认真检查进出物品、禁止推销人员进入,严格控制晚间进入人员。

(2)秩序维护夜班人员须做到夜间值班发现问题立刻处理并及时报告馆领导。

(3)负责疏导车场交通,负责车场车辆安全。

3、工作目标要求

(1)工作时间和着装要求:日间,夜间,各秩序维护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着装规范到达岗位。

(2)日间秩序维护人员工作任务(上班时间:8:30—16:30):

①负责整幢办公楼及外围的安全巡查、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并作前期处理。

②负责进出办公楼的来访人员的问询、核对及登记工作以及包裹、信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③秩序维护人员确保展厅内文物完好无损坏,并随时提醒参观人员严禁触摸文物、严禁用闪光灯拍照、严禁展厅内吸烟等。

④秩序维护人员负责监控整幢办公大楼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博物馆保卫领导并按指示作相应处理。早 8:50 展厅大门打开后,迎接参观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中午展厅不闭馆,闭馆清场检查后,无滞留人员无安全隐患方可关闭展厅大门。

(3)夜间秩序维护人员工作任务(上班时间:18:00-次日 8:30):

①负责博物馆的安全值守,无事故发生。

②当馆内工作人员下班时,秩序维护人员应检查办公楼有无滞留人员,办公室门是否关闭到位。

③馆内工作人员离开执勤区域后,对责任区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办公室的门窗关闭情况,除需要夜间值守开启电灯以外,切断其他电源和水、气源,防止用电负荷过大,损坏内部设备,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秩序维护人员在夜间值班期间,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责任区。

秩序维护人员值班期间,如有职工加班的,必须经馆内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加班;并应对其进出责任区时间人数、时间等情况作好记录。

秩序维护人员在值班期间,如有上级机关领导来检查,首先在征得馆内主管领导同意,其次检查人员须出示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等有效证件,并在主管领导陪同下,方可开门让其进入。并配合上级机关领导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秩序维护人员在值守时,按规定不定时对整幢大楼进行安全巡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作相应处理。完善相应的巡查记录。

(4)执勤中应做到着装整洁,言谈举止不卑不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热情大方,在调查了解纠纷或给参观人员解释时要做到态度和气,礼貌待人,严禁打人、骂人、作风暴燥等有损博物馆形象的情况发生。

(三) 维保人员

1、人员要求:60周岁以下,统一着装、品行端正、身体健壮、责任心强。

2、工作职责:

(1)负责馆内地源热泵设施日常维护、维修,并按照采购人主管人员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2)每月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3)对地源热泵等设施运行按行业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4)对供热设施和管道井进行定期检查、保养。

(5)定时定量开关空调机组,每天进行除渣、排气等工作。

3、工作目标要求

(1)全年安全运行,无管理责任事故。

(2)设备设施运行完好率100%(不包括设备设施自身质量问题、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的运行故障)。

(3)报修处理及时率100%。

(4)日常维保计划实施率100%。

(四) 保洁人员

1、人员要求: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工作经验。

2、工作职责:负责展示馆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具体包括:展馆、楼层、楼道、会议室、卫生间、馆区、绿化等所有公共区域的卫生及物品清洁。

(1)每天至少3次对博物馆及办公楼地面进行拖擦除尘,确保各楼层各地面无烟蒂、无痰痕、无垃圾、无脚印。

(2)每天至少2次对公共区域卫生间进行彻底清理,做到便池洁净光亮无异味,镜面、台面无水痕。

(3)公共区域设施每天进行擦拭,做到设施表面、走廊地脚线、腰线、窗台等附属物品清洁,无水印、无灰尘。

(4)雨雪天气组织员工及时铺设过门毯,并增加地面拖擦次数,保持地面清洁光亮,无污痕,无脚印。

(5)负责室外的卫生清洁。

(6)雨雪天气物业组织员工及时进行清理。

(7)会议及各种活动的礼宾、服务保障。

(8)垃圾清运(垃圾清理及外运)、化粪池清掏、外墙面及纪念碑专业性清洗、除雪(保证雪后两日内将馆内积雪全部清理干净不留死角)、绿化(每天对花草树木进行浇水,并定期进行维护、修剪)。

(9)完成好日常文物的保洁工作,掌握文物保洁工作技巧、技能和文物保洁工作方法。

3、工作目标要求

(1)按采购人保洁职责要求执行。

(2)卫生清理、垃圾清运及时率100%。

(五)餐饮人员

1、人员要求:餐饮人员要求持健康证上岗,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工作经验。

2、工作职责

(1)负责采购人制定的馆区食堂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制作各种餐饮。

(2)负责根据时令制定食谱,适合职工口味,做到无浪费、丢失。做好食堂每日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适合大众口味。

(3)负责餐具清洗消毒,保证无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4)负责食堂的卫生保洁服务。

3、工作目标要求

(1)食堂出品卫生合格率100﹪。

(2)员工上岗前培训率100%。

(3)无食堂采购和卫生防疫责任事故。

(4)员工上岗体检合格率100%。

(六)接待员

1、人员要求:女性,35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气质形象佳,熟悉商务礼仪规范,普通话流利,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工作经验。

2、工作职责

(1)负责参观接待工作,控制参观人数,及时报告参观者情况。

(2)严格履行参观制度,及时处理临时变化情况。

(3)对待参观者态度和蔼,彬彬有礼,热情回答参观者提出的问题,帮助、解决参观者遇到的困难。

(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工作。

3、工作目标要求

(1)员工上岗前培训率100%。

(2)工作完成满意率100%。

(七)监控人员

1、人员要求:监控人员须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前核验证书),须了解计算机及硬盘录像机运转原理,熟悉网络运行原理,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服务意识,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工作职责

(1)监控员应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记录,当值时不得擅离岗位。

(2)监控员应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

(3)监控员应发现安全异常问题应紧急处理并向上级主管报告,进行定时、定位定人及时录像,并做好记录。

(4)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程序。

3、工作目标要求

(1)员工上岗前培训率100%。

(2)工作完成满意率100%。

四、物业管理费用构成

1、费用测算中应体现服装费、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淘等费用。

2、食堂物料费由采购人负担。

3、公用能源(水、电、气、热力等)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4、大型设备维修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5、除上述费用外,该项目一切费用、损耗,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负担。

6、本项目服务费实行包干制,包括:服务企业员工的工资、加班费、各类保险、福利、劳动保护、培训、交通费、税金等费用。

五、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具有对该项目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个别不称职主管和不称职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给予重视和配合。

2、采购人有权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服务方案对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如因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善、工作严重失职,给采购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采购人保留追究其经济赔偿、法律责任和单方面终止合同。

3、采购人向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员工休息场所,并为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

4、采购人确保按规定及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5. 如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期内,出现安全管理事故或对重要安全设施设备人为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安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

六、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博物馆安全管理办法,在采购人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服从采购人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档案,建立完善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2、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本工作(种)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悉预防火灾措施,熟悉扑救初期火灾的方法。发生火灾后,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3、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应作为采购人的义务消防队。根据采购人的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应急灭火疏散预案,制定义务消防队和其他物管人员的消防训练计划;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4、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协助采购人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5、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本物业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考核方案等,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6、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听取采购人合理的工作要求和建议,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时的改进工作。对于采购人多次提出的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不称职人员,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给予及时的调换。

7、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确保管理和服务事宜,达到采购人委托的内容和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方案中规定的标准。

8、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向采购人提供有关设备、安全方面的建议,采购人应给予重视并及时加以落实。

9、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确保选派的员工无违法、违纪等劣迹行为。在实施管理服务期间,保证遵守采购人内部的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发生错误时能及时整改,并接受采购人相应的处理意见。

10、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对选派的员工管理要规范有序。员工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保持良好形象。要到岗及时,清扫及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办公秩序。

11、采购人如委托较大的临时性工作事项(本合同以外的),应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部。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根据工作量提出经济补偿。

12、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对选派的员工定期进行岗前、岗中培训。

13、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如发生工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自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1日 20时00分至2024年03月0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四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文博中心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少帅府巷48号
联系方式: 024-********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查看详情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枫
电 话: 024-********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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