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机房配电设备改造建设工程EPC项目
意向公开
-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特征:通信机房配电设备改造建设工程EPC项目。
1.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1.3项目预算:该项目预算金额为865.1万元。
1.4交付期限: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 商务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成立时间满三年。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 供应商不得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处罚公告。
- 根据实际进行补充。
- 其他要求及脱密情况
供应商不得对外泄露本项目建设的任何内容。中标后,供应商需签订相关协议,严禁本项目需求、建设内容、建设方案、技术资料等外泄,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泄露,不得发表一该项目相关的任何内容。如有违反安全相关要求的行为、事件发生,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先生;联系电话:156*****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