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青岛地区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青岛地区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运输服务 地面

所属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 发布时间 2024/3/11 关键词运输服务地面   近期更新9636项目点击关注“运输服务,地面”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竞谈公告

1. 采购内容
1.1 竞谈项目名称:
青岛地区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服务采购
1.2 采购清单:
清单-2024/03/11-11 报名后查看
1.3 参与资格要求:
1.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响应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许可证须满足省内及以上要求; 3.响应人须为增值税纳税人,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 4.响应人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谈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前3天的网页截图原件并加盖公章); 7.响应人车辆到达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指定位置的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 8.业务车辆要求: (1)响应人车辆数量需有10辆以上的中巴或以上车辆,且车辆、人员均须为公司自营车辆和自有人员,需提供行车证权属证明及员工社保证明或劳务协议; (2)响应人需提供参与竞标的、后续参与正常保障的车辆里程应小于15万公里,车辆首次注册时间应在2016年后; (3) 提供服务保障的车辆需具备良好的空调设施; (4)提供服务保障的车辆需具备可供行李储放的行李舱; (5)提供服务保障的车辆需具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且提供服务的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 100 万元/车,车内成员险保费不少于50万元/人/年(必须投承运人责任险)
1.4 公司业绩要求:
1.5 采购范围与说明:
1.结合中国东方航空山东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邀请多家客运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并根据谈判结果确定三家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运输服务合作单位,如报名不多于三家,则最终选择N-1家(N为报名响应人数量)响应人签署合同。 2.响应人能够在不正常航班发生时负责为旅客提供地面交通运输服务,即按照我方要求安排大巴或中巴在指定时间到达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将旅客送至我方指定地点或由我方指定地点将旅客送至青岛胶东国际机场,为旅客提供单程或往返程地面运输服务。本次采购预估合同金额为8万元/年/家(不含税),费用根据实际产生结算。
2. 报名方式
2.1 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一律开上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2.2 竞争性谈判邀请回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
2024-03-20 12:00


文件下载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