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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深基坑监测项目/HT-202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中小河流治理 治理工程 基坑监测

所属地区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3/14 关键词中小河流治理治理工程基坑监测   近期更新14561项目点击关注“中小河流治理,治理工程,基坑监测”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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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深基坑监测(项目编号:
HXXHNHYLZDZLSJKJC/HT-2024-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XXHNHYLZDZLSJKJC/HT-2024-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
设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还乡新河为蓟运河主要支流,是蓟运河流域重要的行洪通道。由于运行多年,宁
河岳龙镇段存在堤防不达标、堤顶路况较差和穿堤建筑物老化失修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蓟
运河流域防洪体系、保障沿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进行治理。
项目总投资为 5220.24 万元。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加高加固、新建堤顶巡视道路及
建筑物改造等,涉及堤线长度约 11.515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深基坑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深基坑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
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
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 号)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 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
3)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
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及以
上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 年 3 月 25 日 10 点 30 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到 2024 年 3 月 2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
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
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1 号)方式:(1)请将标书款用公司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
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
段治理工程深基坑监测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天诚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富裕中心支行;银行账号:
122908750810602;(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开票信息、项目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tczxgs@126.com(邮件主题为:中小河流治理
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深基坑监测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购买采购文件日期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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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售价:人民币 4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1 号)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1 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XHNHYLZDZLSJKJC/HT-2024-01
项目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深基坑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6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6 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工程涉及的深基坑提供施工期基坑监测技术服务,并编制深基
坑监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
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
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 号)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B.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 两项提供任意
一项均可;
3)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
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及以
上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查询截止时点:2024 年 3 月 25 日 10 点 30 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到 2024 年 3 月 2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1 号)
方式:(1)请将标书款用公司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
在汇款备注中标明:“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深基坑监测标书
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富裕中心支行;银行账号:122908750810602;(2)标书款汇款后,
请将如下信息:供应商名称、开票信息、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以邮件形式发
送至 tczxgs@126.com(邮件主题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还乡新河宁河岳龙镇段治理工程深
基坑监测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购买采购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人民币 4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1 号)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1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 107 号
联系方式:022-69118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1 号
联系方式:18222529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欧阳
电话:18222529736
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 107 号
联 系 人:戴工
电 话:022-691187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 1 号
联 系 人: 焦欧阳
电 话: 18222529736
电子邮件: tczx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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