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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建平实验地杰中学改扩建工程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整治工程红线外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雨污分流 截污纳管 整治工程

所属地区 上海市-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3/4 关键词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整治工程   近期更新10986项目点击关注“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整治工程”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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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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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建平实验地杰中学改扩建工程雨污分流和截
污纳管整治工程(红线外)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20700903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建平实验地杰中学改扩建工程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整治工程(红线外)竞争性
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上海
市浦东新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建筑面积为8125平方米。修缮建筑面积为1888.4平方米。本项目的工作范
围包含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污水管排布等,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建平实验地杰中学改扩建工程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整治工程(红线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建平实验地杰中学改扩建工程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整治工程(红线外))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供应商: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3月10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为此,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要求的“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情况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为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à)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
近三年(从2021年3月10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nwm.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mw.ccgD.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
(5)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
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贵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
间未满半年,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基本
情况表》为准(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zj.sh.gov.cn查询、打印,首
4
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7天内打印有效):
(7)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不得因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
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
(8)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
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9)供应商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
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且响应文
件不存在被判为无效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5日00时00分到2024年03月10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aww.shabidding.com)在线领购采
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3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3会议室
七、其他
1.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
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上海市建平实验地杰中学改扩建工程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整治工程(红线外)。
(1)项目概况:
新建建筑面积为8125平方米。修缮建筑面积为1888.4平方米。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包含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雨污水管排布等,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工期:45日历天。
(3)质量标准: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意见征询反馈单,确保一次
验收合格率100%,办理排水许可证。
(4)最高限价:28.15661万元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工程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且在
投标文件中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
供内容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果存在内容虚假,将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投标人作出处罚(即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
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
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投标人一旦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了拟参与投标的相关
手续后将无法撤销,如果由于投标人对上述政策或规定不理解而错误地提前办理了相关手续
将有可能对整个项目的进度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建议投标人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先跟招标
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贵人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以便在准确了解相关规定之后
再决定何时办理相关手续。当在招标文件的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实际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中止采购活动,并按面向所有潜在
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1)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仅包括小
型和微型企业,如果资格要求中预留采购份额的对象为小微企业,则前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的中小企业均应理解为小微企业。(2)若供应商对是否能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把握不
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
本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3月10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为此,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要求的“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
情况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为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
近三年(从2021年3月10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n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
(5)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以上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
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
间未满半年,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基本
情况表》为准(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zjw.sh.gov.cn查询、打印,首
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7天内打印有效):
(7)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不得因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
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因(上海浦东)网站公示:
(8)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
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9)供应商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
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报价最低且响应文
件不存在被判为无效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3.凡有意参加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在2024年3月5日00:00:00时至2024年3月10日
00: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的时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shabidding..com)在线领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
退。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可从采购公告栏搜索相应项目进入在线领购采购文件流程。潜在供
应商提交领购申请并支付费用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项目经理会将纸质文件和发票
快递给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
和营业执照等盖章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采购文件。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处理。
4.所有响应文件都应于2024年3月15日09:30:00时(北京时间)前由单位负责人或其委
派的授权代表递交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3会议室,随后磋商小组
将开启各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并与其进行竞磋。
5.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cebpubservice.com)和上海国际招
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shabidding.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14楼
联系人:陈益超、曾倬
电话:32173702、32173615
电子邮件:chenyichao@shabiddin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蓝备五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YH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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