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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工程质量 检测服务 监督抽样

所属地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发布时间 2024/3/14 关键词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监督抽样   近期更新10992项目点击关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监督抽样”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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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绥中县水利局本级
行政区域 绥中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3月14日 13: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静、唐秀坤
总成交金额 ¥30.******查看详情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宇宁
项目联系电话 0429-*******查看详情
采购单位 绥中县水利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和平街东段九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9-*******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西山街西水小区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9-*******查看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3-14 至 2024-03-15
撰写单位: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宇宁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二、项目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禹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大洼县田家镇汇美建材交易中心B区11栋21号商网

中标(成交)金额:307,764(元)

评审总得分: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管材PE检测(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混凝土检测(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土工布检测(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砂浆检测(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管材PVC检测(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格宾石笼检测(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砌筑块石(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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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其他检测(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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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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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止水带检测(C********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粗骨料检测(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粉煤灰检测(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细骨料检测 (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土工检测(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水泥检测(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钢筋检测(C********查看详情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服务要求: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6月31日前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规范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和葫芦岛市水利局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决定于对我县2023年新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 二、检测方式与原则 1、本检测属于绥中县水利局对2023年全县新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抽检。 2、本方案根据每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不同,重点检测影响结构安全、建筑物功能和工程效益的指标。 三、检测内容 质量检测内容包括:计划检测内容、监督检查组指定检测内容。各分类工程计划检测项目及数量应符合《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水建管〔2023〕110号)文件要求。 在建工程重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部分工程实体。 已完工程重点检测工程实体。 四、检测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 2、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标准。 五、检测实施过程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检测小组技术骨干不少于3人(总组员3人~5人)。 2、检测设备 检测设备应为受控设备。 3、安全措施 现场检测小组应指定安全负责人,明确安全责任,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做到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 4、检测结果反馈及报告提交 现场检测完成后,检测单位尽快完成室内试验并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后出具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1日前。 六、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由绥中县水利局统筹安排,估算3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总价金额超过30万,超出部分不予计算,只支付30万(检测单价详见分项价格表)。 附件:分项最高限价价格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静、唐秀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收取中标金额的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6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水利局本级            

地址:和平街东段九号              

联系方式:0429-*******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西山街西水小区2-2号           

联系方式:0429-*******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宁           

电 话:0429-*******查看详情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水利局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禹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_01.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_01.jpg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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