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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神农溪景区游船特许商品经营权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经营权 商品 游船

所属地区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 发布时间 2024/3/5 关键词经营权商品游船   近期更新28206项目点击关注“经营权,商品,游船”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神旅集团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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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旅神农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现对“巴东神农溪景区游船特许商品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前来竞租。


一、

招租概况

1.项目编号:SNXJYZZ-2024-02

2.项目名称:巴东神农溪景区游船特许商品经营权公开招租

3.项目内容:详见附件一。

3.招租起低价:55万元/年。报价低于该价格的视为无效报价,并取消竞租人竞租资格。

4.报价:竞租人在竞租当天现场口头报价,报价上限不封顶,直到现场参与的竞租人都不报价为止,参与竞租的竞租人现场书面确认各自所报的最高得金额。报价增加金额以0.5万和1万元为单位增加。

5.租赁期限:一年

6.竞租方式:公开竞租

二、

承租人资格条件

1.承租人可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为个体工商户,不得超范围经营,严禁从事违法犯罪等非法活动。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打印后加盖公章。

2.承租人需具有三峡游轮地接渠道资源并能实质性引客游览神农溪景区,所属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国家级“导游资格证书”且能随船提供神农溪全景讲解服务;

3.承租人提供经营项目方案,特许产品符合游船销售特点并具有地方产品特色,遵守《神旅集团公司经营性项目管理办法》。

4.承租人在景区有从事同类型商铺成功经验的,可在招租项目方案中说明阐述。

5.神农溪1、2、3、5、6、8、9、10、12号共9条游船,作为商品经营平台,具体上船销售根据“谁招徕谁销售”原则,以当日实际调度执航船舶为准。

6.符合景区环境或加盟、连锁店类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

报名及招租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者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报名。供应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现场领取: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身份证至巴东神农溪景区3楼综合办公室报名。

(2)网上领取: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邮件至*********查看详情@qq.com进行网络报名,邮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报名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相关资料均由此邮箱发出。

2.携带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导游资格证,及上述证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报名提前或逾期均不受理。

3.承租者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报名时需提供项目经营方案设计或规划,内容含项目名称、产品类型、经营思路、销售模式等。

四、

竞租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14日14:30。

2.地点:巴东神农溪景区3楼会议室。


五、

发布信息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租信息及结果在神旅集团、神农溪官微等平台发布。

六、

其他事项

1.承租人之间严禁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招租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报名参加承租者,即表明全部知晓该公告所有要求,并对标的物进行了实地勘查确认,对承租标的物无任何异议,愿意履行全部条款的义务,承担一切投资风险。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活动无法继续的,公开招租终止。


七、

联系方式

招 租 人:湖北文旅神农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运营分公司

联 系 人:王登雄

联系电话:0718-*******查看详情 187*****991

邮箱:**********查看详情@qq.com

联系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信陵镇沿江路138号巴东游客中心

附件:1.公开招租文件

2.神旅集团经营性项目管理办法



湖北文旅神农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2024 年3月5日


附件1

公开招租文件

一、竞租时间

1.竞租人须在2024年3月14日12:00前,将密封的竞租材料送达巴东神农溪景区办公室。

2.评审会:2024年3月14日14:30

二、航班时间

神农溪游客码头航班根据平季和旺季分为固定班时间和非固定班时间,固定班为陆地团上船时间,非固定班为三峡游轮专属时间。

平季:12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9:00、14:30每天2个固定半日游航次;

旺季:3月16日至11月30日,8:30、14:30为半日游固定航班,10:30为全景游固定航班。

特殊情况:一是单团达80人以上通过预约时间,视情况可单独安排航班;二是可提前一天咨询三峡游轮专属时间,视情况可套船。

三、相关注意事项

1.导游形象气质佳、着装规范、持证上岗,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2.经营人员形象气质佳、着装规范、持证上岗、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3.商品售卖合理规划。

4.不得违法经营。

四、巴东神农溪公司组织竞价,神旅集团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竞价。

1.竞租人不足三家的,由评审小组根据竞租人的报价、资质、实力、经营方案等方面,结合神农溪公司实际情况,共同商议后决定是否进行结果评审。(1)如经评审小组决定不进行结果评审的,作流租处理;(2)如经评审小组决定可以进行结果评审的,按竞租人3家及以上的方法进行评审。

2.竞租人3家及以上的采用综合评审法。

五、评审流程及评分

(一)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竞租人需在规定时间将竞租所需资料提交至相应指定地点,竞租会召开前,有评审小组对各参加竞租单位(个体)进行资格审查。

2.宣布现场参与人员信息,介绍项目基本情况,竞租人如有对公开的项目信息有疑问的地方可现场提出,同时公布资格审查情况。

3.现场报价。方式见招租公告中“报价”。

4.现场抽签并逐个答辩。参与的竞租人按抽签顺序进行逐一参与答辩,竞租人对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回复,同时也可以向评审小组提出自己的意见。竞租人完成答辩后即为完成竞租,可离开现场。

5.评分。综合评审法。

6.结果公示。结果在神旅集团、神农溪官微等平台发布。公示期3天。

(二)综合评审法

为确保用意向的供应商将自己特有的经营模式、个性化经营理念同神旅集团经营管理办法结合起来,本次竞租采用综合评审法,即:评审得分由报价(60分)、经营方案(30分)、诚信及资质(10分)组成。

1.报价分(60分)

计算公式为:

最高报价者得满分60分,其它有效报价按每少于最高报价0-1万的扣5分计分,扣完为止,低于0分的报价按0分计分。

2.经营方案分(30分)

评分标准为:方案贴合实际,经营生态环保,导游对神农溪景区有深入的了解,能够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阐述内容全面、有效果图、有文字表述等内容;现场评委按照是否有经营项目名称、产品类型、经营思路、销售模式、设计效果等内容现场评分。

3.诚信及资质分(10分)

符合景区环境的加盟连锁店类项目择优评分,根据提供的资质征信等资料凭证评分。

4.总分:现场评委根据评标细则进行评分,最终得分为:报价分+经营评审分+诚信资质分



附件2

神旅集团公司经营性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管理机构与责任

(一)神旅集团公司经营性项目是指除景区门票以外的所有经营性业务。

(二)神旅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负责集团旗下所有经营性项目的运行监管,集团企管运行部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予以业务配合。

(三)神旅集团公司旗下各子公司是所属区域、业务范围内经营性项目的管理主体,对自主经营项目、合作经营项目、租赁经营项目的安全、质量、服务负主体责任。

(四)各单个项目经营者对所经营项目的安全、服务、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经营场所管理

(一)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经营。未经批准,不得超出指定场所经营、出店经营。

(二)未经批准,不得搭建经营设施、设置广告。

(三)不得设置电喇叭等噪音方式招徕顾客。

(四)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不得乱堆放垃圾、倾倒污水,垃圾必须日产日清。

(五) 确保设施设备完整、安全,不得损坏、移失。

(六)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

(七)经营者必须与景区营业时间保持同步,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须暂停营业的一事一议。

第三条 经营范围管理

(一)经营者须取得相应证照,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经营。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二)不得破坏资源。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奇石、黄杨木等木制品,不得经营野味。

(三)对特定经营项目,未经批准,其他经营者不得模仿、参与经营。

第四条 质量管理

(一)所有商品、餐饮食品必须建立溯源制度。

(二)不得出售“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商品、霉变食品。

(三)所有商品、服务必须使用物价部门统一制定的标价签,明码标价;必须注明真实产地。

第五条 计量管理

计量工具(电子秤等)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合格证后方可使用。经营者不得弄虚作假、短斤少两。

第六条 服务管理

(一)经营者必须按照神旅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服务标准,组织员工培训,落实“我尽心,您满意”服务理念。

(二)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三)不得围追兜售、强买强卖、欺客宰客;严禁设“托儿”欺骗性经营。

第七条 售后管理

经营者必须向顾客出具正规发票,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实行售后质量保证。

第八条 责任追究

(一)神旅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各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建立独立检查制度、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制度、暗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负责分级处理经营中出现的问题。经营者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二)神旅集团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经营区域设置投诉点,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经营者出现下列情形的,除按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外,违约责任,扣减履约保证金:

1、环境卫生不达标,发现1次扣减履约保证金50—500元;

2、破坏自然资源的,发现1次扣减履约保证金200—2000元;

3、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设“托”欺诈游客的,发现1次扣减履约保证金50—500元;

4、超场所、超范围经营的,发现1次扣减履约保证金200—2000元;

5、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现1次扣减履约保证金200—2000元;

6、因质量、服务问题引发区级游客责任投诉的,发现1次扣减履约保证金500元;

7、服务标准化执行不到位的,发现1次扣减履约保证金50—200元;

8、出现其他违反本管理办法行为的,发现1次扣减履约保证金50—200元。

(四)出现下列情形的,经营者须无条件退出:

1、县级责任投诉2起以上的(含2起,下同);

2、州级及州级以上责任投诉1起以上的;

3、省级及省级以上责任投诉1起以上的;

4、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5、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6、违法犯罪的;

7、未按合同履行相应义务的其他情形。

(五)经营者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神旅集团公司监管部门、各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视其造成的后果按神旅集团公司制度追究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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