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宁化县公安局翠江派出所、巡特警反恐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投标邀请书

宁化县公安局翠江派出所、巡特警反恐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投标邀请书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技术用房

所属地区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 发布时间 2024/3/4 关键词技术用房   近期更新1151项目点击关注“技术用房”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宁化县公安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宁化县公安局翠江派出所、巡特警反恐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投标邀请书

致: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扩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县方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泽瑞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新纪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卓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公安局翠江派出所、巡特警反恐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监理),由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2022]1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化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宁化县长征大道与规划一路交叉的东侧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235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派出所、巡特警反恐大队业务技术用房一幢,为五层框架结构。同时配套建设门卫室、配电房、地下室等附属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公安局翠江派出所、巡特警反恐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358万元。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工程建安费约为2358万元;监理服务费控制价******查看详情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含在以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内。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30日历天(同施工期),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 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3.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3 月 04日8 时 30 分 00 秒至2024 年03月08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到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县翠江镇泗竹坑安置小区3幢108室)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415 00,提交地点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保证金(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h.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公安局

地址:宁化县公安局 ,邮编:******查看详情

电话:0598-*******查看详情,传真: /

联系人: 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泗竹坑安置小区3幢108室,邮编:******查看详情

电话:182*****828 ,传真: /

联系人: 小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