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指标 |
剂型 | 固体(粉剂、颗粒) |
相关指标 | 符合产品经登记备案的企业标准 |
总汞(Hg)(以元素计),mg/kg | ≤2 |
总砷(As)(以元素计),mg/kg | ≤10 |
总镉(Cd)(以元素计),mg/kg | ≤3 |
总铅(Pb)(以元素计),mg/kg | ≤50 |
总铬(Cr)(以元素计),mg/kg | ≤50 |
★ 以上参数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中不允许漏项和负偏离。
④采购交货地点:醴陵市项目各乡镇村组。
2、采购项目的采购清单、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②所投产品必须持有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产品通用名为土壤调理剂,适应土壤为酸性土壤;
③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以来由省级及以上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④所投产品已在湖南省水稻上进行过田间试验,提供省级及以上技术权威部门出具的试验报告,稻米降镉幅度达30%以上,减产幅度不超过5%。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包划分:本项目分六个包采购。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7日起至2016年5月5日止,每日8:3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获取招标文件 (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91号)。凡报名投标单位须携带下述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好,复印件不清晰的不予接受,资料不全将被拒绝接受报名:
①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该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注:以上证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③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须经社保机构盖章生效)
④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⑤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⑥提供2015年以来由省级及以上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⑦所投产品已在湖南省水稻上进行过田间试验,提供省级及以上技术权威部门出具的试验报告,稻米降镉幅度达30%以上,减产幅度不超过5%。
⑧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公司最近月份财务报表)
(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5月17日上午9时00分(以国家授时中心在网络上发布的标准时间为准,下同)在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人民币;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提交无效。)
8、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
9、监督部门:醴陵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
10、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醴陵市农业局
联 系 人: 谭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